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子女教育)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1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2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为了保证纳税人能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当然,如果纳税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还可以选择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其结果都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3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会计专业的学生应该都学过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事实上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费是根据标准计算出来的,方法比较简单。但是不同的政策方法是不一样的。但是大致的计算方法并没有发生变化,只不过对一些其他的收入,可能税率不一样。先来看看一般的个税计算方法吧。
我们都知道对于工资、薪金等,我国采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在3%—45%。
对于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收入来说,预扣税率为3%。
对于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10%。
对于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45%。
2021年做出的调整是,如果纳税人累计收入没有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时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而是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以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而2022年开始,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又发生了变化。那就是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并申报)。这一改变,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来说都是糟糕的,这意味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
用一个例子更直观一点。比如小张年工资30万元,另外其获得了5万元的奖金。按照如今的计算方式,小张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税后工资=300000(应纳税额)-300000(应纳税额)*20%(适用税率)+16920(速算扣除数)=256920元;应纳税额=300000-256920=43080元。
税后奖金=50000(应纳税额)-50000(应纳税额)*10=45000元;应纳税额=50000-45000=5000元。
最终小张一共会获得256920+45000=301920元;需要缴纳税额为43080+5000=48080元。
按照2022年的申报方法计算小张税后工资=350000(应纳税额)-350000(应纳税额)*25%+31920(速算扣除数)=294420元。应缴纳的税额=350000-294420=55580元。
从结果中可以看出,2022年实施的计算方法让小张少获得了7500元,比之前的计算方法多缴纳了7500元。从而我们可以知道,2022年开始实行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对企业以及个人来说是不利的。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每个子女1000元/月,夫妻双方可各选择扣除50%。扣除条件:从子女年满3岁的学前教育阶段,一直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条件: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未成年子女产生的费用可由父母一方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1000元/月,扣除条件: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包括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其他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1100元/月扣除,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800元/月扣除。扣除条件:夫妻双方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月。扣除条件:被赡养人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个税所得税的专项扣除有六项
1、子女教育
标准是每月1000元/每个子女
教育是指3岁到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父母双方各扣50%或约定由其中一方按100%扣除,选定后一年不得改变。
提示:子女=婚生/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其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参照执行。
2、赡养老人
标准:独生子女,按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姊妹分摊,每人每月小于等于1000元。
提示:老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过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住房贷款利息
标准:每月1000元,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提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住房租金
标准:A.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等按1500元/月扣除
B.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按1100元/月扣除
C.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按800元/月扣除
提示:可扣除的是主要工作城市且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的城市相同只能一方扣除。
5、大病医疗
标准:80000元/年
提示: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扣除,上限8万元。
6、继续教育
标准:学历(学位)教育400元/月,同一学历(学位)小于等于48个月
继续教育,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提示: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本人或父母扣除。
扩展资料:
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01
专项附加税扣除的项目包括了:1、子女教育;2、成人继续教育;3、大病医疗;4、住房贷款利息;5、赡养老人的支出;6、个人对于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等。而专项附加税扣除的标准如下:1、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每个子女一千元,教育一般包括了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2、继续教育的专项扣除按照每年三千六或四千八的标准;3、大病医疗的扣除标准为每年八万元。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为广大群众减负,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专项附加税扣除的标准如下:1、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每个子女一千元,教育一般包括了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2、继续教育的专项扣除按照每年三千六或四千八的标准;3、大病医疗的扣除标准为每年八万元。
标准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
第二章:子女教育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继续教育
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四章:大病医疗
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六章: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第七章: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和条件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一 子女教育
3岁起从学前班到医生,一个孩子每个月可以扣1000元,也就是每年扣12000的金额,两个孩子的金额翻倍。
子女教育扣款金额可以由父母平摊,也可以一人享有,但一年只能更改一次。
第二 继续教育
纳税人学历(学位)教育扣除额为每年4800元,本科及以下学历。这种扣除可以由父母根据子女的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根据其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能同时扣除。
接受技能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当年每年扣除3600元。
第三 大疾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中记录的,包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自付部分,个人发生的超过1.5万元的医疗费用为重大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扣除,最高不超过8万元。
第四 首套住房贷款
注意一定是第一套房。在贷款偿还期内,每年可扣除12000元,即每月1000元。
如果夫妻双方都买房,你可以选择把这个抵扣单交给其中一个人。
第五 出租房屋的租金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可以扣除租赁费用。
第六 赡养老人
有60岁以上的法定赡养人,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每年可以扣2.4万元。不像养孩子,这个数额对于很多老人来说不是翻倍。
当然独生子女的名额也是独占的。如果不是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签订协议约定名额,但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不能超过1200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个人专项税扣除项目标准是什么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3、一个纳税年度内,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4、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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