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60岁以上老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
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
回答"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的细则是什么呢?"的答案如下:一、个人身份补缴以前年限所具备的条件(一)具有我市户口,未参保企业的失业职工,自愿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补缴其在原企业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二)具有我市户口,已破产、解体、关闭的参保企业漏投保失业职工,自愿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补缴其在原企业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三)具有本市户口,曾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006年10月1日前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临时聘用人员,申报参保时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0周岁的,可补缴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四)对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具有我市户口,可从其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完的次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如:知青、退役军人)(五)在我市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可从最早从事个体经营之月起补缴,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二、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有关问题的处理(一)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二)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三)2011年7月1日及以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到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养老金可以一次性缴纳吗
参保人员如果达到退休年龄但是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交养老金。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也可以不补缴,直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缴纳吗
很多地区是可以一次性交养老保险费的。以成都市为例,如果参保人员初次参保时间在2011年7月1日前,可按月延长缴费五年后,将剩余年限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如初次参保时间在2011年7月1日之后,应按月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缴纳吗
法律分析:个人交社会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交完。个人养老保险以城乡居民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期限包括保险费缴费期和养老金额领取期。保险费缴费期从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第一期保险费起,至约定缴费期满为止;养老金领取从被保险人约定的缴费期满的次月起,至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止。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个人养老保险费缴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每个被保险人月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年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别为50、55、60、65等四档,投保人可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档次。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满2年,如有急需,可凭单证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个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借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效力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交完吗?
社会养老保险不可以一次性交齐,对于退休未达到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根据《养老保险缴纳规定》,不允许一次性交齐。对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龄较大的市民,根据政策可以进行一次性缴纳10年的养老保险金,但是剩余5年的保险金则需要每年累积交齐,政策优惠的年龄为女50岁(包括50岁)以上,男55岁(包括55岁)以上。养老保险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1、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
一次性养老保险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一次性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如下:一、农村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的政策农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交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以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补缴范围: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二、一次性补缴是否划算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金需要缴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以领取,如果退休时没有缴满15年可以继续缴存,直到满足年限,退休后每个月领一次养老金。根据养老金的计算方法,退休后能领多少钱与四个因素相关:所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个人工作历年来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和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由此看来,缴得越多时间越长,退休后领到的养老金就会越多。但需要注意的前提是,领取人员必须得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一直良好,起码要在退休后的139个月的个人账户领取期限内一直健在,才能把本来就属于自己个人积累的养老金领取完。缴多长时间才划算不能一概而论。“打个比方,如果你是正常工作的职工,身体状况良好,那么退休后不仅可以享受个人缴纳的部分,还能享受单位缴纳的部分,后者要远高于前者,少缴养老金可能会有损失。”如果从事的是社会基层工作,比如清洁工、服务员等,个人工资水平要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就会从养老金制度中获益———工作中缴纳很少的养老金,在退休后反而能获取较高的养老金。从这方面来看,养老金制度也有一点“劫富济贫”的意思。寿命问题确实会使“多缴多得”的说法存变数相反,如果是高知识分子、从事技术性工作、个人工资水平远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可能会比较“吃亏”。寿命问题确实会使“多缴多得”的说法存在变数。现行政策下,养老金领取人去世后,统筹账户中单位缴纳部分划归公共财政,所以很多人觉得与其最后“充公”,还不如少缴一点,反正有财政兜底,拿最低档养老金也无所谓,至少没“损失”。综上所述,如果参加这次养老金补办好处:1、考虑到现在的平均寿命等,10年内把养老金赚回来还是没问题的。之后领到的都是赚到的。2、每个月有1000多块钱的“工资”可领,生活水平可以保障,心理上也更有安全感。而且每年1万多的养老金,比投资收益每年4500元多很多,生活水平可以更高。当然,坏处主要是:1、万一生病,尤其是大病,需要大笔资金的时候比较麻烦。投资的话,至少本金9万是可以备用的。2、如果有不测,虽说会退回部分养老金中的个人部分,但只有很少的8%(约7200元)。如果是在农村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是要到达领取的年龄也是可以进行领取的。另外,很多人会在心中存在疑问,这样是否划算呢,其实,一次性缴清的话,是既有利也有弊的,它可以让我们每一个月有一定的养老金,但是如果我们把所有的钱都买保险了,急用钱的时候会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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