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农村法治,2021年民法典在小乡镇使用吗?
2021年民法典在小乡镇使用吗?
2021年民法典在小乡镇使用。一、我国《民法典》必须进乡入村。
二、对广大村民切身利益的《民法典》最新规定;重点:
1、居住权制度、离婚冷静期、禁止放高利贷;
2、个人信息保护、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遗产继承等方面;
三、让农村广大民众自觉尊法、知法、学法、守法、用法。
民法典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规定。
承包本集体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最重要的财产权利。剥夺或者限制这种权利,是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其他的法律,如农业法、森林法等也有规定。本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土地承包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方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加以干涉。国家有关政策也曾指出,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包括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通俗地称为国家干部。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可能利用职权对土地承包进行干涉的,主要是县、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为他们处在基层,直接负责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或者相关工作,应当严格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土地承包。
在现实生活中,干涉土地承包主要是指剥夺或者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剥夺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违背承包方的意愿,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以及强令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等行为。依照本法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不得违背承包合同当事人意愿,利用职权强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
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干涉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法在“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展民法典入农村的好处?
开展宣传《民法典》入农村,除了能够引导村民们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加深了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对维护村民切身利益,还能起到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起到积极作用,既满足了基层群众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也为助力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农村民法典宣传标语?
1.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2.推动民法典实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3.推动民法典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加强民法典宣传,保障人民权益实现 5.开展民法典普法,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
民法典农村宅基地违建的认定?
一、民法典中违规建筑处理规定
民法典对违规建筑如何处理没有规定,而《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规定,对违法建筑一般是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如果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违法建筑的类型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违规建筑如何处理没有规定,而《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规定,对于违法建筑,由相关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超期不拆除的,由相关部门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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