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区别(进料与来料加工的不同)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区别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区别在于来料加工由境外企业免费提供,只收取加工费,不需付汇购买,进料加工需要境内企业通过付汇购买;来料加工所有权归属境外委托企业,进料加工所有权归属购买方;来料加工属于委托加工业务,加工企业对盈亏不负责任,由委托企业承担风险,进料加工是独立买卖的业务,自负盈亏,自己承担风险;来料加工进出口一般是同一个客户,进料加工进口原料和出口产成品客户往往是不同的;来料加工一般只签订一份委托加工合同,来料加工会签订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来料加工属于免税业务,不涉及出口退税,进料加工需要出口退税。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的区别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
两者的区别为:
1、料件付汇方式不同,来料加工料件由外商免费提供,不需付汇,进料加工料件必须由经营企业付汇购买进口;
2、货物所有权不同,来料加工货物所有权归外商所有,进料加工货物所有权由经营企业拥有;
3,经营方式不同,来料加工经营企业不负责盈亏,只赚取工缴费:进料加工经营企业自主盈亏,自行采购料件,自行销售成品;
4、承担风险不同,来料加工经营企业不必承担经营风险,进料加工经营企业必须承担经营过程中的所有风险;
5、海关监管要求不同,经营企业进料加工项下的保税料件经海关批准允许与本企业内的非保税料件进行串换,来料加工项下的保税料件因物权归属外商,不得进行串换。
进料加工有退税的 退税办法按新颁布的退税率执行 来料加工产品复出口不退税
三来一补指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是中国大陆在改革开放初期尝试性地创立的一种企业贸易形式。三来一补企业主要的结构是:由外商提供设备(包括由外商投资建厂房)、原材料、来样,并负责全部产品的外销,由中国企业提供土地、厂房、劳力。
来料加工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承接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承接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承接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业务。
进料加工是指我方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包装物料等,经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交易形式。
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指单边输入关境或单边输出关境的进出口贸易方式,其交易的货物是企业单边售定的正常贸易的进出口货物。
三来一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在进口原材料时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产品出口时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
一般贸易需要进口原材料时要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出口时按照企业及出口性质(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还是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再出口)分别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进料加工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经生产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返销出口的业务。进料加工贸易,海关一般对进口材料按85%或95%的比例免税或全额免税,货物出口按“免、抵、退”计算退(免)增值税。
来料加工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由我方加工企业根据外商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交外商销售,由我方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来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免税,货物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加工企业加工费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支付进项税金不得抵扣计入成本。
由于税收政策的不同,造成两种加工方式税负的不同,也就影响到加工企业的经济效益,那么,在两种加工方式之间如何选择呢?笔者试分别举例进行分析。
案例:某公司从事对外加工业务(以及国内销售业务),对外加工出口a产品,发生国内成本:国内材料成本10,000,000元、国内其他成本(工资、折旧等无进项税金)40,000,000元。
1.该业务采取进料加工方式
a产品当年出口销售收入(离岸价×外汇兑换率)170,000,000元,加工a产品进口材料成本(当年海关核销免税组成计税价格)100,000,000元,当年应退税额1,500,000,000元。
适用“免、抵、退”出口退税政策,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不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a产品税率17%、退税率13%,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费率3%。
进料加工方式效果计算:
(1)销售收入:
170,000,000元
(2)销售成本:152,800,000元,其中:
进口材料成本: 100,000,000元
国内材料成本: 10,000,000元
国内其他成本: 40,000,000元
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
170,000,000元×(17%-13%)-100,000,000元×(17%-13%)=2,800,000元
(3)应交增值税:-免、抵税额=-〔(出口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退税率-应退税额〕=-〔(170,000,000元-100,000,000元)×13%-1,500,000元〕=-7,600,000元
(4)销售税金及附加:-免、抵税额×(7%+3%)=-760,000元
(5)利润=(1)-(2)-(4)=17,960,000元
2.该业务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加工费免征增值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金不得抵扣计入成本,a产品当年来料加工费6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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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方式效果计算:
(1)销售收入(来料加工费):
65,000,000元
(2)销售成本:51,700,000元,其中:
国内材料成本: 10,000,000元
国内其他成本: 40,000,000元
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10,000,000元×17%=1,700,000元
(3)应交增值税:0元
(4)销售税金及附加:0元
(5)利润=(1)-(2)-(4)=13,300,000元
3.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比较及选择
加工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中,进料加工:销售成本=进口材料成本+国内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销售税金及附加=-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来料加工:销售成本=国内成本+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金,销售税金及附加=0元,因而:
进料加工利润=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国内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
来料加工利润=来料加工费-国内成本-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
根据这两个公式,对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进行比较、选择:一般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发生的“国内成本”相同,企业选用进料加工方式还是来料加工方式利润大,只需比较进料加工的“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差额与“来料加工费-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差额大小,选择差额大的加工方式。
本文案例中,进料加工的“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差额(67,960,000元)>来料加工的“来料加工费-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差额(63,300,000元),进料加工利润(17,960,000元)>来料加工利润(13,300,000元),该公司应选择进料加工方式。
本文以上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比较及选择是在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不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规定下进行的,实际上我国有的省市规定(如山东省地税局)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要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在这种规定下:
进料加工利润=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国内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
来料加工利润=来料加工费-国内成本-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
一般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发生的“国内成本”相同,企业选用进料加工方式还是来料加工方式利润大,只需比较进料加工的“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不予抵扣或退税进项税额-免、抵税额×(城建税税率+3%)”差额与“来料加工费-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额”差额大小,选择差额大的加工方式。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区别是?
1、概念不同
来料加工贸易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承接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承接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承接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业务。
进料加工是指用自有外汇在国际市场购买原材料、元器件或零部件,按自己的设计加工装配成成品再行出口销往国外市场。这种做法在中国又称“以进养出”。
2、进口料、件的来源不同
进料加工加工项下的所有进口料件由我方用外汇购买。而来料加工加工项下的进口料件则由外商无偿提供。进料加工的风险比来料加工的风险大。
3、进出口货物的买卖方不同
进料加工由于各作各价,因此进口物料的外商不一定就是我成品出口的买方。而来料加工加工的进出口货物买卖方必须是同一外商。
4、外商的结算和退税方式不同
进料加工项下的我方出口货物,外商按一般贸易方式付款,我方收取外汇。而来料加工项下的我方出口货物不作价,我方只按约收取工缴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先征后退”的方式;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的方式。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区别是什么?
进料和来料的区别在于:进料是需要买的,来料是不需要买的。
1、来料加工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我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作价设备作款,我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业务。
2、进料加工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经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作外销出口的业务。
3、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
(1)进口料、件的来源不同:进料加工加工项下的所有进口料、件由我方用外汇购买。而来料加工加工项下的进口料、件则由外商无偿提供。进料加工的风险比来料加工的风险大。
(2)进出口货物的买卖方不同:进料加工由于各作各价,因此进口物料的外商不一定就是我成品出口的买方。而来料加工加工的进出口货物买卖方必须是同一外商。
(3)外商的结算不同:进料加工项下的我方出口货物,外商按一般贸易方式付款,我方收取外汇。而来料加工项下的我方出口货物不作价,我方只按约收取工缴费。
(4)退税的方式不同: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先征后退”的方式;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的方式。
4、来料加工视同销售免税货物,所以耗用的境内购进的材料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进料加工视同销售自产货物,出口适用零税率,可以抵扣购进材料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有何异同?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相同点:都属于加工贸易,都需要办理手册进口,进口时保税即暂不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及关税等。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进料加工是指用自有外汇在国际市场购买原材料、元器件或零部件,按自己的设计加工装配成成品再行出口销往国外市场。这种做法在中国又称以进养出。
来料加工一般指来料加工贸易,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承接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承接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承接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业务。
2、行为不同
进料加工是采购行为,即需要支付货款,货权属于进口商。来料加工属于委托加工行为,是境外客户把材料交给境内工厂按客户要求加工,进口商不需要支付货款,货权属于境外客户。
3、政策不同
进料加工复出口享受退税,即国内耗用的材料及设备、动力、燃料等进项可以退还;来料加工属于免税,国内耗用的材料等进项需要转出。进料加工复出口时,客户是进口商自行选择的,即可以卖给任何国外客户;来料加工复出口只能把产品出口给原客户。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有以下区别:
1. 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
2. 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来料加工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
3. 来料加工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加工关系,部分来料加工,虽然包括我方的一部分原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买卖关系,但一般我方为了保证产品的及时出口,都订有对方承购这些产品的协议,进料加工再出口,从贸易对象来讲,没有必然的联系,进归进,出归出,我和对方都是商品买卖关系,不是加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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