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叫犯罪嫌疑人(为什么叫犯罪嫌疑人叫警察)
为什么罪犯叫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当犯罪嫌疑人被拘捕时,直到法院正式宣判其罪行时,都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所以法院在宣判的时候用的称谓也是犯罪嫌疑人,只有终审判决或当事人不提起上诉后,罪行被法定成立,才是真正的罪犯。
为什么要叫做犯罪嫌疑人呢?
犯罪嫌疑人以前也称“罪犯”,但是后来我国借鉴别国的刑事法律与相关的程序法,把有犯罪嫌疑的人不再称为“罪犯”,所以犯罪嫌疑人是指未经审判,没有认定有罪,但是经公安机关确认有重大嫌疑的人,包括移送检察机关时也是使用这个称谓。
已判了刑就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罪犯了。
请问什么叫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suspect crime suspect),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扩展资料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犯罪嫌疑人
犯罪人为什么称为犯罪嫌疑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未经法院判决的,任何组织与个人不能认定其它人有罪,所以只能称“嫌疑人”。
1、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2、《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什么是犯罪嫌疑人?
什么是犯罪嫌疑人是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什么叫“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法律上的意义是指“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通俗地讲,就是还没定罪,还没判。定罪是要法院判决的,就算已经有确凿证据了,只要还没判,就还是犯罪嫌疑人。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