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下的物业,话说民法典|物业服务不到位,不交物业费行不行?
话说民法典|物业服务不到位,不交物业费行不行?
作为法律人我真诚地告诉您肯定不行!如果小区业主们都觉得物业不行,应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该问题,而不是拒交物业费。物业费用关乎小区正常的运转,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受害的还是业主本人。现在很多省市物价部门、发改部门都出台了指导性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果您确实觉得物业服务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价格标准,就按您所在的地区物价部门政府指导价交物业费,倒逼物业公司改善服务,“拒交物业费”目前没有司法解释,法官都是通过经验法则来判断,只要我们按政府部门的指导价交了物业费,从法理上说就不能解释为“拒交物业费”。跟物业公司合法的斗争具有结构性,长期性的特点,祝您好运!
民法典对物业管理的规定?
1、明确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成立。
2、改变停车位用途,设置广告位、快递柜等改变小区共有部分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项须经业主大会按照一定的表决方式通过。
3、扩大了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
4、应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2020年民法典对物业的规定?
第一:业主有着拆换物业管理的支配权。
《民法典》第284条要求,业主有权利拆换物业服务公司或施工单位依规聘请的别的管理者。
第二:业主有着公共性一部分形成的盈利的所属。
《民法典》第282条明文规定,施工单位造成的收益,应用业主公共性一部分的物业服务公司或别的管理者,扣减有效费用后,归业主一共有。

第三:占有业主公共性路面或别的地下停车场的停车场归业主全部,且优先选择达到业主的必须 。
《民法典》第275条明文规定,占有业主一同具有的路面或别的地下停车场的停车场应是业主一同全部。第276条提及这种停车场优先选择达到业主的要求。
2021民法典物业管理范围?
1.小区公共区域的保洁
保证小区的干净整洁是物业的基础服务之一,业主由于工作繁忙、缺乏专业能力等原因聘请物业公司,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提升生活质量,如果连最基本的干净整洁都做不到,那聘请物业也就变得没有意义
2.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
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同样属于物业的基础服务之一,小区的公共设施如果没有定期进行养护不仅容易损坏,还可能给业主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这里指的是小区公共设施而非业主个人家庭设施。
业主个人家庭设施损坏物业是否需要承担维修责任,则需要看双方《物业服务合同》当中是否约定该项服务。
3.小区公共绿化的养护
为了美化小区环境,现在大部分开发商在规划小区时都会保留一定的绿化区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小区的好坏,但有些小区交房没几年,原本的绿化带、草地都已经变成了空地,这就是由于物业未对小区公共绿化定期进行养护的情况。
4.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管理
大部分小区的公共区域经过经营都能产生一定的收益,就比如我们常见的楼宇(电梯)广告、小区快递柜等等,这些公共区域的经营管理一般都由物业负责,但由此产生的收益在刨除成本后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5.维护小区治安、环保、消防,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除了上述服务外,物业还需要采取的合理措施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小区的治安、环保以及消防安全,其中包括保证小区消防通道的畅通、完善小区的垃圾分类、预防小区偷盗行为等等,并对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
但由于物业并没有执法权,所以对此我们不能过分苛责,物业只要采取了合理的制止措施,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即认为是提供了该项服务。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民法典丨小区物业人员都有哪些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服务人负有以下主要职责:(1)物业服务转委托产生的相关义务;(2)保养维护义务,即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3)管理义务,即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4)定期报告义务;(5)通知义务;(6)交接义务;(7)继续管理义务等。与此相应,业主也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