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的危害(酒驾的危害性有哪些)
酒驾危害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酒后驾车所造成的占了相当的比例,防范酒后驾车已成为世界性的一个研究课题。“车祸猛于虎”,此言不虚。酒后驾车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一旦出事故,首先受到伤害的就是驾驶人和双方的乘车人员,轻者皮肉之苦,重者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身体上的残疾,给自己造成精神上的打击,留下终生遗憾和永久的伤痛。车毁人亡则注定妻离子散,给幸福的家庭带来巨大的创伤。而幸存者往往成了残疾人,不仅造成了肉体、精神上的痛苦,家庭成员要照顾伤者,还要承担巨额费用。保险公司对酒后驾车造成的所有损失都是拒赔的。因此,酒后驾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给受伤者的家庭所带来的伤害是不言而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的危害
醉酒驾驶的危害有哪些?人喝酒后在酒精的刺激下经神会越来越兴奋,胆子越来越大。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明显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醉酒驾驶的危害
1、车辆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 方向盘 ,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事故的发生就是必然。
2、路况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降低: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从而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3、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视像会不稳,色觉功能也会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心态不稳: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5、易疲劳: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在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醉酒驾车的预防措施
酒后驾车的危害大家有目共睹,要彻底治理酒后驾车这种违法行为,必须提前预防、齐抓共管。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一些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虽然驾驶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但因对其没有更深的理解,且抱着侥幸心理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我们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可以将因酒后驾车而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制成光盘、展板,在媒体或人口集中的广场、学校、集市,进行播放和展览,让广大人民从中受到教育,从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管控的态势。我们的交警在日常执法执勤中,要加大对驾驶人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在晚间,要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科学部署警力,加大查处力度。并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等仪器,一旦发现酒后驾驶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形成高压态势,让每个驾驶人都不敢碰这高压线,做到严格管理,来严禁酒后驾驶。
3、从源头抓起,进一步规范驾驶人考试制度及驾驶人管理制度,严把办证、安全教育培训关。通过对交通法规、车辆操作技术的学习,驾驶人就会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对于酒后驾车这一严重违章行为就有可能通过自觉遵守而得到有效地遏制。还有要在餐饮、娱乐等易发生酒后驾车的场所开展针对性宣传,张贴提示招贴画,开展温馨提示;鼓励餐饮行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公共职责,劝阻驾驶人不要酒后驾车。代驾服务尚存争议,是否可行仍需商榷,但至少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思路,值得鼓励。
4、家人及亲朋要监督、叮嘱好,让开车的人常思家中人,莫恋杯中物。有些驾驶人自控力不强,这时候就需要身边的家人进行提醒、监督;即使再好的朋友相见,只要开车就不饮酒,要改变用酒加深感情的思想,不妨以茶代酒,毕竟君子之交淡如水嘛!
5、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查处能力。现有的酒精检测仪,数量少且精度不高,以此来取证难度大。如果要抽血化验,则在时间、精力、财力等各方面均需大量投入,而且在化验期间又给违法人一些找人说情的机会,增大执法难度。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增加酒精检测仪数量、质量,提高查处能力,把科技强警落到实处。
6、作为一名驾驶员,应该管好自己的嘴,远离酒杯,这才是扼制酒后驾驶行为的关键中的关键。酒伤身不说,酒后驾车引发的事故带来的危害每个人也心知肚明。
分心驾驶带来的危害
分心驾驶,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分心驾驶是指驾驶时注意力指向与正常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从而导致驾驶操作能力下降的一种现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
分心驾驶不仅是开车打手机,还有比如交谈,赶时间,听音乐,思考问题,开情绪车,驾车时吃东西、抽烟、东张西望等等。我们开车时不经意间的一个视线转移或短暂的思绪纷飞,很可能就是一次事故的原因。
分心驾驶也是危害安全驾驶的,法律明确规定一旦有分心驾驶也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的驾驶行为是罚款50元扣2分的。据有关机构统计如果车辆是行驶60码一秒钟是17米的距离,如果是行驶30码的车辆一秒钟也有8米左右。所以往往发生事故的时候也就在一秒钟。时刻牢记安全驾驶,平安出行才是最大的幸福。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拒绝分心驾驶,做合格好司机。
酒驾的心理活动
一是自以为没有醉。半斤不脸红,一斤不心跳,二斤倒不了!酒驾者都有超乎寻常的自信,觉得自己就是喝了酒,也能把车开到目的地;就是喝了酒,在遇上突发的事情时,也能从容应对和处理。他们显然已经忘记了酒精会使人神经麻痹、迟钝的亘古不变的真理。等出了车祸,悔之晚矣。
二是自以为经验老到,车技高超。同样是山东省的一项数据表明:1年以下驾龄的很少酒后驾车,大量的酒驾行为出现在驾龄在5到20年的司机身上。岂不知,酒精入体之后,它并不认得你有几年驾龄。而事故却恰好会因为驾龄高、自持高,从而重视度低、防范心理差而多发。
三是侥幸心理作祟。有些司机酒驾,总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或者在节日之前,觉得交警也要过节,认为过节相关检查就会少,于是借着酒劲儿开车上路。这种心理其实忽略了一个最起码的前提:检查酒驾、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并不是目的,禁止酒驾的目的是保护他人和驾驶员本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社会秩序。有交警检查,司机要做到不酒驾,就算没有交警查,不酒驾也应该是一个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尊重生命的主动意识。
问题解答
【问】醉酒驾驶被判刑会影响子女吗?
【答】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子女的前途,特别是政府机构方面的,若父母仍在服刑,会是子女在政治审查方面无法过关,很难进入国家单位工作,而且报考军警学校也很难。判刑过后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经历证明,很难通过政审。在国家单位工作需要有家人政审材料,尤其是父母,所以会影响子女的前途
【问】酒驾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怎样的?
【答】1、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
2、而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法律上就包括了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问】酒驾出事故,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吗?
【答】酒驾出事故,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的。
1、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
2、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3、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酒驾的危害都有什么
酒后驾车不但会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一旦被发现酒驾,驾驶员会被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酒后驾驶的是营运车辆的,吊销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规定十年内该酒驾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即使在限期期满后,重新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得重新驾驶机动车。如酒后驾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酒后驾驶的危害是什么
酒后驾驶的危害是什么
酒后驾驶的危害如下: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但是按照现行法律,一般性的酒后驾车如果没有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否则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主要是经济处罚;即使是情节严重的酒后驾车,最严重的也就是治安拘留15天。而全球有不少国家把酒后驾车认定为犯罪,如英国。美国也有一些州对酒后驾车者判刑。
西安交通大学马治国教授认为,随着家用汽车的逐渐普及,人车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而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事故频频发生,也足以说明其社会危害性之大。因此,他认为可以讨论增设酒后驾车罪。如果驾车的人饮酒达到了一定的度(可以通过血液中酒精浓度的检测确定),就应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酒后驾车涉嫌“间接故意杀人”?
酒后(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员在失控的状态下对马路行人的威胁之大,让每一个尊重生命的人震撼。《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有读者认为酒后驾车撞死人已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交通肇事罪”,而是涉嫌“间接故意杀人”。因为,驾车人“撞死人”虽然不是出于直接故意,但他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甚至可能剥夺他人生命,但放任自己的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因此涉嫌间接故意杀人。类似的行为还有无证驾驶、病车上路等。
就这一问题,马治国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说,刑法上说的这个“明知”有特定的含义,“明知”的后果必须是必然发生的,而不是可能发生的,而酒后驾车与撞死人之间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
马治国教授认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首先是过失,而不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谓直接故意就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间接故意就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如果基于间接故意的心理,行为人对结果的发生与否往往漠不关心,态度两可。客观上,行为人也没有积极利用相关条件有效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而如果出于过失,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反对、否定态度。一般而言,酒后驾车的人不管客观上多么力不从心,但主观上对撞人这样的结果肯定是持反对态度的。因此,酒后驾车撞人不是间接故意,而是过失,只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假如设定新的酒后驾车罪,那么可以两罪并罚。
交通肇事罪定刑太轻?
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是在3年以下处刑。而且在实践中,多数肇事者通过赔偿的方式,安抚受害者家属达到不再追究自己刑事责任的目的;而司法机关也习惯认为驾驶员不是出于故意,所以常常是该定罪的不定罪,该多判的少判。另一方面,按刑法规定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是可以判处缓刑的,这样一来驾驶员真正受到的惩罚十分有限。有读者认为,如此低的刑罚不足以引起驾驶人员的重视,这是交通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犯罪的主观方面看,交通肇事罪虽然是过失犯罪,但驾驶员如果在事前已经存在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病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应该知道自己的违法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甚至会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冒险”,这实际上是对他人(包括自己)生命的不尊重,其主观恶性程度已经非常接近间接故意杀人了。而如果是间接故意杀人,即使情节较轻的,也要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说,一般的交通肇事罪最高仅判3年显然过轻。
刑罚的目的在于对犯罪者本人进行惩戒,同时对社会上所有的人予以警戒。假如法律对某种犯罪的惩罚过轻,那么既不能教育犯罪者本人,也不能警示社会。现实中,人们对大多数过失犯罪是能够谅解和容忍的,但是对那些违法在前而构成交通肇事罪(特别是造成他人死亡的),我们的宽容无异于对犯罪的纵容。
基于以上考虑,有学者建议应把一般交通肇事罪的刑期由现在的3年以下提高到5年以下。对于故意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的交通肇事罪以及肇事后逃逸的,由3年至7年提高到5年至10年,同时扩大适用的条件,不能仅限于逃逸、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恶劣情节,对于严重超速等故意违章的同样适用。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因其对受害者的死亡持放任态度,而且客观上有自己先前行为带来的抢救义务而故意不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受害者死亡,性质接近于间接故意杀人,因此应把刑期提高到1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
酒后驾驶的危害是什么 @2019
酒驾的危害有哪些至少写三条
醉酒驾驶的危害有:
(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三)视觉模糊。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驾的危害有哪些 盘点酒驾的危害
1、如果喝酒很多,因为酒精可以麻痹我们的神经系统,这时候我们的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如果开车的话,没办法和正常人一样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出现事故也是必然的。
2、另外喝酒之后我们的反应能力会降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从而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3、还有就是喝酒后视觉会变得不好,会导致视力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喝酒之后大家都知道,人会变得比较大胆,比较容易感情用事,变得比较冲动,开车也会速度比较快,这样容易出现交通事故。
5、喝酒之后,因为酒精的作用,整个人会变得比较疲劳,易犯困、疲劳和打盹,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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