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后还需要办什么)
如何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
一、个体营业执照如何办理
1、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
(2)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个体商户营业执照变更包括地点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字号变更。如果经营者要变更,需要先注销原营业执照,再重新申请注册。
2、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一般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者如何变更
1、应该先将原经营者注销,再由新经营者办新的登记手续,相关手续去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工商核名
个体座商或需要名字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好核名材料;
(2)递交核名申请书,递交给工商部门进行审核,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若核名通过,则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注: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的,还需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递交申请材料
递交个体工商注册所需要的具体材料,材料需准备齐全,且确保材料填写正确,符合法定形式的,可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营业执照
拿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缴费并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还需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填写《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未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不提交);
4、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工商部门要求设立个体工商户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另外,外来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个体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个体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一、需要先去工商局申请,填写表格,再去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后申请发票,再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单位进行刻制公章。
二、营业执照申报(前往工商局)所需材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
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相片一张。
经营场地证明。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办理费用:23元。
三、税务登记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与营业执照的原件。
如果以后开票需要人代办,需要带着代办人一起前去,代办人也要带身份证与身份证复印件。
行政刻章所需材料:
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营业执照和复印件
四、法律规定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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