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养老金上调政策(2020年四川省养老金上调政策是什么)
四川养老金2022年调整方案细则
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4%
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法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另外,可以参考以下2021年四川养老金消息↓↓↓
调整方案细则
【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3%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0.7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8元。
【适当倾斜】
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及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四川养老金上调细则出台了吗
四川人社最新消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从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将为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为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四川省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目前,四川省正按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相关基础数据核实和测算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基础数据核实测算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四川省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全国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4%
《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另外,可以参考以下2021年四川养老金消息↓↓↓
调整方案细则
【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3%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0.7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8元。
【适当倾斜】
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及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案例分析
案例1
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张某,61岁,2020年办理退休手续,缴费年限35年,基本养老金为40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
● 定额调整:42元;
●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7元/年+20年×1.8元/年=46.5元;
● 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4000元×1.3%=52元;
合计:42+46.5+52=140.5元
案例2
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王某,71岁,缴费年限30年,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32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
● 定额调整:42元;
●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7元/年+15年×1.8元/年=37.5元;
● 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3200元×1.3%=41.6元;
● 高龄倾斜调整:35元;
合计:42+37.5+41.6+35=156.1元
案例3
六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李某,71岁,缴费年限35年,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56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
● 定额调整:42元;
●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7元/年+20年×1.8元/年=46.5元;
●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5600元×1.3%=72.8元;
● 高龄倾斜调整:35元;
● 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调整:80元;
合计:42+46.5+72.8+35+80=276.3元
养老基数最新消息:2022年度四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 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0355元/月;
◆ 下限为全口径工资的60%,即4071元/月。
四川2021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细则
自2005年开始,人社部、财政部每年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的增长,对养老金进行适时调整。此次养老金上涨意味着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实现17连涨,退休人员的社会平均养老金水平也由2005年的714元,上调至2020年的3072元。
从历史涨幅来看,此次4.5%的涨幅创近17年新低。2005年—2015年,涨幅均在9%以上,从2016年开始,养老金涨幅开始下降。2016年涨幅为6.5%左右,2017年涨幅为5.5%左右,2018—2020年涨幅均为5%,
法律依据:
《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第二条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1.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5元。2.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0%(见角进元)。3.倾斜部分。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对2020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四川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定额调整。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 46 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一是以本人 2019 年 12 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 1.2%;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 15 年及以下的每满 1 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 2014 年 10 月 1 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 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 2014 年 9 月 30 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 以本人 2019 年 12 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 2.7%。
(三)适度倾斜。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月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 70 周岁且不满 80 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 35 元; (2)满 80 周岁且不满 90 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 65 元; (3)满 90 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 105 元。 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 10 元、20 元、30 元、40 元、60 元、80 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第二条 调整基本养老金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 46 元。
(二)挂钩调整。
四川省应该公布2020年企事业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具体实施方案了吧!
该养老金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已经于2020年7月30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公布了,其正式的通知名称为《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包含了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调整基本养老金办法、调整额度标准以及针对部分高领退休人员的适度倾斜政策。
扩展资料:
一、2020年四川省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人员除外。
二、基本养老金调整金额标准:
1、定额调整,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6元。
2、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一是以本人2019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4、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21年四川养老金上调方案
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2、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3%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0.7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8元。
3、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及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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