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开讲节目(观看民法典宣讲视频)
民法典个人信息有什么特点?
我国《民法典》诞生于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之下,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数据利用、电子合同效力、平台责任认定等互联网新型问题进行了积极回应。基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结合《民法典》的规定,我们应当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策略、目标和限度进行准确理解和把握。
《民法典》是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阶段性立法回应。鉴于个人信息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民法典》人格权编采用专章的方式对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一并予以保护,并对个人信息的类型、收集、更改或删除做了初步规定。《民法典》涉及个人信息的规定可以归纳为以下特征:一是对个人信息的回应具有零散性的特点,选择性地回应了超前发展的网络社会实践。二是对个人信息的规定带有阶段性、宣誓性的特点,具体操作有待后续立法完善。三是对个人信息还未进行属性判断和定位。四是仅是对私法领域的个人信息问题进行了回应。
但上述特点并不意味着《民法典》具有滞后性或立法偏差,其定位本身应当是对个人信息问题的阶段性立法回应,针对这些问题需要一个完善过程。当下各国的立法实践,对于个人信息保护仍处于一个构建、探讨的阶段,并没有现成的模式,但《民法典》的颁布为我们系统化研究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提供了一个重要契机,个人信息能否纳入传统的人格权和财产权保护范畴,个人信息保护的价值目标和科学路径又应当为何,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难题。个人信息是否属于一项独立的人格权益?现行《民法典》将个人信息作为人格权项下的一种新型人格利益予以保护,但仍然存在两个重要的理论障碍。一是个人信息与隐私难以区分。个人信息明确规定包括隐私信息,若将个人信息笼统称为独立的人格利益,如何处理与隐私的关系将会成为难题。二是个人信息的范围过于宽泛,难以概括认定为人格权益。虽然将“可识别性”作为个人信息的判定标准已成为共识,但这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例如,由于当代数字处理技术中“个人画像”的出现,通过间接个人信息的分析来识别个人身份的概率大大增加,那么是否这些间接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从而属于人格利益呢?目前还很难形成共识。
个人信息是否可以通过传统的财产权加以保护?一方面,个人信息极容易被分享,分享后就会存在多个主体同时控制个人信息的情形。个人信息财产权无法解释现实生活中的信息交互性问题,即一项信息为多个主体共同分享的情形。比如,一次小型聚会的信息应为所有参与者分享,无法由某个参与者独享财产权,否则就会造成权利的直接冲突;又比如,在买方与电商平台商家的交易中,此交易信息因买方和卖方共同参与而应共同分享,无法归于任何一方。另一方面,个人信息又极易被利用,个人实际上缺乏必要手段对个人信息加以控制,不动产登记保护、动产占有保护等传统财产权保护路径对个人信息都难以适用。
个人信息保护的价值目标。个人信息保护的价值目标如何定位?关于这一点,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为什么会产生。在计算机、互联网出现之前,个人信息虽然也一直存在,但其保护问题始终未能进入大众视野,这是因为当时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还远未达到由法律介入处理的程度。因此,将个人信息作为人格要素进行保护,只解决了个人信息保护中个人维度的利益表达。个人信息保护的真正目的应当是,防止互联网信息时代,大规模、高效率收集个人信息给个人和社会所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正是由于这些因素,“可识别性”成为法律实践中判定个人信息的基础,而“同意原则”则构成个人信息利用的前提。之所以各国都将“可识别性”作为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原因在于一旦相关信息可以分析、识别出特定个体,那么个体可能会暴露在各种潜在的社会风险之中。各国之所以都将主体的“同意”作为获取和利用个人信息的前提基础,原因在于信息主体的同意表明其对于因个人信息被利用而可能增加的社会风险表示出接受与认可。
个人信息保护需要发挥好公法的作用。个人信息保护的路径不应当仅仅着眼于个人权利保护,还应从公法上的社会风险控制这一角度来理解。在数据经济日益深入发展的今天,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应当阻碍信息、数据的正常流动已经形成了社会共识,而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路径与上述理念还存在相悖之处。从民法角度来讲,给予某个主体承担某种行为义务,应当和相应的法律后果所对应。但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只要行为人未能履行特定义务,不论存在损害后果与否,都需承担民事责任。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认定方式,与民事责任承担强调损害结果与因果关系的逻辑证成存在矛盾。
有鉴于此,个人信息的控制与保护,有必要强调公法的作用。对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网络安全法》重在系统运行安全的保障,《电子商务法》则立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安全法”兼顾数据防护和个人信息脱敏化处理,“个人信息保护法”重点防止信息被滥用和泄露等。在实施好《民法典》相关要求的同时,系统化地运用公法路径对个人信息进行科学的控制,不过分依赖民法的权利保护模式,应当是个人信息保护未来不断探索的方向所在。
民法典意义
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充分保护私权,才能全面保障和维护公民的切身利益,并有利于规范公权。
民法典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汇编,更是中华民族精神和新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反映出一个民族对生存发展民生关键问题的基本立场。
扩展资料
纵观世界法制发展史,那些具有世界性影响的法典,通常都是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处在蓬勃发展的时期形成的,凝聚起这一时期社会发展要求的广泛共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工作坚持以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为根遵循,结合民生实际,密切关注人民发展要求,体民情、聚民意、保民生,创造性地做好立法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更加深刻地回答了我国法治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开讲啦!这里是“民间借贷”普法小讲堂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也是百姓生活中十分常见的法律行为。随着《民法典》以及一批最新司法解释的施行,法律对民间借贷的调整规则有了新的变化,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民间借贷利率上限问题的相关规定
借出去的钱,借条上利息写多少受法律保护呢?
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不能高于LPR的4倍,超过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借条上约定的利率不高于LPR的4倍即可。
LPR是什么意思?
LPR就是“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 每月20日 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每月20日发布也就是每个月都会有变化,那这钱借出去了3年、5年,我每个月都得算一下超不超过嘛?
如果借款行为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利息可以分段计算,借款之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借条约定的利息计算,且约定利息要不高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最高利率,2020年8月20日至清偿之日,最高按起诉时LPR的4倍主张;如果借款行为是在2020年8月20日之后,约定的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都不能超过LPR的4倍。
二、关于提供保证人担保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出借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借款时,由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分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两种。
一般保证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 ,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承担何种保证责任?
在《民法典》实施之前,按照《担保法》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应推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但《民法典》实施之后,按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应推定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
法官有话说
借钱,借出去的不只是钱,还有一份沉甸甸的感情。如果借出钱款,一定要有格式正确、内容完备的借条,也可以有担保人、担保物。如果借款,一定要信守承诺及时还款,不要毁了信任坏了关系。
2022关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活动能无误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为某一活动所制定的,包括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活动方案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欢迎阅读!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2022关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活动方案,欢迎阅读!
2022关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活动方案1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行业深远历史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在全县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法治三门建设,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民事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是切实实施民法典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及“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任务。从7月份开始,在全县部署开展以“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为民法典正式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通过集中普法宣传,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节点上,颁布实施一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真正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法典精神、法治理念、法律规定能够入耳入脑入行,更好地把法典确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胜势。
二、活动主题
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社会公众民法典学习 教育
社会公众是民法典的受益者,也是最广泛的遵从者。要大力组织开展送法到乡村、到社区、到企业、到单位、到军营、到家庭等活动,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社会面全覆盖,让法典精神走入千家万户。
1.组织开展好“法典进基层 送法到身边”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依托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民主法治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村 文化 礼堂等场所,普遍开展一次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结合自身职能,推动民法典进宾馆、进公共交通场所、进网络等领域;运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对外媒体平台中等推送民法典宣传内容。全县广大法律工作者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民法典宣讲,把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讲清楚,把群众关注的 热点 问题讲明白。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在顾问村居至少开展一次宣讲活动,确保全县所有村(社区)全覆盖。
2.组织开展好普法志愿者送法进基层活动。组织广大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一线,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作为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民法典普法宣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抓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结合“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学习宣传等工作,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民商事活动的行为规则、基本遵循及征收征用制度等内容。
(二)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全县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把法典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需本领,争当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1.与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强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深刻理解和把握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把民法典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计划 ,组织专题集中学习,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3.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学习民法典,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结合周一学习夜、座谈交流会等,开展民法典系列学习。县普法办把民法典作为2020年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年度 法律知识 考试的重要内容。以“三门大讲堂”为载体,邀请专家为全县领导干部开办民法典释义解读讲座。
(三)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要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广泛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为切实实施民法典筑牢根基。
1.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学民法典讲民法典”活动。结合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为重点的学习教育活动。
2.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 辩论 赛、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
(四)创新方式增强民法典普法宣传效果
民法典普法宣传要创新形式,更要注重实效。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多 渠道 、多角度宣传,形成强大声势,为民法典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1.法治文化+普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民法典相关法治文创作品创作,积极参与全省“民法典与我”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制作一批民法典公益 广告 ,让法典精神入脑入心。
2.互联网+普法。组织开展民法典网上知识竞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极依托本单位新媒体开展民法典网络普法宣传活动。传媒中心等各类媒体平台要切实扛起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做好民法典相关内容宣传。普法办组织专业人员在农村广播等县级普法平台上开设民法典专题宣传。
3.案例解读+普法。全县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要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结合“法律十进”,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活动,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走深走实见实效。
4.集中宣讲+普法。县司法局、县普法办成立民法典宣师团,邀请擅长民法领域的法律工作者,建立民法典宣讲菜单,由供需双方进行精准对接后,进机关、村居、学校、企业等进行集中宣讲,重点对县级各部门及乡镇(街道)普法工作者、村(居)普法志愿者等开展民法典集体学习培训,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组织保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做好本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举措,紧紧围绕“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这一主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让民法典的精神和内容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执法司法人员在工作中要按照民法典规定,严格规范工 作文 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带头维护民法典权威。普法办要将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七五”普法终期 总结 验收的重要考评指标,并纳入“八五”普法规划。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在宣传活动中挖掘典型案例、事例、优秀人物进行宣传报到并向县普法办及时报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信息。
2022关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 百科 全书”,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宣传主题
学习宣传民法典携手共创文明城
三、宣传时间
2020年7月-2020年12月。
四、工作 措施
(一)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公务员民法典专题学习。推动民法典学习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头雁效应”。
具体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组织召开区级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座谈会,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组建一支民法典宣讲团队伍。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通过举办本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班,各自组建一支10人左右的民法典讲师团队伍,形成我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骨干力量,结合工作职能在执法、司法、普法及教育活动中,以“法律十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宣讲活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培训班对讲师团队伍进行培训。
具体要求:普法讲师团组成员名单于7月28日报送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205室),区上将以此为基础成立区级民法典讲师团。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三)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具体要求: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各学校开展一次《民法典》法治课间餐、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次《民法典》晨读活动、一次《民法典》征文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篇《民法典》学习感言或 手抄报 等“六个一”活动;结合我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养工程,将《民法典》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升教师的法治理论水平。组织开展“我和家人学民法”活动,通过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网络有奖答题活动,促进民法学习宣传进家庭、进校园。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建设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已经建成开放的各类法治宣传、法治文化阵地中增添民法典宣传的内容;在区法治文化主题街、法治文化长廊设立民法典专区;充分利用街巷围墙、工地围挡、出租车和公交车及公交站点等设施新建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使民法典宣传内容随处可见。各沿街部门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学习宣传 标语 口号 。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内容的更新和“法治公交专线”的打造,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车载LED民法典宣传标语的播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组织一次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学校师生、各类文艺人才和文化创意企业的积极性,创作一批民法典主题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和文艺节目,提升宣传实效。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文联积极动员全区文艺工作者开展书画、摄影、微电影、小说等文艺作品的创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六)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宣讲“十进”活动。组织区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收集整理相关典型案例,按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不同人群的关注点,选择有针对性的宣讲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战”“法律十进”“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具体要求:按照要求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由区委宣传部、司法局统筹开展各个行业、部门的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七)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订购、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文解读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上门赠送民法典读本和宣传海报折页。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宣传资料的发放,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负责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向帮扶村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及资料的赠送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八)开展一次民法典网络宣传活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微信群等及时转发推送,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法典普法网络集群。充分利用普法类手机客户端、普法微信等平台,参加省市组织的民法典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具体要求:形成以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各部门相互配合的网络宣传矩阵。区司法局制作一批抖音短视频、动漫、H5等网络宣传作品,并通过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开展答题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转发,并开通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参加每日答题活动,答题参与人数每周统计上报一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部门资源,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三)狠抓督促检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明确将《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验收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结合“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评估检查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适时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2022关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活动方案3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法制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营造和谐校园氛围,学校决定举办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开展"法律进学校"为主线。
一、活动思想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热潮,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创建法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二、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开展"法律进学校"为主线。
三、活动重点
(一)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二)积极开展与师生、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四、活动时间:
20____年11月27日——12月14日
五、活动内容:
1、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各班级出好一期法制教育宣传专题 黑板报 。
2、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等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
3、利用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正式启动,进行一次全校师生参加的守法宣誓活动。
4、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各班级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一次"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确保全校班班有活动,个个都参加,师生都受教育。
5、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讲座。
6、观看法治宣传教育影片。组织观看法治教育影片,大力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营造学习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围。
7、向学生家长发送一次法制宣传短信(微信)。
8、大力开展学法活动,举行法律基础知识竞赛。各班利用晨会、班会时间开展学法活动,学习内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宪法》的一些基本知识。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全校师生员工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活动。
2、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2、做好动员,营造氛围
要调动全员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在身边"良好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紧紧围绕学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主题,突出活动重点,注重实际效
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 文章 。
4、创新内容,形成总结
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内容,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材料。
2022关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活动方案4
班会主题:
踏好青春的每一步
活动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意义:
通过这次班会,我们了解到法制教育所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奠定了它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学校教育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就必须从学校教育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高度重视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
主要内容:
一、班主任谈话导入
给出一组青少年犯罪的数据,触动学生们的心灵。
解释“违法”“犯罪”两组概念,并列举违法犯罪的事例。
二、班主任提出问题,学生讨论交流
班主任围绕轻度,中度,重度三种不同程度的不良行为,举出案例并结合班里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让学生讨论并列举身边不良行为,在讨论交流中理解什么是严重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轻度不良行为。
列举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原因
案例分析,向学生介绍相关法律
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问答。
三、班主任组织学生集体宣誓
班主任提出殷切希望
我们郑重宣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中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活动小结:通过这次班会,同学们的心中都感触颇深,纷纷发表自己对本次活动的感受和看法。法律与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 言行举止 。现实生活中,人人都有梦想,都渴望成功,都想找到一条成功的捷径。其实捷径就在我们的身边,那就是勤于积累、脚踏实地。在这45分钟法制主题班会上,我们有欢声笑语,也有深深地沉思,但是,这一个个真实的例子也在告诉我们,告诉每一位学生,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更要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要做好自我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2022关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活动方案5
一、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活动时间
三、宣传内容
01
突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特别是上级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02
结合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
03
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四、具体安排
1
持续打造民法典普法宣传四川品牌。开展四川省第二届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集中宣讲,举办集中示范活动,开展线上接力打卡活动。
2
组织民法典主题竞赛活动。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强化民法典在线学法考法,开展民法典主题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
3
作投播民法典主题法治公益广告。以“‘典’亮美好生活,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制作法治公益广告,利用广播电视、地铁公交电视、出租车顶灯、城市LED以及新媒体矩阵等进行广泛发布投播。
4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启动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工作。
5
征集展播民法典宣传微视频微电影。以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和第三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为载体,征集展播一批民法典宣传优秀微视频微电影。
6
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主题宣传。推动民法典的法律精神、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适时组织通报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1周年暨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7
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培训。发挥“法律明白人”队伍优势,为基层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帮助。
8
设立村(社区)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鼓励和引导村(居)民创作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
9
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结合“法律七进”工作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在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广泛开展村民民主协商、民情恳谈,对村(社区)“四民主三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以民法典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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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调解员用民法典讲脱口秀,你如何看待这样的科普方式?
很有创意,用这种大众都喜欢的方式将枯燥注重细节的民法典转化为各种爆梗的脱口秀,运用小故事将听众的注意力集中在上面,将故事中涉及法律的点引申出来,不仅新颖具有吸引力,更有利于普及观众们的法律知识。
近日,有关民法典的脱口秀系列节目在网络上悄然走红,视频中的“段子手”是一位来自上海崇明的90后女孩,她用幽默、易懂的语言将“高冷”且“生硬”的民法典讲了出来,一时间点击量暴涨!这也说明网友们其实对民法典还是有想要了解的兴趣的,只是被他“高冷”的外表劝退了。这名90后女孩正是清楚这一点,所以才出了这一系列的视频,化调解员为段子手!
脱口秀节目这两年正式步入中国,这一类的节目讲究“玩梗”,也就是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对当下存在的一些问题做出见解。而脱口秀的表达方式也是比较诙谐幽默的,深受90后00后和少部分的80后们的喜爱。脱口秀最大的特点就是思维逻辑强,让观众的思想围绕着主题进行思考,所以脱口秀也为很多90后00后的年轻人们提供了独立思考机会。
从这名女孩用新的方式打开民法典来看,社会需要的往往是可以创新的人才。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仅代表着勇气,更是智慧!如今的本科生、研究生一抓一大把,甚至有说某985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这不是社会的问题,而是自己的问题。勇敢的尝试就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创新型人才一直都是社会所需要的,这位女孩的突破必将引得一大波人效仿,但是段子手不是谁都可以当的,这需要自己更多的个人见解和对观众们喜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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