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提到的关系民法典调整哪几类关系
民法典调整哪几类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详细解读】
一、平等主体的范围:(1)自然人;(2)法人;(3)非法人组织。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1.基于民事主体人格产生的人身关系:例如,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身体权等。
2.基于民事主体一定身份产生的人身关系:例如,夫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基于监护关系产生的监护权等。
3.其他社会关系产生的身份权:例如荣誉权。
三、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1.财产所有关系:体现财产归谁所有。
2.财产流转关系:例如遗产流转。
民法与公民的关系?
民法典与公民的关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一、人身关系:是基于公民自然人身体、健康、姓名、名誉而发生的人身关系,与自然人享受和行使民事权利有关,它赋予了公民人身权利。人身权利又具体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主要有生命健康、姓名、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信用等权利。身份权是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并非人人都有的权利。
二、财产关系:民法典中的财产关系,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之间,自愿发生的、受价值规律支配的经济关系。包括经济关系的建立、变更、与消灭。主要表现为财产的支配、占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它分为静态财产关系和动态财产关系。静态财产关系也称为财产流转关系,比如夫妻财产、赠与、买卖、租赁等。动态财产关系也称财产支配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股权关系、遗产继承等。
扩展资料:
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中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均无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