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面的廉政廉政发展简史

2022-11-18 法律责任

廉政发展简史?

《中国反腐倡廉发展史》从先秦时期廉政制度的萌芽开篇讲起,一直到国家监察委成立,是一部我国反腐倡廉发展的历史典藏。全书150万字、共十八篇135 章、插图3000幅。内容分为:三皇五帝、夏、商、周,春秋战国、秦、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和两宋,元、明、清朝到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每篇内容涉及历史背景、主要帝王、廉政思想、廉政与监察制度、廉政文化、廉政楷模与贪腐典型、刑罚与监狱、成效与弊端、廉史镜鉴。

一、远古监察机制

远古时代的纳言、 民主、监督、举报制度。早在距今4000多年前的父系氏族社会,我国便形成了原始社会的纳言民主监督制度。这个制度监督的是经部落联盟议事会选举产生的部落首领。其特征则以纳谏纳言的舆论监督为主,监督权属于全体氏族成员。

二、先秦监察机制

在夏商周三代的地方机构中便有了当今纪检监察官的前身——“方伯” 他们“受命于王 以监察一方谓之伯” 。

春秋战国时期的各诸侯国政府中一般都设执行反腐败任务的监察机构和官属,有的设御史、有的设郎官、专职司监察, 已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监察网,从政治上、经济上和道德上察举查办腐败犯法行为。实施对地方官吏的经常性监督。

三、秦朝监察机制

1、法律规范

《秦律》——中国第一部廉政法规。

2、机构规范

秦朝的监察机构,从御史大夫到御史、从中央到地方已经成为严密的独立系统,并且设立了“言谏监督制度” :一是设置谏官,二是建立议事制度。

四、汉朝监察机制

西汉时期颍川太守赵广汉发明了中国最早的举报箱——“受吏民投书” 。

五、唐朝监察机制

1、廉政监察体制

全国分为15道监察区,设置三院,台院、殿院、察院分察制。

2、纳谏弹劾制度

①注重弹劾不法以扬吏治, 审理狱讼以法治国,纠正违失以振纪纲。

②明确监察官员的选拔标准,给予特殊地位,使之“风霜之任,弹纠不法,百僚震恐” 。

③广开言路,建立完善的言谏监督制度。

六、宋朝监察机制

反贪三大措施

①改武治为文治,为文臣统治全国使“制度一新” 。

②颁布一系列法律、法令和法规,三令五申官吏不得贪污腐化。

③明文规定贪污受贿与十恶大罪一样,必须处死,不得赦免。

④大张旗鼓揭发、打击贪贿官吏并及时判刑,公诸于众。

七、元朝监察机制

三权分制

①元世祖忽必烈在中央建立了“司黜陟”的御吏台与中书省最高行政机关、枢密院、最高军事机关三权分制,开创了我国古代廉政监察的新纪元。②元朝首创在地方建立监察机构,从中央到地方自成独立的监察系统,其机构有御史台和肃政廉访司。

③元世祖颁布《宪台格例》 共36条,作为台官行使监察权的法规。

八、 明朝监察机制

1、廉政醒贪教育

明初经常以各种形式,劝诫官员廉洁奉公、爱护百姓,要求官员“约己而爱人” 、不要“损人以肥己” 。

2、法典规范

《严治官吏嫖娼制度》

成文的廉政法——《宪纲事类》

严密的《明代巡按御史制度及其回避制度与自身廉洁制度》和《言谏监督制度》

3、惩治拖拉官僚作风, “某日做起某日完结,勒限奏报”。

4、 明代监察机关分为三个系统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及提刑按察使司。

九、清朝监察机制

多元多轨制的监察制度

①以廉政为主要内容的《台规》

②对廉政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巡按制度》

③将“无出息”的八旗子弟“始行分拨” ,迁出关外,取消“旗籍”等措施。

④高官子弟不得充任监察官的回避制度和雍正帝倡立的“养廉银”制度。

民法典业委会成立需哪些条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民法典贪污罪量刑标准?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民法典的政治精神?

《民法典》将缔造一个有史以来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民法典》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保护国家财产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历经历次政治运动、历经无数改革风云后,为数不多没有受到丝毫冲击的法律原则之一。

民法典再次强调对国家物权的保护,是对所谓“私有化”思潮的进一步否定。

中国强盛的根源,来源于其所有制基础,特别是土地的公有制(国家、集体),将财富的根源,牢牢控制在国家手里。

《民法典》还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房屋的权利依然存在,但是要想把70年后的房子继续持有下去 ,仍然需要交费。

所以即便现在提前预支了70年的土地出让金,70年后政府的土地财政来源依然可以通过房屋产权续期交费的方式继续维持。

这个制度也是确保政府财政收入来源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这是保持中国持续繁荣强盛的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密码。

国家很多时候是一个文化概念、政治概念,落实到具体法律制度中,国家权利主要体现为政府权力。

民法典公职人员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有哪些

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他人秘密的,要承担保密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二、员工的保密义务主要有哪些

一般来说员工的保密义务有以下几项: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如果公司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保密信息,员工也不得泄露该保密信息;

2、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如果公司对外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则员工也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泄露。

3、正确使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我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4、不得利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5、妥善保管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承担行政职能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活动时,知悉他人秘密的,要承担保密的责任,如果泄露他人秘密,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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