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吞食异物)
看守所存钱犯人知道吗
看守所存钱犯人知道。看守所对人犯人寄存财物可以代为保管,且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给犯人收执,上面会详细记录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因此看守所存钱犯人肯定是知道的。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
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现行有效吗?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第三十一条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拘留所应当根据被拘留人拘留期间的具体情况,实行分级管理。第六十四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现在是否是现行有效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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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种有效可能只是未被宣布失效,法律上的有效有两种,一种是实质上的一种形式上的,实质上的有效不仅要求未被宣布失效,还要求没有上位法或者较新的同级法与之抵触;而形式上的有效只要求未被宣布失效即可。
看守所30天会放人吗
具体时间没有规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会针对被拘留人的是否有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并收集证据。这期间,若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不构成犯罪的,即会释放被拘留人。若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可能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拘留后3日内,公安机关会将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若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因此,刑事拘留30天后若要放人,具体流程需要根据案件办理的具体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看守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
(一)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二)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三)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四)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通知释放的;
(五)看守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的。
可以给看守所的人送钱吗
依据我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亲属是不能送钱的,而与生活有关的物品,要交给看守所送给被关押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看守所可以看电视吗
在看守所里是可以看电视的。我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人犯教育,可以采取集体训话、个别谈话、配合办案机关召开从宽从严处理犯罪分子的大会、动员人犯亲友规劝、选择人犯或者被释放的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看守所应当组织人犯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跃生活。”看电视是对犯人进行教育的重要手段。我国《监狱法》第三条表明:“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看守所也负有改造人犯的功能,因此允许人犯看电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四十二 对人犯教育,可以采取集体训话、个别谈话、配合办案机关召开从宽从严处理犯罪分子的大会、动员人犯亲友规劝、选择人犯或者被释放的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看守所应当组织人犯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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