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姻(跨国婚姻介绍所)
什么是跨国婚姻
您好,跨国婚姻是指婚姻超越了国界以及不同国家的人之间所结成的婚姻关系。
跨国婚姻
跨国婚姻是怎样的呢?在一场跨国婚姻中的利与弊有哪些?正规的婚姻介绍所是怎样的,我们赶紧去看个究竟吧。
一、跨国婚姻
社会的进步,交通的发达,让我们更多的可以与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人交流,了解,甚至是相爱生活,也就早就了现在跨国婚姻日益增多的趋势。
跨国婚姻是指婚姻超越了国界以及不同国家的人之间所结成的婚姻关系。当然在中国古代其实还是有很多跨国婚姻的,当然这些都是比较有身份的人才可以的,也被叫做和亲,是国与国之间为了维护彼此之间的和平协议达成的一种婚姻缔结关系。
多数都是由国家之间重要身份的人进行和亲,已完成互相之间的和平协议。然后对于现今社会来讲,社会的进步让大多数的普通人也有了跨国婚姻的可能性,婚姻自由让我们享受了全世界的自由。
二、正规婚姻介绍
婚姻登记介绍所是由人力资源部门、婚友社或婚介所组成,是指协助想结婚或结交亲密异性朋友的人达成目的,并赚取服务费用的社团或组织。
而现在由于生活工作的原因,让很多男女之间缺乏了认识沟通交流的渠道,所以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了大龄剩男剩女,这是社会发展所造就的结果。
所以家里的老人就会担心子女的婚姻问题,会通过各种介绍为自己的儿女寻找另一半,但是除了朋友介绍,其实正规的婚姻介绍也是可以采纳的,一定要是正规的,有证件的,否者很容易被婚骗。
三、跨国婚姻的利与弊
1.优点
外国男人其实与中国很多男人比起来,他们更懂得浪漫与感恩,在很多小事上或许你能够听到对方的谢谢,但是在中国大多数男人觉得既然都是夫妻没必要互相客气,久而久之就认为这些都是理所当然,而且大多数中国男人就是钢铁直男,满足不了女性所想要追求的浪漫生活。
其次就是国家之间的福利待遇等等,比如大多数人在前几年想要拿到美国的绿卡,觉得那是终身的保障,于是会通过婚姻的方式让自己达到目的,享受发达国家带来的一切便利条件。
当然还有一点就是跨国婚姻家庭的孩子基因大多数都比较好,一般混血儿高颜值高情商,让国内很多朋友羡慕。
2.缺点
由于地域文化的差异,文化差异,家庭观念的差异等等,其实跨地域的婚姻都会产生一定的世俗文化差异,更别说跨国婚姻,其实对于历史文化等等观念的不同,以及形成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不同,两个人的结合会产生很多相处上的问题,导致家庭不和谐,甚至可能产生家暴等等严重的婚姻问题。
以及语言沟通障碍,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母语,即使是同为说英语的国家,在语言上也会有差异,不是自己的母语在表达上就会出现一定的偏差,这样的情况导致沟通困难,在生活中会出现很多问题。也是婚姻危机的因素之一。
总结:一场婚姻不论是国内还是跨国的都需要互相之间有足够的的包容心,去了解对方,愿意好好沟通去尝试了解对方的文化习俗,增进彼此的感情。更多关于结婚前后咨询问题的,赶紧去看看花嫁APP 吧,带你解决婚前婚后所有问题。
跨国婚姻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1.外国人一方需要提供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
2.其他学生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再婚者需提供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3.双方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4.外国人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以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有关机关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5.询问双方是否自愿、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6.对于符合条件的当场准予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跨国婚姻有哪些注意事项
跨国婚姻指婚姻超越了国界以及不同国家的人之间所结成的婚姻关系。如遇到跨国婚姻离婚,应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妻,因各种原因一方出国后,在国外不能回国,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中国夫妇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诉。如国外的丈夫,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妻子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规定予以处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异国夫妇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双方要求在我国境外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法决定。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