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销售人员讲座民 法典 规定 销售 合同 范本 二
民 法典 规定 销售 合同 范本 二
《民法典》第一章“基本规定”共12条,内容涉及立法目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源、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以及地域效力。
其中,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目的,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
同时,规定了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法典讲座主持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能力,5月30日,威海市临港区教育分局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专题讲座,区教育分局全体机关干部、教研中心全体教研员、各学校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骨干教师共近300人参加了学习。
本次讲座邀请山东颐衡(威海)律师事务所曲律师进行授课,通过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从民法典的编纂过程、颁布意义、结构体系、特色规定、对社会问题的回应等方面深入浅出、认真细致地解读了民法典,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物权侵权、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遗嘱继承等问题进行了重点介绍。讲座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引用大量的案例事例,分析了民法典与学校教育相关的条文,重点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加深教职工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树牢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学习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高法治思维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临港区教育分局将依法治校、依法从教当做重点工作来抓,聚焦青少年权益保护,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中小学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等活动,增强学校师生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民法典电销违法吗?
以后在街上发传单,向他人打推销电话都是违法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也就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所以,以后发传单打推销电话都是违法的。我们也希望以后不要再接到推销公司打来的推销电话,推销电话真的很烦人。
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明年一月一日就要实施了,它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法典,其内容涉及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家一定要好好学习,认真研读。因为它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
民法典讲座主持词?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有幸请来了******(“*”某单位、某头衍)来为我们讲解物权法,我提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这部法律的通过标志着,中国民法典向诞生迈出了关键一步。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要有物权法,一部《物权法》就是一部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什么要学习物权法?(因为不清楚你们的受众对象) 学习物权法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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