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企业所得税,转股需要缴纳什么税,分录怎么做?
转股需要缴纳什么税,分录怎么做?
存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
从两个方面考虑:
(1)不属于交易,而是内部资产、负债的重新组合,从最终实施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所能够实施控制的净资产,没有发生变化.
(2)由于该类合并发生于关联方之间,交易作价往往不公允,很难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基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处理.
权益结合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种企业股权结合,而不是购买行为.既然不是购买行为,就不存在购买价格,没有新的计价基础.因此,参与合并各方的净资产就只能按照其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后,各合并主体的权益既不因合并而增加,也不因合并而减少.
1、股权转让,没有发生溢价,不交个人所得税.
2、股权转让时,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XX股东(转出方)
贷:实收资本--XXX新股东
3、公司发生股权转让,要修改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如果通过公司账户,
会计分录:
(1)新股东交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对债转股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债转股企业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 债转股原企业将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消费税。
二、债转股企业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债转股新公司因停息而增加利润所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应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财政分享体制规定分别由中央与地方财政返还给债转股原企业,专项用于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债转股新公司股权,并相应增加债转股原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具体财政返还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所得税退库管理的通知》(财预〔2002〕32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股权回购事宜按财政部资产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股东的债权转为资本公积,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二条规定: (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人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