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民法典(民法典解读书)

2022-11-17 民法典

读书的方法有哪些?

【转载】于浙大BBS

大家是如何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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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太冷不宜私奔:

想想学法律也有些年头了,书架上的书一大堆,大部分却没看过。书店里又不断有新书出炉,看的我眼花缭乱。哎!真有些迷糊了,到底应该怎么读书呢??有这么多书想看,但又有这么多杂事要做,如何才能处理好这些关系?如何才能真正学到点东西?看了各位大虾都是旁证博引,感觉是博览群书,真有些自惭形秽,我很想学习各位是如何读书的,恳清各位大虾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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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鱼:

缓慢阅读。好记性不如懒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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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火1:

缓慢阅读? 凌风华

(转贴自老鱼的榕树之思)

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奴役思想的时代。我们把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称为匹夫,却把没有行尸走肉的思想称为幽灵。人,不是幽灵,他可以没有思想,却不能没有面包。

在这样的时代,舍得花时间去阅读便已弥足珍贵,快慢并不重要,由阅读引发的思考才是最为重要的——千万不要让自己的大脑成为别人思想的“跑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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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蓬:把握好博与专的协调,对大多数书大可一目十行,不求甚解;对少数经典则需拿出苏轼“十面埋伏”的手段,缓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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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法条的法律羊:仔细挑选,精读几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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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太冷不宜私奔:

那么如何做笔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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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z:

这个问题每个学生都会碰到,记得当时我也就此问题请教过老师和同学。至今,此问题尚未得到圆满答案。但自觉此方法尚可推荐:平时可以通读几本精品著作,当有所思时就可以转为专题阅读,以期对某一问题能有深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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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姜季:

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提倡缓慢阅读,但不宜过多。对于一些名篇最好能背一些段落下来,或者摘抄后整理为读书笔记。上边年我曾将法思搜集到的所有苏力文章逐一作了读书笔记,但后来发现为了追求完整反而不完整,战线太长,反而吸收得不好。不如背诵一些重要的,把大师的思想内化为你自己的思想,然后写一些心得,"把你想到的东西结合起来,洞见其深不可测的过程,聆听世界法的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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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蓬

还是不要忽视泛读啊。无论实务还是理论研究,都需要广博的视野。固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是难有好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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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与千寻

有的问题可能要研究一生,书还需要慢慢啃,找几本经典的,把他好好的读完,读到心里就已经很难得了!至少我还没有成功的例子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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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伦:

我认为,作为一位法科学生,其知识结构应具有起码的“同质性”。根据我的判断,民法的经典著作是非看不可的,因为民法是“万法之母”。尤其是研究法理学、法哲学的,这是知识结构中的基础性构造。根据自己的偏好或研究、学习需求,为自己列一份书单,有计划地阅读,或许是一个好办法,如王怡的有关“自由主义”的书单、北大某位硕士生的公法学书单,非常具有可取之处。

这个世界诱惑太多,能够真正静下心来读书的人实在不多。本人经常遭受如何抵御诱惑之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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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而非:

但是遇到的问题是原本根据自己的计划与喜好在进行,可是中间一遇到课题或者课堂报告之类的就不得不做专题的阅读,会打乱计划。等到完成课题时,原先读到一半的书已经不知所云了。不知道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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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d6666

仔细阅读~~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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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nie

听说许多盛产的学者,都有一诀窍就是读书摘记做得好,而且归类得好,保存得好,用得好。

用上电脑就更方便了,直接在电脑上做摘记,要用的时候只需要复制、粘贴就行了。

缺点在于: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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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姜季

涧蓬兄,你说的对,要博,这个博,不但是博览,还要博爱,而博览正是博爱的体现。

首先看看博爱对自己的好处,我们知道,很多乐趣和好处、以及知识只有我们进入以后才会知道,先入之见或外部的一点点观察不能让人领会。比如法理的精妙,麻将的乐趣、运动的欢畅等等。通过对其他事物的开放心态,我们就有更多机会寻找自己的快乐、好处。于是,我建议你去学街舞,尽管你看起来根本不是这样的人——这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所在,到处的鸿沟、身份化。而我则跑过去入党,其实后来我发现里面有很多东西还是非常值得学习的,不象我以前想的那样。但愿大家皆大欢喜,并且更欢喜。

其次是对宏观的社会意义。这里涉及到我长期在思考的一个问题,我同意“经济学其实是一门心理学”的问题。在我看来,社会的财富除了不可缺少的物质性创造外,基本上是一个相互承认价值的积累过程。财富是怎么来的,其实是我画了一副画,你承认他价值有100块;然后你做了一个优质的大饼,我承认它的价值100块(当然,两者都扣去成本1块)。流通中我先用100块买了你的大饼,然后你再用100块买了我的画。这样,我们都花了100块钱,我们都是富人。

如何承认价值,这当然必须建立起需要(否则就是诈骗),这是一个自私的东西,就需要上述的开放心态。在知识领域也是如此,你出了民法书,我去买,去看。我出了小说,你也照样喜欢。当然,我们的价值承认是有基础的,因为“知识都是贯通的”,或者“法的功利性”与“小说的消遣性”是可以并存的。

[该贴于2002-12-9 22:59:02被陈姜季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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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笑侠

看书的人就像书籍鉴定人。

首先是学会买书——不要见新书就买,要学会鉴定它是不是值得买。(这种功夫本来不成问题的,现在呢成问题了,因为不看书的人也在出书)

其次是学会浏览——即所谓泛读,选择其中哪一本是近期看的,哪一本是过段时间看的,哪本里面的东东有含金量,哪本是精读的。

再次是学会精读——作KA PIAN、作笔记、作心得或阅读感受。

最后是学会用书——成为自己的思考的阶梯,或成为自己行动的参考。对专业类书籍可进行多种观点比较、归类、综合,形成自己对某个问题的新看法,等等。

应有的大虾要求,将粗浅想法写于此,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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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蔚

怎么看书?我认为看书是很个人化的事情,所谓青菜萝卜、个有所爱,但是一旦你的看书要和你的写作联系起来,那就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享受了。所以在很多时候,看书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知识,它可以称之为一种投资——尤其是在论文都可以明码标价的今天,更是如此。

所以,在很多时候,看书就是一种投资,他们的目标就是为了产出。——当然,我们不排除现在也有人看书仅仅是一种娱乐,而非其他。如果以这个标准来衡量,那么现在的很多读书方式都值得我们反思。

这个感想乃是来自于今晚看的一本文章。文章是日本人写的,名叫沟口雄三,是原先东京大学文学部的教授,文章题名为《中国民权思想的特色》,看来这本书之后,我的一个感觉就是,我们现在的读书和做学问是不是太功利化了,太急功近利了?

沟口先生是日本人,而且是文学部的教授,但是看文章的内容,觉得应该是研究思想史的。在本文中,沟口先生从黄宗羲、顾炎武等人的著作中谈到了现今的地方分权的源头思想,然后从清末民初的各家言论中讨论了中国民权思想的特色。文章越往先看,越是佩服其中的内容,然后我就越是脸红。一个日本人,对中国的民权思想的来龙去脉怎么研究的这么透?

反观国内,法学界有关民权(人权)研究的文章倒是不少,但是对于中国古代资源的占有上,怎么就分析的没有这么透彻?在《中国民权思想的特点》一文中有大量的同盟会对民权的主张,清末改革派的主张,但是这些东东,怎么自己平时就没有注意?甚至自己引用这些资料之能够通过日本人之手再加以引用,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我现在想,我们平时看书,是不是太功利化了?是不是为了文章的“产出”,我们真的只能够东掘一坑,西挖一洞?然后来拼凑自己的所谓的学术论文?

也许,在这个与时俱进的社会里,有时候我们放慢步伐,该认真的反省一下自己的看书的态度。

为什么看书?看书为什么?

不过写了这么多还没有回到“怎么看书”的内容上,甚为抱歉,累了,该困觉去也。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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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法条的法律羊

所以在很多时候,看书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知识,它可以称之为一种投资——尤其是在论文都可以明码标价的今天,更是如此。……所以,在很多时候,看书就是一种投资,他们的目标就是为了产出。——当然,我们不排除现在也有人看书仅仅是一种娱乐,而非其他。

深有同感。有朋友告诉我,他准备先赚钱,等到了四十岁左右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后,再来专心读书搞学术,因为这个时候不会为了五斗米而折腰,不会为了应时而挥毫,更不会为了评职称涨工资提地位增名气赚大钱而绞尽脑汁写些时髦的东东来发表。到那时,读书学术只是自己的爱好,就象唱歌跳舞喝茶看电影一样是一种放松,一种休闲,一种娱乐,甚至是一种解脱。一切都是那样的轻轻松松,自自然然,平平淡淡。“静夜临窗沏清茶,明月松涛闻书香”,何等的意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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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清

应大吓之邀,我作如下答复,

我喜欢买书,但一般不读买来的书。但是在买书之前,我要对这本书的质量作些了解。因此,我不如来回答一下与读书相关的另一个问题,即买书的理由。

我所买卖的书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著,一类是译著。

如果是中文版原著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专著,我要看作者的研究水平,选题本身的新或旧,资料利用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值得购买。

首先,如果一个人从来没有在相关权威杂志上发表过论文,却一下子写出了一本某一领域的专著。这样的书我一般是不买的。例如,我经常发现这样一种情况,一些学者出国进修之后完全改变自己的专业特长,写出了与自己原有专业几乎没有联系的专著。这样的专著一般不具有学术价值。比如一个原来是学逻辑学,突然之间写出了讨论政治哲学或法哲学的著作。我对其成果是表示怀疑的。一个原来是学古典文学或古代汉语的,突然一下子写出了关于后现代主义的著作,这样的书一般没有什么价值。000

其次,我要看选题本身的新与旧,如果是好选题,当然会引起我的关注。如假如现在国内哪一位学者写出一部WTO法理学的专著,我肯定会给予一定关注。

第三,我要看作者引用资料情况。这需要相当的功夫。其实这一点是决定我是不是买国内著作的最重要之点。假如有学者出版一本著作,其所列参考书目中没有一本别人的中文著作或一篇别人的中文论文(包括译著),也就是说其引用的资料全是外文原著,这样的著作一般都是抄袭之作。作为资料搜集是可以的,作为研究著作来用则是不幸的。买这样的书不如买一本没有任何一处外文原著,但是认真地引用了国内已有研究成果且规范的、功底扎实的学者所写的著作。

第四,有些作者的著作在引用原著时,明明国内已经有了相关原著的权威译著,而这位作者的外文水平并不怎么样,但是在他著作中却经常地出现一种甚至两种以上的外文资料,这样的书我一般也是不买的。因为一个人不懂外文却装作懂外文,或者虽懂外文但是其水平并没有真正超过本著作的译者水平,这是写作的一大败笔。

第五,作者的观点很重要,如果一本书通读下来,却找不到作者讲自己的观点的地方。这样的书一般没有购买价值。

第六,当然还有一点是,作者引用的资料、数据是否可靠。一位随意处理资料、数据的作者肯定不是好作者。

上述几点构成我买或不买中文版原创专著的理由。

另一类是译著。现在对于译著的批评较多,作为一个一直在从事翻译工作的译者,我也在此坦然地说明一下我购买译著的理由。

首先,当然是原作者的名气,如波斯纳、罗尔斯、哈特、德沃金、罗蒂等等,这些人的著作如有出版,我肯定会购买。

其次是译者水平,国内好的译者确实不多。尤其是学术著作的翻译,因为优秀的学者大多不愿意做这些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像我这样好象是一个例外。我是因为对于文字本身的迷恋,才达致了一种欲摆不能的状态。我对翻译的着迷已经超过了对于写作的执着。

翻译总是会有差错的。再聪明的译者也有失手的时候。这些错误是可以原谅的。如前段时间人们经常提起的一个笑话,说是有人把MENCIUS(孟子)译成了孟修斯,我认为这不是不可原谅的错误,在翻译上的大错,表现上对于原文的误读上。这才是不可原谅的。

写到这里,我似乎有点离题了。但是我想为中国的学术翻译界说几句话。是为了说翻译的艰难,因此有好的译作的艰难。

第三,所以,构成我不买某些译作的第三个理由是,由多人译一部著作。这样的著作肯定是质量低劣的。

一本书如果由二人翻译,那是能够容忍的,如果是由三人或三人以上翻译的,它便不价值你购买。因为根据我自己的翻译经验,这样的译作只有部分是可靠的,假如对于译者的分工没有具体交待,那么这样的书便没有购买价值。

最后一点当然是出版社,因为好的出版社才有好的编辑。我一般只买以下几家出版社的译作,商务、译文、译林、三联。因为我在这几家出版社都出过译著,知道他们的底细。当然,就编辑力量而言,前面三家是最好的。

总之,评价译著优劣的重要标准是作者、译者、出版社,三者缺一不可。

这些著作和译著便构成我读书的基本框架。它们成为我的读书生活的桌子主要内容。所以,我现在仍然像以前一样,几乎每周会花相当时间逛书店。我的周末几乎都在书店度过,在那里我会一呆便是一个下午。荷兰的书太贵,图书馆又没有,于是书店成了我读书的最好的地方。

另外一点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学生读书有一个重要的误区,那就是喜欢读学者的研究专著,其实,在本科阶段,最好的著作是教材,而不是研究专著。你只有学好了教材,才可能读专著。所以,如果你有较好的经济基础,你可以买书,但是,你不必读书。之于买书的依据,我已经上面交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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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太冷不宜私奔

非常感谢张教授的认真回复,但是我仍然不明白,如果说您从来不读买来的书,您的知识又是从那里来的呢?你的学术功底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呢?如果不读书的话,我的论文怎么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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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

大家的读书方法跟随着各位的岁月痕迹已经成了雷打不动的习惯了,而我虽然年纪还不至于一大把但和书为伴也有近1/6个世纪了,我也稍稍谈点自己的体会。

我也常常买书,对于这些书的来源,一般分这么几类:一类是和专业有很大关系的书,这些书常常是老师的推荐,或是同学看过后都认为不错的书。这些书基本上是用来对某几个问题有深刻的理解以便写论文时可以旁征博引,不过我不太喜欢这样的书,所以论文写的也不怎么样,到关键的时候都是自己的观点,被老师认为缺乏论证的材料。第二类是和专业有少许关系的书,这样的书我一般先看杂志上的文章,如果文章的内容使我感到兴趣我就会去买这个作者的书,不过一般我比较看好有权威性的作家和有信誉的出版社出的书。第三类是和专业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书,我的书柜里还是这样的书比较多,选择这种书的时候,我完全不介意作者和出版社的名气,我会看书的简介和作者的生平,内容必须是我感兴趣的,而作者我更希望他是走南闯北有丰富人生经历的人,这样的风格比较能吸引我。除了不得不买的书,其他的书我总是觉得有兴趣或是立刻有需要才买的,所以买了不看的书似乎不多,因为象这样的书你大可以去借,买的书就要让它从“身体”到“灵魂”都是属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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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来梵

被“私奔”兄盛情邀来发言,嘿嘿。

读书的确是个人化的活动,还是那句老生常谈的“勤为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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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太冷不宜私奔

老林GG说的好含糊啊,四两拨千斤可不行啊,能不能多打几个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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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

这个题目确实是很值得探讨的,古人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不论什么人总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不过我深信,一个人的阅读能力和他本人的学术功底是密切相关的。象孙老师和我们看书的收获,自然是不同的了。

我不欣赏,甚至很讨厌看书过快,过多,因为这样往往造成不求甚解,看了后面的忘记了前面的,或者更多的人如我所见是只是知道一个主体,至于深刻的理解就不行,甚至往往会一知半解。他所读的书,多半只是用来炫耀读过这本书。

当然,身处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年代,我们不得不多看,多读,多积累,这样才是“与时俱进”。

诸位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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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石

我想说一点:博是需要的,但是最初还是构建成体系的基本知识,这一点也许对大家来讲是无须强调。最好是先想想自己需要什么,再去选择。名家的总差不到那里去,经过淘汰后脱颖而出的书总值得一看。对于具体的操作过程,则因需要而异:感觉自己在某些方面欠缺,就该精读基础性的论著;感觉需要提高或有所知晓的,不妨泛泛地去涉猎。总之,以自己的尺度为标准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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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桑13

我视读书的目的而定。

专业类,分两种,知识性与思想性。知识性的书,认权威出版社;思想性的书,认人。有个人创造性思想而无权威来源或学术传统根基的书可排除在外。认人难矣。教师指点嘛。课堂里教授常常重复提到的人,就可以找他们的书看。

非专业类,认自己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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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剑修罗

我倒不同意张先生对于学生本科阶段读书看教材而不是看专著的说法,中国法学教材体系的幼稚比法学本身更甚,尤其是法理学,几乎都是惨不忍睹,如果让初入法门的人去看这样的教材,无非是浪费时间,还要误入歧途,到后来认识到错误,大好年华已经被所谓的法理学大家所遍的poor教材给耽误了,呵呵,所以要看还是要看专著,而且是大家的专著,尤其是西方的,和49年以前的中国的学者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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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8 10:30:39 啊Q

不 读中国的书籍 是中国的莫大的卑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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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8 10:40:32 啊Q

中国 是一 个秧秧大国就这 么不值一提 不要被书的思想所麻 中 西思想结和 人才是 ---------

怎样看书最有效?怎样才能有效利用课余时间 ??

平时有时间的时候看书就是最有效的利用时间 其次就是你要反复的看书 因为很重要的就是熟能生巧嘛 在什么时候看书 还是要看自己的喜好来选择正确的时间了

1,建议可用活页笔记本作看书笔记,因为到你复习到第二遍或以后N遍时,如发现遗漏了一道好题,再加进笔记比较方便。

到最后考试前,有了这样一个本子,经过反复的思考和删减,大家就可以自己用它押题来背了。我那时还是用荧光笔,一般重点用粉色画一勾,特别重点用绿色,等到考试前一天,几乎只背画绿色勾的了,背完绿色的才顺便看下粉色的。

2,作笔记最好用那种没有格的完全是白色的纸张的,以养成适应考试答题纸的习惯。

3、如果可以,最好在每次看书做笔记的最后面写一个类似总结性质的东西,可以把看书的感受、不理解的疑难点、所用时间等一一记录下来,这样越往后你越会发现看书速度会越来越快,也让自己在心里有点成就感,多少会缓解考前的心理压力的。

4、看书做笔记的题最好用真题为例,因为真题的质量最有保证。如果感觉真题量上不够,一定选择好的题目,一定注意宁缺毋滥。(就笔者而言,我考前做过很多试题:我认为指南针辅导班做的课前测试题还可以,但他们的同步练习题不好;法律社的白皮书很不好,错误率很高;万国的题也很一般,参考价值不大;三校的题刑法、民法不错,其他一般。)

高效看书方法?

一般人所谓的读书目的,就是指从书本、杂志等文字媒体,学习到自己所必要的信息资料。所

谓的必要信息,则因人而异,但迅速的引用信息,也就是提高效率的读书法,这一点是大家所公认的。

“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又要工作,又得睡眠,又非吃三餐不可,实在很难以腾出读书的时间。”有一

些人这样说。关于这种说法,绝对不能苟同。读书并不一定限制在这些时间内进行。例如上下班的时间,

中午休息的时间,就寝以前,等待客人的时间等等,无一不能利用于读书方面。

为了有效率的读书,首先必须抛弃“书本只要精读一册”的观念。只要阅读自己所需信息的那

几页,阅读书本的目的即已算达到了。例如,有一个问题你无法理解,当你拿到能获得解答的参考书时,

根本就不必从最初的一页开始阅读,你一定会翻到解答的那一页,且只阅读这一页。一旦获得了必要的

信息,再阅读这以外的部分,将构成时间的浪费。当然啦,如果整册都刊载着你需要的信息,那就另当

别论。不过,这种情形很少。如果自己都无法明确的了解自己读书的目的是什么的话,那就不能开展重

点式阅读法。假如,你想阅读一本有关税金方面的书籍,那你就得考虑一下,你真正感兴趣的是那一部

分。例如你想在生前就把财产赠予妻子,或者想知道继承税的申告期限,那就去购买这方面的书籍阅读

吧!如果在漠然的态度下,认为某一本书现在很流行,或者他人介绍你阅读某一本书,你就去购买阅读

的话,由于你在无心之下阅读,所以可能会在毫无目的中浪费时间。就象食物有季节性一般,信息这种

玩意儿,也是在你最需要它的时候,最能够使你记牢。因此,以“忙!忙!忙!”做为借口,大叹没时

间读书的人,不妨使自己的目的明确化,再开展有效率的读书方式。

2.最好并读几册书,吸收信息的效果更好

读书的时间因人而异,对某些人来说,他一向都利用上下班的时间,工作的间隙,回家以后的

时间读书。在车里阅读书报,在办公室、卧房,以及配合TPO (即时间TIME、地点PLACE 、场合OCCASION)

阅读的书籍都不同。换句话说,你在同时阅读好几本书。

一般地,很多人不喜欢在未读完一本书以前,再阅读另一本书。理由是并读是没有效果的读法,

根本就无法同时理解两本书的内容。但是整天捧着一本书,一心一意地阅读它,也不见得是很好的阅读

法。例如,在客满的车内,想翻看一本巨大的百科辞典,或者厚重的法律书籍,实在很困难。同时,你

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不可能全部存在于一本书里面。因此,最好应用读书的TPO ,来选择内容适当的书

本,同时进行阅读最有效果。例如,在早晨上班的车厢里,可阅读从早报“撕下来”的消息,到了工作

场所,可阅读涉及本身工作的各种资料书本与外国的社会法等,回家后则阅读一些轻松性的小品,或者

涉及象棋、围棋之类的书本……。因为,这些书都属消遣性质,阅读速度相当地快。只要能够从书籍吸

取信息,就不难拓宽信息收集的范围,对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

3.先看目录的话,很容易理解书的内容

有些人在阅读一本书时,未看目录,就直接阅读本文。

如果是小说、小品之类的趣味文章,目的只是用来消遣的话,那就无可厚非。假如是为了工作

方面的需要,或者想学习一些东西的话,如此的阅读将会产生弊端。因为对一本书来说,目录好比是一

幅地图,或者是一个罗盘针。欲航海时,没有人会胡乱开船。他们必须事先研究航线,为了抵达目的地,

应该朝哪一个方向行进,以及应该停泊在什么港口。阅读一本书也是如此。必须先看所谓目录的“地图”,

以便捕捉到目的地的全部过程,再检查如何去阅读哪一部分。对于不必要的地方可以避开,重要的部分则多耗费一些时间阅读。

广场能带来良好的效率,一开始就要想到这一点。等到决定某章某节应该阅读,以及哪些不必

阅读以后,就可以进入本文。在这个时候,你不必拘泥于书本的章节,可以从刊登你需要信息的那章阅

读就行了。有时甚至可以从最后一章阅读。

实际上,在阅读各种企业方面的书籍时,往往从最后一章开始阅读。因为有一些作者在前面说

了一大堆不怎么重要的话,到了最后才确切的揭示出秘诀。读书的人急于知道具体的秘诀,实在没有耐

心看一大堆不重要的文章。利用目录抓住书的纲要,再选择你自己想要阅读的章节,只要熟读那些章节

也就够了。例如,时常阅读的法律方面书籍,虽然非常的厚重,但是,必须阅读的部分并不多,因此,

能够非常有效率地阅读。

4.重要之处,可以多读十分钟或二十分钟

一年平均要阅读三百本书。这些书籍,包括纯消遣的,涉及工作方面的,以及为了研究而阅读 的书籍。因为工作很繁重,不可能有那么充裕的时间,从头到尾阅读每一本书,所以耗费于一本书的阅读时间,平均只有二十至三十分钟即够。“咦?那么短的时间能读什么书呢?”,或许有人会表示疑问。 事实上,一本书所刊载关于个人所需的信息,充其量,只有那么几页罢了。不过,在阅读重要的地方时, 一页往往要耗费十到二十分钟。只要把握住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其他的页数不看,也算是达到了目的。 最重要的事情,并非在短时间之内“读完”一本书,而是在短时间内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仅利 用短时间阅读,而想有效率地获得信息,就必须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要明确地知道,你想知道一些什

么?不仔细地阅读目录,如果不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事情,那就找不出应该熟读的地方。如果在不知自己

的需求之下,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那还不如花十分钟只熟读必要的地方,效果要来得好些。对读书来

说,最重要的并非阅读的时间,而是一种敏锐的判断力,知道应该熟读哪一部分,应该放弃哪一部分。

在跳读时,都是适应需要而选择页数,有时只精读刚开始的十页。那是因为有某些书在开头部分,叙述

全部的核心之故。如果,你的需要并非十分具体的话,那就不妨精读开头的部分,或者结论的部分。

5.只要弄懂一本书的“关键字”,即可迅速地理解内容

因为你身兼律师、合计师数职,必须时常阅读法律、税务,和经济方面的书籍,然而,不管从

事法律、会计工作多少年,阅读了这些书籍以后,并非一下子就能融会贯通,有时必须重复阅读好多遍,

再把“关键字”打上记号。

所谓的“关键字”是在一本书里面,以比较高的频率被使用的重要用语。也是它出现的部分,

必须做为重点阅读。如果一开始就打上记号的话,再次阅读时的效率就会变得更好。汉语成语往往会变

成所谓的关键字。日本的语文呈合式。它使用汉字,日本的片假名、平假名,阅读起来效果很不错。因

为成为文章的关键,即重要的概念都以汉字表现的缘故。阅读的人只要用眼睛盯着汉字看,即可理解内

容的七成。因此,所谓的“关键字”,只要从“汉语成语”挑出就可以了。另外,必须注意专业术语。

这些用语也往往使用汉字,到了最近,也有人使用片假名表示出来。尤其是在理工、经济方面,几乎都

全部使用外来语。汉语成语加上专业术语,只要从中找出关键字,就算是艰涩的专业书籍,也可以在很

有效率的阅读下融会贯穿通。

6.遇到难解的文章时,不妨在“然后”、“因为”等的连接词加上记号及编号

有道是良药苦口。

有时只阅读一、两页,就会叫人感到头疼,而想放弃不阅读;一旦搞懂了以后,它就会有如良

药一般,对你非常有帮助。不过,不管是多么好的良药,如果不喝下去的话,根本就不会奏效。同样的,

不管是一本对管理者如何有益的书,假如不能理解它的含义,那么,它就等于没有用的东西。因此,恰

有如管理者服用苦药时,使用糯米纸包起来服用一般。阅读难解的书籍时,也应该想想办法。一般地,

难阅读的书籍有两种:一种是文中所使用的语句异常地难懂。例如,动辄就使用专业术语和外来语,或

者作者故意卖弄玄虚,绕着圈子说话,叫人似懂非懂。关于那些专业术语以及外来语,只要查查辞典之

类就不难明白。至于作者故意卖弄玄虚,兜着圈子所说的话,只要把它们改成浅显易懂的言语,就不难

解决。另一种难读的书籍是文章的结构很繁杂,使人难以抓住前后的关系。象学术性的专业书,充满实

用知识的读物,都有这种缺点。如果碰到又繁又长的句子,不叫人感到疲惫才怪。遇到这种情况,要把

文章分割成几段阅读。同时,也把连接词“然后”、“因为”、“这样”等记号化,如果确实太多的话,

就使用号码。如此,由于各文章的关系被记号化,因此可以一目了然。又如,对于罗列的内容管理者也

使用号码,并且在头脑里整理一番,经过如此的处理,将比最初的状态,更容易使人吸收。如果有几种

解释和学说被并行叙述的话,为了不使它们混淆起见,管理者都会加上A 、B 、C 的记号,经过如此处置,一眼就可以把它们比较出来,因此,信息收集的效率,自然也就会随着提高。如果,你有一本准备

抛弃不看的书,那就不妨使用这个方法,然后再决定是否真的无法阅读。

7.书内附上书签的话,就能够有效率地读书

对忙碌的上班族来说,想抽出一些固定的时间读书,可以说相当困难。所以,只好使用上下班

时间、休息时间、以及就寝前的时间。在坐车的时间内,或者等人时,即使只有三、五分钟,也利用它

们来读书。

利用这种零碎时间读书时,最叫人感到浪费时间的是必须寻找好几遍,才能找到你想要阅读的

部分。象小说一般,从头到尾阅读下去,或许不成问题。不过,欲从实用的书籍找出自己想要阅读的部

分的话,那就得耗费时间翻看页码了。在这种情况下,就使用自制的“绳子书签”。这种绳子书签被缝

在书背,不会掉下来。同时,既然夹着它,也不会妨碍你翻查别页,如果你想参考很多地方的话,使用

这种绳子书签最方便。正因为有这些益处,才说它比纸制的书签好用。关于制造绳子书签的材料,试过

很多的材料,结果还是刺绣用的丝线最好。制作方法很简单,只要把刺绣用的丝线穿过刺针、在刺入书

背外侧再打一个结就行了。绣线一般手工艺材料行或文具店均有出售,颜色有数十种之多。如果你嫌

这样太麻烦的话,那就不要使用刺绣针。以玻璃纸把绣线贴在书背表皮就行了。使用这种方式,只要三

十秒钟就足够了。购买六种不同颜色的刺绣用丝线,使每一种颜色代表不同的意思。例如——茶色是需

要参阅很多次的部分,黑色表示最重要的信息,绿色表示正在阅读的部分。如此分开使用,立刻就会知

道自己现在想打开的页数,且读书的效率也会跟着提高。

8.去掉书本书套,对封皮和宣传带子,再阅读

同样是文字媒体,但是多数的人把书本过于神圣化,而忽略了杂志和报纸。的确,比起报纸跟

杂志,书本所使用的纸张比较好,且售价也比较昂贵。但是,以找出信息的观点来看,书本跟报纸,杂

志并没有什么两样。管理者个人并不把书本神圣化,而且把它当成报纸来使用。想阅读时,躺在床上也

捧着书本,就是在看电视时,心血来潮时也会拿出书本瞧瞧。遇到必要时,甚至把书本解体,取其中的

一部分阅读。如要有效率地吸收的话,如此的加工是不可缺少的。有很多人在阅读时,舍不得拿下书套、

外皮以及有些书商在封面加强宣传的书带子。书本受到了营销竞争的影响,大多数附有印刷精美的外套,

以及醒目的书带子。其实,这些东西只是装饰罢了,或许为了招徕读者,又或者是把书本当成装饰品,

这种做法或许有些功效。不过,对于想活用书本的人来说,那些装饰只会碍手碍脚而已。管理者时常在

车厢里面,看着一些人一面把快掉下来的书皮对好,一面阅读。如此这般,注意装饰品,势必将不能全

心全意的阅读,真是何苦?或许有人会说,带上书皮,书本才不会污损。然而,书本是一种获得信息的

道具,在防止污损阅读书本,这未免太“本末倒置”了。刚买回来的书本,只是半成品,在必须加工成

容易阅读的书本以后,才可以说是成品了。这种加工的第一步,就是刚才所说的取掉书套、书带子以及

书皮等装饰品。再取掉书本里面夹的纸制书签、广告以及回函卡之类。在这种形态下的书本最容易阅读,

也最为实用。按下来,把一直到目录为止的书皮,也就是翻开书本时,手指会碰到的地方,剪成半圆形。

如此一来,立刻就可以打开目录,并缩短你寻找需要信息的时间。如果你是必须利用短时间阅读的上班

族,则这种加工将影响到你读书的效率。

9.与其一面阅读、一面记笔记,不如直接写在书上比较方便

有很多人认为学习东西必须写笔记,有些人甚至把物理考试的图描下来,而且还利用彩色笔着色,自鸣得意,以为如此就非常完整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为了描这幅图耗费了很多时间。如果碰

到考试的成绩不好,就认为自己的运气太差。

“书写”必然要耗费很多时间。并不是说记笔记是坏事,不过,为了这种工作耗费太多时间的

话,重要信息的收集将受到影响,结果必然会使效率降低。在阅读或者学习时,对于临时想到的事情,

或者是想做为参考的事情,应直接地写在书本的空白部位,如此就可以节省很多的时间。而且,书与在

书本上面的资料,可以随着书本爱带到哪儿,就带到哪儿,对忙碌的上班族来说,可说非常的方便。

10. 画线可利用四色笔标示重要的程度

在阅读书本时,千万别在重要的地方画线,遇到这种情形,往往因重要程度而更改圆珠笔的颜

色。最重要的部分使用红笔画线,次要者使用蓝笔画线,参考程度则使用绿笔画线。有人认为画线使用

不同颜色的笔很麻烦。不过如此做之后,可以节省很多的时间。如果只使用红笔画线,则每一页都是红

线,叫人分不清楚哪儿最重要?哪儿比较不重要?以致所有画线地方都要看,当然会浪费很多时间。虽

然比较麻烦些,如果以不同颜色笔画线,再阅读书本的话,不管在头脑里面,或书页上面,内容都会被

整理,自然就能够成为提高效率的读书法。有一种四色笔,对于这种分色作业很有帮助。有一只四色笔

便于携带,对于随时随地读书来说,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必需品。

11. 书页上角打上“□”、“○”、“△”等重要度标志以方便重读及检查

在书本的各页上角都打上“□”、“○”、“△”,以及×等的记号。这仿佛是答案用纸的评

分似的。事实上,这些记号是表示该页的重要程度。在阅读时,发现重要处,都会打上“□”,认为尚

重要者会打上“○”,如果只能做为参考资料则打上“△”,至于不必要者,一律打上×书本是知识的

宝库,从那儿取出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也正是所谓“读书”的作业。打上“×”的部分,大体上都是难

解的装饰语句。也可以说是作者卖弄玄虚的手段之一。只要把表示重要程度的记号,打在书页上角,重

读或检查时就可以一目了然,对读书效率当然会提高不少。

12. 不必要的书,不妨陆续处理掉

几乎每月都有很多新书发行。那么,欲从这么多的书本里面挑出自己必要的书,应该采取何种

方法呢?

最确实的挑书方式是自己到书店寻找想阅读的书本。不过,对以忙碌的上班族来说,实在很难

挪出这一段时间,自己没有多余的时间上书店,因此,有两种信息来源可资利用。其中之一,就是报

纸的书籍广告。

报纸的书籍广告,比起一般的商品广告,较不重视形象。因此,一向简洁地记载着内容。像书

名、作者、出版社的名称、定价等,只要看报纸的广告,就可以知道得一清二楚。另外一种是车厢内

的广告。

这种车厢广告,以杂志占绝大的部分,而且同一种广告能维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此在上下

班的时间内,看到中意的杂志时,就会把它记载下来。

通过这两条途径看中书籍或杂志时,就可告诉办公室的职员,叮咛他购买。利用这种方式,能

毫无遗漏地购买到书店容易售完的新书。

剩下的问题是处理不断增多的藏书。以杂志来说,把它阅读以后,取得了必要的信息,就已经

算完成任务了。把它里面的重要信息复印下来,或者把必要部分剪贴以后,就没有阅读的必要了。

有一些书籍刚购买时,没有时间阅读,到了有时间阅读时,才发现它根本就没有用处。或许

有人会大不以为然,认为花费不少钱买回来的书籍怎舍得丢掉呢?但是,没用的书籍堆积如山,又有什

么用呢?反而还得浪费宝贵的时间去整理它呢!

具有抛弃不用之书的勇气,方能有效地使用时间与空间。

13. 购买书本时,看看作者的经历、介绍等,再决定是否有阅读的价值

通常,人们仔细地浏览报纸上的新书广告。有时,受到广告上的文字吸引,买回来的书却毫无

益处。为了防止这种失误,在购买书本以前应检查以下几个重点。

(1 )先看作者介绍。作者介绍,通常被在封套或封底的上面。包括——作者的出生年月日、

出身地、学历等所谓经历,以及到目前为止的作者实绩。你必须特别注意的是——一本书所包含的内

容,是否为作者的专长。就算是赫赫有名的作者,如果他所撰写的内容,并非他的专长,一般来说,并

不太可靠。又如——举出了很多似乎很有用的诀窍,如果到目前为止,作者不会以实际证明的话,那也

不能相信。

例如,以法律的专门书籍来说,通常其可信度,可由作者所专长的实绩来判断。著名的刑法学

者,一旦撰写刑法专门书的话,由于根据他丰富的经验及知识所写成,当然能成为一本有益的书籍。如

果这位作者撰写有关民法的书籍,那就不能跟一流民法学者的著作相比较。

为了选择足以信赖的书籍,原则上,最好购买该专家所撰写的书籍。

如果你想购买一本书,却不认识该书的作者,那就别忘了看看作者介绍,那就比较容易理解该

书的内容。只要把作者的大致经历、实绩放入脑海里,就能够很容易地掌握该书的内容了。

(2 )必须看清楚的是书本的最后一页。这里记载该书的发行年月日,只要看清楚这一点,就

知道该书有些过时的信息,根本就无法派上用场。因此,看清最后一页就不难知道,这书是否已经过时,

信息是否已经失效。

看看作者介绍及最后一页,只要耗费一分钟就足够了。看起来似乎浪费了一些时间,然而,当

你想到阅读无用之书所浪费的大好时光,这一件事实应值得去做。

14. “参考文献栏”能使你买到有益的书

选购书籍的信息来源有报纸的书籍广告。可是,那些几乎都属于新书广告。如果你想购买出版

已久的书籍,那只能到书店寻找吧!

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之一,就是利用有关书籍的“参考文献栏”。

每逢找不到想要的书籍时,虽然不直接地发生作用,仍然应购买跟它有关连的书籍,再利用它的参考文献。

例如,有一次管理者曾经调查某种股票的评价。市面上股票的专门书籍很多,不过,对那时的

问题能够下评价者,实在很难找到。于是,只有选购有关的书籍,再活用它的“参考文献”栏。那一位

作者在该书上撰写的东西,虽然对管理者没有帮助,可是,作者利用的参考书却有很多所要求的信息。

“参考文献”几乎都被刊载于卷末。大体上,还记着书名、作者以及出版社的名称。比较亲切

的出版商,甚至还附带发行年月日,以及简单的内容介绍。有些出版社不在卷末介绍,而在文中以及栏

外介绍。

把这些参考文献复印下来,再根据需要,向书店或者出版社购买。遇到这种情形,虽然要逛好

几家书店,但是,可以获得有益的书籍,到头来还是可以节省不少时间。

15. 选购书籍时,必须从标题去掉装饰的言词,再考虑是否购买

相信你有过如下的经验——当你为了购买需要的书籍到书店时,方才发现同类的书籍太多,以

致叫你不知购买哪一种比较妥当。

广告标题能大幅度地影响销路。正因如此,最近出了很多夸大的广告。例如——“绝无仅有”、

“第一家”等等。

的确,广告标题能决定读者对一本书的印象。换言之,它正是一本书的“面孔”。如果每一本

书都使用华丽的广告词藻,以及浓重的修饰的话,有不少读者很可能会被蒙骗。每逢到书店购买书籍

时,就会很习惯地把夸大的标语,以及浓重的修饰语除去。

例如——你一向无视于所谓“看了书能使你的XX程度一日千里”或者“此书是XX的权威”、

“此书会带你进入惊人的世界”等等。只要去掉这些广告词儿,书本的主题就会变得特别鲜明,自然可

以节约时间,就算是有类似“谁都不知道的法”以为“能增加乐趣十倍的XX术”的广告词儿,你

也不必相信它,只要注意“XX”的关键字就可以了。

一旦被修饰过度的广告词所迷惑,购回无用书本的话,势必造成时间与金钱的浪费。因为,书

籍一旦买下就不能退还,选购时,务必特别注意。

16. 从“入门书”学习新事物,反而会使效率转坏

每逢学习新的事物,一般人都喜欢从入门书开始。然而,这是否是很正确的做法呢?实在叫人

感到怀疑?

一般说来,所谓的入门书,是为了使初学者容易了解起见,内容都经过精选,而且又整理成简

洁的叙述方式。

就是因为“入门书”被整理成简洁的文件,只列出一般的要点,且解说往往不够充分,因此显

得枯燥乏味,同时,又比较难以理解。如此一来,对于满腔热血想学习新事物的人,无疑是当头泼他一

盆冷水。满腔热血,换来一盆冷水,方才萌出不久的学习欲望,立刻又烟消云散。

尤其是碰到看不懂的专门用语,以及学说以后,才萌出的兴趣炎焰,往往被泼灭。

这样,与其阅读所谓的“入门书”,不如阅读以这个问题为重点的小说,或者有关某人在这方

面的传记,如此这般,扩充你兴趣的范围,效果将更为良好。

因为,当一个人开始学习某种东西时,“咦?”、“为什么?”等对未知的兴趣,将成为一股

很巨大的力量。使兴趣扩大以后,再以更富于体系的方式,从有关的书籍上涉猎相关知识的话,你所获

得的知识,将远超过“入门书”的知识。

0基础,司法考试应准备的资料

计算机专业从零开始 81天过司法考试的10点经验

首先讲明,大家如果认为我在吹牛,那么大可不必再看下去了,如果你认为自己也能80天从零过司考,不妨看一下。因为每个人每种专业的学习方法是不尽相同的,如同要入侵一台计算机,你用BMP图片绑木马,用FLUXAYS种植者入侵,甚至跑到对方电脑前双击木马服务器端运行都可以,但每一个专业所培养出来的人考虑问题和解决办法都不相同,所以本文可能仅仅适合于计算机专业的弟兄们。法本们也大可不必生气发火,我考司法考试的目的不是为了出去从事法律职业,我的目的只是将司考资格证作为我职业规划的一部分辅助工具。下面,从几个主要的方面来阐述我的司考历程。

一、你一定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毅力不足?请自备曲别针一把。

司法考试作为法学毕业生的入职考试,难度必然不会低,虽然近年来通过率提高很多,但是不代表题就一定比前几年容易许多。这八十天里,你可能面临的困难与劳累强度超过你二十几年无数次考试,但你必须坚持下去。否则就是200来分。实际上,我最后十几天也撑不住了,实在是学不下去了,没办法只能拿曲别针边扎胳膊边看书,因为我把宪法、经济法、三国法放在最后十五天突击学习,靠短暂记忆力一次冲关。如果不坚持下去,司考肯定失败。但是仍然没能坚持住以前的学习方法和效率,导致第一卷今年只有90几分。加上第四卷刑法案例意外的失败和论述题没写标题,导致今年才没能上400。看到这里的时候,如果你记忆力很好,请继续往下看。

二、得民法者得天下是否能够将民法学习好,是快速通过司法考试的关键。得民法者得天下其实并非是民法题目占分多,民法题无非就是90~100分,虽然重要,但是就分值来说并不是非他不可,只所说讲得民法者得天下,是因为民法是其他部门法的基础,学好民法,再学习其他部门法会事半功倍。例如刑法的盗窃侵占之分,诉讼法的管辖难题,商法经济法与民法的藕断丝连,国际私法的仲裁与诉讼,行政复议法及条例这些都是民法所能影响的重点。

计算机专业跟法律专业毫无关联,但你学习编程的过程可以适用于学习其他任何专业,那就是四个字:“精确无误”,所以请拿出你编程数千行代码一字不错的精神来!精确无误的实现需要你的记忆力,但背也要讲究方式方法,民法不是所有的法条都需要背,司考的重者恒重绝对是真理,我是先入手物权法,这个时间较长,再以物权法的基础找到相似的关键点类推合同法以便加速记忆,背的时候一定要多做题,没错,做题的时候会经常错误,因为民法题相互关联,你仅学好个物权法,做题当然会错了,但那不要紧。因为你在潜移默化之中,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很多知识点就能有较深印象,人性的要点就是吃一堑,长一智,要利用好你的人性。做题可以到学法网司考题库。背民法,推荐万国的重点法条。 民法我建议用30天以上的时间去学习。

四、刑法---提高你的兴趣,作为学民法后的劳累与学诉讼法的枯燥间的缓冲剂刑法其实是门有趣的法律,各法学家观点层出不穷,同一法学家不同时期的观点甚至也不同,就拿那个荒郊野外杀草人,我就在不同的教授那看过不同的观点,这个说无罪,那个说未遂。这个跟编程的原理也是相象的,不同的编译软件和不同的编程方法可以实现同一种功能,我们只需要找出最有效率和最精确的实现方法而以。那么,在刑法学习中,最有效率和最精确的学习方法就是要搞明白一个真理,出题老师或能影响出题老师的法学家就是最有效率和最精确的。张明楷出题你去看高明暄的教材那你就离359不远了。刑法的学习应该以理解和领悟为主,记忆仅仅是辅助性的事情。但一些基本的你必须记住,例如诈骗罪的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致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是用来分辩诈骗与侵占,诈骗与敲诈勒索的关键,刑法法条原话几乎没什么作用,因为立法目的就是模糊其辞,我个人认为立法的初衷是想用几百个法条概括绝大部分罪名,但又有着罪刑法定的限制,所以嘛,模糊点就当然会存在类推了嘛,法学家们都是狡猾的。

推荐速读一遍张明凯的《刑法学》,然后重点开始看韩友谊的课件和《刑法授课笔记》,韩友谊的课听起来思维跳转幅度很大,较有激情。适合于计算机专业学生们不守规矩不循规蹈矩的学习特点。

五、诉讼法有了刑法的理解和逻辑以及民法的精确记忆,你会发现诉讼法枯燥归枯稿,但其实内有规律可循。F语句又一次出现了,诉讼法还是一个记忆力为主的部门法,并不存在什么高深的法学理论,但是很多法条项目太多,而这些法条是太受多项选择题的青睬了。不背下来能让你郁闷的发狂。这就需要口诀了。口诀方法下面再说。刑诉民诉推荐重点法条+万国课堂笔记+白皮书练习题。一定要多做题,否则记忆力再好的人也会模糊和混乱。这是我的切身体会六:学会自己编口诀编口诀直到我学到张海峡讲公司法的时候才想出来,不过幸好还不晚。张海峡的口诀相信大家深有体会,“发招烧呆,屁股创深”,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学几句口诀只能解决公司法的一部分难处,但学会编口诀就能解决“贝多芬”式的所有部门法。

编口诀不一定非要编成短句故事型的,只要有利于你的记忆,任何类型的都可以。

例如编成地名,举例来讲,反垄断法的垄断协议条目众多,你默念几遍,浓缩成:“固县分基地”,你玩魔兽争霸3能不开分矿?那除非你是不死族蜘蛛流。

例如编成顺口溜,经营者的义务:“明码标价开发票,出租标名和标志”

例如编成古文,消费者权利:“安知选公,射监获尊”

例如编成搞笑版短信 土地法划拨的照顾对象:“国军础工能浇水”

甚至是H短篇小故事。任何一个项多法条,其实都可以编成口诀,但口诀的作用是在你已经背起法条后,将其串起来方便记忆而以,只记口诀不记法条那是极其错误的。

七、法理和论述题我感觉法理最大的特点就是:拖鞋不说是拖鞋,非要说成是“一切鞋类的渊源”,法理其实别无良法,没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和领悟能力,短期内无法取得像诉讼法那么快的效果,所谓车到南山必有路,既然理论耗时间,不如从答题上讲技艺,法理嘛,嘿嘿。法学家们拿来迷惑各位同学的工具,尤其是每年的第一题,如果各位计算机同胞们打到卷子看到第一题,读遍题后,你不要选那个你认为最像的,也不要选那个你认为最不像的,你直接从其余的2个蒙出一个。我保你命中率比你想一天都要高。

论述题嘛,其实我今年是失算了,当我在考场上看到08考题的论述题的时候,我以为两种答题方法,我以为选罪刑法定的多,选法理的少,所以我选择用了法理来答,但最倒霉的就是我忘了写标题。我KAO,再加上法价值玩的本身就不如罪刑法定转,结果大败涂地。第四卷才搞了个86分,论述选错角度,马虎大意是“功臣”啊。另外,我的字实在是像蜘蛛爬,学计算机的用笔的机会少啊。

论述题嘛。多分段,保持卷面清洁,宁错字也不要改。别忘了写题目,玩C语言不写MAIN后果可是很严重的。我相信经过计算机四年的教育,在严柯的编程环境下,各位同学精确撰写的能力应该不会差。

八、宪法、法制史、公司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法律职业道德典型的背多芬式部门法,但应注意到国际公法的许多方面可以利用刑法类推,例如国家责任免除与刑法的阻断犯罪事由几乎相同,仅仅是从国家变成了人而以,而国际私法可以用民诉和仲裁类推,以民诉仲裁为基础,记住不同点,没记住的就肯定和民诉仲裁一样。

法律职业道德嘛,把自己当成柳下惠和包拯,然后答题吧。

九、国际贸易法,著作权法建议放弃,时间有限,对国际贸易法这种记着必考的术语就行了,著作权法与付出明显不成比例。我建议绝对放弃。反正我是找不到国际贸易法与计算机或者其他部门法的主线规律,而且内容庞杂,考点分散,十几分而以。

十、行政法我个人其实推荐各位计算机系考友还是试试这个号称最难的部门法,行政法其实是陷阱多,开始的时候一定不要直接看法条,而是要从原理看起,行政法原理其实是指导你学行政法的最最关键的重点,你甚至可以用原理类推部分法条。行政法要学好得高分,必须原理吃透,法条记忆精确。因为行政法的题考起来陷阱太多,环环入扣。不记清楚法条做对的概率实在是太低了。

另外,一定要多做题,错题一定要吃透。

下面附上我的参考用书。

《指南针案例教学》:建议看看其中的合同法和物权法。附有案例能加深记忆和理解。

《2007韩友谊刑法授课笔记》:韩友谊讲课的风格绝对适合计算机专业学生。看过课件你就知道了。

《万国重点法条》:法条重点突击,注释深入浅出,适合突击。

《白皮书》、学法网司考题库:练习题是记忆力的后盾,是理解的基础。《白皮书》更适合专职备考者用,而学法网司考题库则更适合在职备考者适用。

《例年真题解析》:说实话,很多老师和过司考的都推荐真题,但是我个人确实觉得它并不是很重要,我只是看了刑法和民法的部分真题。

《行政法基本原理》 季宏 这本书还是值得一看的,以理解领悟为主。

至于三大本,我建议想突击的非法本们还是不要看了,第一:没时间看。第二:这本书的理论挺多,例子很少,只看一遍等于没看。我是过了司考后,翻了翻三大本的,很庆幸自己没看这本书。

分享我在职司考的备考经验

时间过得真的比我们想像的快,转眼2008年就要过去了,我没有辞职、没有请假,考试前一个星期还在江苏出差,但我还是如愿以偿的通过了所谓的“中国第一考”,虽然分数不是很高375分,但对于在职司考的人来说,真的实属不易啊,个中滋味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我希望把我的经验感受说出来给广大在职考友做个参考。

我07年毕业,今年是第二次考,第一次考试的时候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参加的,因为当时刚参加工作,需要把精力放在保住工作,争取表现上,所以在考试的复习上没花多少时间,最后没有通过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第一次的失败却给了我宝贵的经验。于是,在2008年1月份我就开始了08年备考的准备,并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习惯制定了复习计划,开始了08年司考的征程。

一、制定计划

我给自己制定了为期八个月零十三天的复习计划,虽然我也觉得战线拉的太长了,但对于在职司考的人来说平时要工作,看书的时间是十分稀少的,所以我觉得重点是积累知识,走聚沙成塔的战略方针。

我的复习计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面总体备考阶段(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4月23日止);第二阶段重点备考阶段(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7月31日止);第三阶段查漏补缺阶段(自2008年8月1日起至2008年8月25日止);第四阶段冲刺阶段(自2008年8月26日起至2008年9月13日止)。

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读司法考试辅导教材,全面熟悉司法考试所要求的知识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建构法学知识体系,准确理解基本概念,扎实掌握基本知识,熟练运用基本原理。(对于法律基础扎实的考友可以缩短这一阶段的时间,本人因为本科阶段学得实在是比较差劲,所以该阶段占去大量时间,可以说把四年的课不了一遍)。

第二阶段在大纲的指引下,进一步明确备考方向,缩小复习范围,把时间和精力主要放在学习司法考试主流学者的视听讲课资料,力争将各相关知识点融会贯通,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另外,还要通过演练习题及时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

第三阶段找出前两个阶段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突破尚未掌握或者掌握程度不够的知识点(即知识盲区);强化对重点、难点和法条的理解和记忆,反复运用基本原理分析案例,解决法律问题。

第四阶段学习往年真题,通过模拟考试体验题感题速,积累临场经验,感受考试气氛,锻炼应试能力。学法网司考模拟考场每周都有2场测试,严格限制考生进场时间及考试时间,模拟考场氛围,非常适合大家感受考试气氛。

二、学习时间

在职考生学习时间主要集中在晚上,我觉得这很不利于专研枯燥的法律知识,辛苦一天了总想休息下,往往会产生厌学和放弃的念头,所以我采取了集中学习,适当放松自己的策略,星期六和星期天不看书,只在工作日学习,把星期一至星期五复习强度分按星排列具体如下(一颗星代表有效复习时间为1个小时):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我这么安排主要是自己不是个能坚持的人,需要有一定娱乐和休息的时间。这样不仅可以增加我有效学习的时间,还可以让我养成有规律的学习习惯。我认为学习时间长并不能有效提高水平,保证了有效的学习时间可以减少不必要无用功和时间的浪费。通过大半年的坚持,我已经养成了这种习惯,而且看书都自觉自愿的啦。(唉~性格都变了)

三、学习资料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思维习惯,所以选择教材因人而异,我用了张能宝《法律精神体系》这套书,因为他抓住了重点法条,以历年真题做引,十分适合应试学习,题库用的是《白皮书》、《重点法条配套金题》这两本书及学法网司法考试题库的题目,可以培养做题的感觉特别是多选题,甚至里面有出现了今年司考的原题。

两次司考总共花在教材上的钱不超过500元,大部分资料都是在学法网及其他网站上找的。两次备考让我学会了以最好、最快、最省时间的方式去选择书本资料,所以就没有多买别的教材,我觉得教材多了反而不宜复习,市面上的书也都是大同小异,如果自己认真研读,把手头的书吃透我想离通过也就不远了。

最后希望今年没过的在职考生不要放弃,司考真的是坚持就能胜利的考试,别去想什么通过率,你只要想着每卷我90分就可以了。

写这篇东西的前提是我几乎听过全中国所有司法考试辅导教师的课(什么什么宝典的那个除外),希望通过我的切身感受能够给所有学法网xuefa.com的网友带来一些帮助……

先说在司法考试中最为重要的三大实体法与三大诉讼法,这些部门法在司法考试中所占的分数是360分(本文中各科所占的分数有可能不太准,但应该不会差得太离谱。)左右,所以,要想过司法考试,这些部门法必须要学好。

1、民法:民法每年考80到100分的题目

隋鹏生,这个老师虽然讲的好,但其说话语速太慢,建议用windows自带的播放器windows media player播放,并将播放速度加快,这样听起来就不会那么容易睡着了。

李仁玉,课讲的不错,就是说话口音不太招人喜欢,而且说话太慢了,受不了。

至于万国的李建伟老师,对于他讲课的好坏有许多不同的意见,反正我不太喜欢。

2、民诉:每年考60到80分的题目。

杨秀清,如果你基础差的话,听她的课比较适合,因为她讲课的理论性比较强。

史飙,今年才听过她的课,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她的讲义也不错。

万国的郭翔老师讲课一般,但他的讲义是非常不错的,建议只看他的讲义,课可以不听。

3、刑法:每年考80分左右。

韩友谊,我最喜欢的刑法老师,最贴近出题人张明楷教授的老师,讲课诙谐、幽默,听他的课很少会有人想睡觉。

阮齐林,跟杨秀清是一个类型的老师,学院型老师。

4、刑诉,每年考60到70分。

汪海燕,他是男的啊,风趣、幽默、可爱的老师,讲课贴近考试,我认为讲刑诉最好的就是他。

卫跃宁,讲课也不错,但更不错的是他的嗷嗷详细的讲义,可以把他的讲义当教材看了。

谢安平老师的讲义也很好。

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每年考70到80分左右。

林宏潮的课很多人都说好,我也觉得不错,就是他的速度过快,我听多了他的课就觉得脑袋疼,他的讲义不错。

最喜欢的是吴鹏老师,他把本来很难的行政法讲得让人觉得简单起来,所以强化、串讲以及最后的冲刺班我都听了他的课,另外,这个老师讲课时候很有些冷幽默的特点,很可爱,我给他发过电子邮件问问题,他竟然真给我回复了。

再说其他的一些部门法。

6、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每年考将近80分左右。

这三个法涉及到的部门法超多,但有的法却只考1到2分,所以这复习的时候要重视重点法条,舍得抓大放小,讲这些课的老师我并没有特别喜欢的。但像公司法、反垄断法等等几个重要的法一定要重视,因为这几个法占得分数比较多,而且在卷四还有可能出大题。

7、法理、法制史、宪法:一共考70分左右吧。

跟上面一样,我没有太喜欢的老师,但建议不要听08年万国的那个讲这三门课的老师的课,讲的实在太烂了,但07年时候的淳于闻老师的讲义应该看看,总结的非常好,可惜08年他没讲课,他讲课的风格就像东北二人转,特别的有意思,另,他是吉大(校友啊)毕业的哦,姚建宗老师的博士生。

法理、法制史这两个部门法一定要熟读教材,宪法总论的理论部分也要看教材,其他的建议看法条。

8、三国法,每年考70分左右。

听杨帆(女)老师的课吧,她不但讲课讲的好,而且声音超级甜美,很少有人会不喜欢他的课。

9、论述题,每年都有一道到两道的论述题。

复习的前期可以不听论述题的讲课,在其他的部门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之后再听也不迟,听万国的邹建章老师的就ok,特别是在考试的前几天注意他在讲课中以及他自己的博客上对考试的预测,每年都很准的。

以上是我复习考试的这几年的一个经验之谈,根据每个人自己的特点有可能和大家的喜好有些出入……

另外我的建议是,先看书和法条然后再听课,否则会因为老师的讲课太快而听不懂,失去了听课的效果。再就是一定一定一定……要重视真题,如果没有太多的时间,我建议你除了真题以外不要做任何的模拟题,要把真题吃透,做个三遍、四遍都不算多,而且一定要弄懂真题所考的每个知识点(这个知识点已被删掉的除外)。至于真题的版,主流的有:张能宝的版本、万国的版本、学法网司法考试题库里面历年真题部分等等。前两个版本为纸质版,在各大法律书店都买得到,学法网司法考试题库里面的真题是免费的,可以无限制重复做。

对于考试的辅导书,不用买太多,买多的后果一是浪费钱,另外就是你并不见得有那么时间能看完这么多的书。

我把“司法考试”当做是一场战争,只有毅力坚强的战士才能最终活着走出这个战场!如果你准备投入这场战争,那么请你努力,并一直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也请你保持坚强、健康的心理状态以及百折不挠的信念。这样你就会成功,哪怕这成功是两年或两年以上才获得的!

自己看书能通过司法考试吗?

可以,但是成功的几率很小,不建议只是单纯的自学,可能的话,可以去新华考资上个课,最起码可以把知识稍微的巩固一下,为自己加分。

不要太在意成绩,不过有可能是你的学习方法不太适合记忆学习,在学习中进行适当的放松,或许可以事半功倍。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已经截止报名,如果已经成功报名,就在剩下的两个月的时间里加倍努力吧。

如果你或者你的朋友确定今年考司考的话,现在可以去新华考资上个课了,新华考资的资料均来自于各机构的名师名家经典教程,适合你的学习。直接百度新华考资即可。

新华考资的资料来源于全网最优质的司考导师,而且集合多家机构的考试资料,亲如果觉得值得一试的话,可以直接百度新华考资前去了解学习。

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第一大考,其难度可想而知,但每年考司考的人一直是有增无减,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司考的重要性以及作用性。但每年司考通过率一直维持在10%以下,通过率一直很低。所以,作为司考专业人士,建议亲们不要再盲目的学习司考了,一定要有准确的方向,准确的资料,在这里,简单的跟大家说几点建议:

第一,把基础知识巩固牢固,这就需要诸多的练习题。去新华考资找找,有一个很不错的练习方式。就是司考真题通,可以模拟会对你有帮助的。

第二,熟练掌握法条的所有知识,这是司考的关键,你可以到新华考资与大家交流一下司考的经验,会让你受到很大的启发。

第三,视频音频资料,这样的资料,是提升资料,不可缺少,有的人可以直接在网上找去年或者以前的,但我不建议你看盗版的,更不建议看之前的,因为每年不仅有变化,而且盗版的质量太差。你也可以到新华考资去,那里有最新的资料。也可以上个冲刺的课。嗯,暂时就这么多,如果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祝亲们未来司考顺利。

速读民法典(民法典解读书)

如何学习法律?

一、学习目标: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现代社会有一个法律职业群体,称为“法律共同体”或者“法律人共同体”,包括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法学教授、企业法律顾问,等等。属于法律人共同体的这些职业,差异很大,律师是自由职业者,法官是国家公务员、执掌裁判权,为什么把他们归入“法律共同体”当中呢?有两个共同点:一是共同的职责:实践和维护法治。他们同是法治的实践者和维护者;二是共同的思维方式,就是法律思维。法官裁判案件、律师代理案件和法学教授分析案件,采用的是同一个思维模式,即法律思维模式。法律思维,是法律人所共有的区别于其他职业人的思维模式。法律思维的特点是什么呢?我们看到,无论法官、律师、检察官、仲裁员或者法学教授,其法律思维的整个过程,都是紧扣着法律规范进行的。这是与其他职业人的思维模式所不同的。

怎样才算优秀的法律人?分为人格和理性两个方面。先说法律人的人格:第一,是要有气节、操守、尊严。法大校长2013届本科生毕业致辞:做有尊严的法律人!7月30日海峡两岸司法研讨会上,谈到法官和法院的气节,不应当是趋炎附势、看风使舵。不应当是,在上级领导面前,低三下四、点头哈腰、奴颜婢膝,在下级(老百姓)面前作威作福、张扬跋扈。第二,要崇尚自由、平等、博爱,平等待人,同情弱者,有悲悯之心,富于同情心、富于正义感。第三,要信仰法律,信仰法治,才能以法律为业,执行法律,实践法治。如果自身不信仰法律,不信仰法治,却又从事法律职业,必然会对法律和法治造成巨大危害,并且最终也会毁灭自己,给自己的亲人造成巨大伤害,这样的事例很多。最后,是要格外的勤奋和严谨。现代社会,法律人是最为勤奋、严谨群体。我们知道,国内外知名律师,都是按照时间计费的。拖沓、懒散、不求上进、得过且过,当不了法律人,至少不是优秀的法律人。马马虎虎、粗枝大叶、丢三落四,担任诉讼代理人,弄错了程序、引错了条文、遗漏了证据、忘记了抗辩,导致不应该的败诉,给委托人造成巨大损失,自己也须对此承担责任。须特别注意的是,须从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天开始,就注重法律人的人格修养,就以法律人的人格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人格修养,培养自己具有法律人的高尚人格。

再说法律人的理性,通过法学院的学习,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打下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在此基础上掌握法律思维模式,及掌握从事法律实务的各种方法(裁判方法、研究方法、写作方法),不断积累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和法律实务经验,增长法律智慧。

二、学习法律的方法

(一)法律的规范性与学习方法

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规范性是法律的属性(严格言之,此所谓法律,特指成文法)。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也具有规范性。法学一般不直接研究社会现象、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而是直接研究“法律”。因研究对象之具有规范性,法学也就具有了规范性。你看法学者讨论问题,思考问题,必定先问“是否合法”,与经济学家讨论问题、思考问题,必定先问“是否有效率”,是全然不同的。这就是法律和法学的规范性所使然。

每一个法律规范,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等要素。这就是法律的规范构成。例如人们熟知的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可以判双倍赔偿。这是一个法律规则,从规范性分析:其适用范围――消费者合同,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欺诈行为;其法律效果――双倍赔偿。因此,学习法律一定要从规范性入手。法律思维与别的思维如经济学的思维的区别,正在于规范性。

既然进入法学院学习的目的,在于掌握法律思维,而法律思维属于规范性思维,则在学习方法上就要从法律的规范性入手,而不是靠死记硬背。不是记忆、背诵每一个制度、条文的词句,而是要掌握每一个制度、条文的规范构成。只有理解、掌握了每一个制度、规范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才算真正理解、掌握了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范。

(二)法律的社会性与学习方法

法律以人类社会生活、社会现象、社会关系为规范对象。如刑法,规范对犯罪行为的制裁;民法,规范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身份关系;经济法,规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调控和管理;行政法,规范国家行政权的运行、控制。简而言之,法律是社会生活规范,使法律具有社会性。法律的社会性,也就决定了研究法律的科学,即法律学、法学也具有社会性,并因此属于社会科学。此对于法律学习,关系甚大。

学习法律,要求“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独立”,指不迷信书本、老师、权威;要经过自己的思考,才能转化为自己的知识,不能靠死记硬背。“思考”,指不盲目相信,由自己进行一番分析、考察。对于张三的某种观点,首先要“思考”:他所持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说服力,是否能够自圆其说。其次要“思考”:张三持这种观点有没有深层次的理由,与历史条件、时代背景以及张三个人的社会地位、学历、师承有什么联系?还要“思考”:张三发表这一观点,是在何种场合?是针对现行法所作的解释(解释论),还是对法律将来的修改所作的建议(立法论)?等等。

因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甚至年龄、性别的不同,而影响其理论观点,可以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和“撞了白撞”的争论为例。当年修改婚姻法关于是否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争论中,反对规定过错损害赔偿的,大多是男性,而赞成规定过错损害赔偿的,大多是女性;关于“撞了白撞”的争论中,赞成“撞了白撞”的大多是青年、中年而属于白领阶层,大多有车或者正准备购车,而反对“撞了白撞”的大多是老年或者属于蓝领,大多没有汽车或者买不起汽车。

在进行独立思考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作出自己的判断:赞成或者不赞成,赞成何种观点。这就是在“独立思考”基础上的“独立判断”。“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关键在“独立判断”。而“独立判断”的关键,又在于:以什么作为判断标准?概而言之,可以作为判断标准的,有两类“知识”:一类是“基本原理”,包括并不限于法律基本原理;另一类是“社会生活经验”,亦即平常所谓“常理、常情、常识”。

以“基本原理”作为判断标准,学术上的论辩大多如此,源于法律学的科学性。因为每一学科,均有其基本原理,而符合其基本原理的往往正确,违背其基本原理的往往错误。因此可以用基本原理作为判断标准。以“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系法律的社会性所使然。因为,法律既然是社会规范,就应当与社会一般人的生活经验相符。法律上和法学上的争论和是非,可以“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是我根据自己和前人的学术经验总结出来的。

(三)法律的逻辑性与学习方法

法律的规范性,与逻辑性是互为表里的。法律的规范性,必然要求法律的逻辑性。制定法律或者法典,要将各种法律规则按照一定顺序编排。这个编排顺序,以什么为标准?不是也不应该以所谓“重要性”为标准,只能以“逻辑性”为标准。因为,所谓“重要性”,是主观的价值判断问题,一项制度之是否重要及其重要程度,将因人、因时、因地而有不同认识。例如,合同法按照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变动”、“责任”的顺序,究竟“合同成立”重要,还是“合同生效”重要,还是“违约责任”重要?是很难判断,很难有统一意见的。

制定民法典,哪一个制度安排在民法典上,哪一个制度安排在民法典之外,哪一个制度排在前面,哪一个制度排在后面,绝不可能以重要性为标准,只能以逻辑性为标准。这个逻辑性,就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民事生活的共同制度、基本制度规定在民法典上;特殊关系、特殊领域、特殊市场的特殊规则和制度,规定在民法典之外。

民法典上的安排顺序,也以逻辑性为标准:“一般”的、“共性”的制度在前,“特殊”的、“个性”的制度在后。这就使法典形成“总则”(共同的规则)、分则(特殊规则)的结构。首先,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是分则);其次,债权法分为“债权总则”和“债权分则”(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分则);再其次,合同法也分为“合同总则”和“合同分则”(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是分则);最后,买卖合同也分为“买卖总则”和“买卖分则”(特种买卖是分则)。

特别要注意的是,这一“一般”和“特殊”、“总则”和“分则”的逻辑关系,也正好是法律适用的基本逻辑关系,这就是“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123条)。制定法律的逻辑是从“一般”到“特殊”,愈是一般的规则愈在前,愈是特殊的规则愈在后;适用法律的逻辑刚好是倒过来,从“特殊”到“一般”,愈是特殊的规则优先适用,愈是一般的规则愈靠后适用。

法律上的逻辑关系非常重要。如果没有这个逻辑关系,逻辑混乱、支离破碎,法官就没有办法正确适用法律,他不知道应该适用哪一个规则才是正确的,他会无所适从,没法下判,这当然是指公正的法官。反之,一个不公正的法官、受法律外因素影响的法官,却可以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既然好几个条文都与本案有关,相互间没有严格的逻辑关系,他适用任何一个条文,你都没法指责他,没法批评他,就会使一些枉法裁判合法化。可见,法律有逻辑性,才能保障法律的正确适用,法律没有逻辑性不仅影响法律的正确适用,还会助长司法腐败。

法律有严格的逻辑性,不仅可以保障法律的正确适用,还可以增加法律的灵活性。当法官受理现行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的案件时,可以适用一般的规则予以裁判。

(四)法律的概念性与学习方法

法律是一套规则体系,也是一套概念体系。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都是通过法律概念来表述的,因此,要正确掌握法律规范,必须先正确掌握这些法律概念。前述消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双倍赔偿。从规范性分析:其适用范围,是用“消费者”、“经营者”、“合同”和“消费者合同”这些概念表述的;其构成要件,是用“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概念表述的;其法律效果,是用“赔偿”、“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等概念表述的。因此,你要正确理解和掌握消法第四十九条,你就要先正确理解和掌握“消费者”、“经营者”、“欺诈行为”、“赔偿”等等法律概念。

因此,完整准确地掌握法律概念体系,是正确进行法律思维的基础条件,可以说,法律人进行法律思维,就是运用法律概念进行思维。我们法学院学习,学什么?简而言之,就是学习法律概念体系,然后在此基础上,运用各种法律概念进行法律思维。

概念是人的发明,是用文字表述的,是科学思维的工具。因此,概念性是理解和解释法律的根据。理解、解释任何法律条文,必须先从该条文所采用的法律概念入手。概念有其内涵、外延。概念有其模糊边界,即概念具有模糊性。这就决定了文义解释可能得出多个解释结果。当采用文义解释,得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结果时,就需要进一步采用其他解释方法。

学习法律的门径,在于掌握完整的概念体系。法律是一套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其基础是一整套有严密逻辑关系的概念,掌握了这套概念,就掌握了法律思维的框架。经验表明,法官在裁判中、律师在处理案件中、学者在分析案例中,如果出现失误,往往源于没有掌握好这套概念体系或者发生了概念混淆。因此,学习法律首先强调记忆这套概念体系。但法律概念有其专门含义,相互间有其逻辑关系,因此不能单凭死记硬背,在记忆的同时应强调对概念的理解。特别是初学者,一定要着重记忆和理解这两个环节,边阅读、边记忆、边理解、边运用,在理解的前提下增强记忆,在记忆的基础上加深理解。

学习法律,不能不讲究读书方法。读书的方法,有三种:其一,精读,目的在于掌握概念体系。法学的每一个学科,都有一套法律概念体系。当你初学一门法律学科时,就应当选择一本概念体系完整、准确,且简明扼要的好的教材,通过反复精读,把这套概念体系记在脑子里。所谓有扎实的基础,就是指比较完整准确地掌握了这套概念体系。须知每一门学科的著作,都可以分为“教材”、“体系书”和“专题研究”三类。其二,泛读,目的在于加深专业基础、获得广博的知识。在精读一部、两部好的教材,比较完整准确地掌握该学科的概念体系基础上,再选读一些专题研究论文和著作,补充、完善自己的概念体系,加深专业基础,开阔视野。其三,研读,目的在于掌握研究方法,培养研究能力。结合具体的问题研读体系书的有关章节,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在未掌握好概念体系之前,抱着大部头的体系书通读,读到中间忘了前面,读到后面忘了中间,必然是事倍功半。

法律概念,是法律思维的工具。法官、律师正是运用物权、债权、法律行为、权利、义务等等法律概念,进行思维,分析案件,裁判案件。以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条款案为例,法官运用了“合同”、“婚姻”、“法律行为”等法律概念,并正确地分析了这几个法律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法律行为是上位概念,合同和婚姻是下位概念,当属于下位概念的法律规则不能适用时,运用上位概念的“法律行为”的法律规则,正确地裁判了本案。

(五)法律的目的性与学习方法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是立法机关制定的,立法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制定各种法律,每一个法律规则都有其目的。因此,学习法律、理解法律,需要了解各个法律规则所要实现的目的。德国学者耶林发表《目的法学》,批评概念法学玩概念游戏,忘记了法律的目的。耶林将法律目的,比喻为在茫茫大海上指引航船方向的北极星。我们学习法律和解释、适用法律,犹如在茫茫大海上的驾驶船舶,只要掌握法律的目的,即不致迷失航向。

法律的目的性,在学习方法上的意义在于,我们学习每一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每一个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不仅要正确理解和正确解释所使用的概念,还要准确把握这一法律规则、法律制度的目的。一定要弄清楚:立法者设立这一法律规范的目的何在?在解释、研究每一个规范和制度时,一定不要忘记它的目的。王泽鉴先生说,任何法律均有其目的,解释法律时必须想到:立法者为何设此规定,其目的何在?可见,掌握每一个规范和制度的目的,是学习、研究、解释、运用这一规范和制度的关键。

因法律的目的性,而有目的解释方法。所谓目的解释方法,指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用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作为解释的根据,当采用文义解释及其他解释方法,得出两个不同的解释意见而难以判断哪一个解释意见正确时,应当采纳其中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意见。即当存在不同的理解、解释时,应当以该规范和制度的目的,作为判断标准。

(六)法律的正义性与学习方法

所谓法律的正义性,指法律本身须符合于社会正义。是法律与其他行为规则,如技术规则,的根本区别所在。正如人有“善、恶”,法律也有“善、恶”,这就是所谓的“良法”与“恶法”。符合于“社会正义”的法律是“良法”,违背“社会正义”的法律就是“恶法”。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许多“恶法”,诸如规定对小偷砍手的法律,规定当众将“私通”者乱石砸死的法律,规定对流浪者加以鞭打、监禁甚至处死的法律,规定对同性恋者予以惩罚的法律,随着社会的进步而相继被废止。我国现已废止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若干地方规定“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的政府规章,就属于“恶法”。

当我们学习法律的时候,除了从规范性入手,掌握每一个法律制度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以及正确把握其立法目的之外,还需要进一步用“正义性”标准予以评价、批判。对于“恶法”、违背社会正义的法律,要通过解释方法回避其适用。至少是不要为“恶法”辩护,不要制造所谓的“根据”、“理由”,把“恶法”硬说成“良法”。在法学院学习或者毕业后从事法律职业,一定不能忘记法律的正义性,不能忘记维护社会正义是每一个法律人的神圣职责!

法律的正义性最终要通过法院的裁判予以体现。法律、法规所体现的社会正义,是理性的正义;通过法院裁判所实现的正义,才是实践的正义、现实的正义。因此,法官和律师对于实践法律的正义负有神圣职责。裁判案件,不仅要考虑裁判是否于法有据,而且一定要考虑所作出的判决结果是否符合于社会正义,即裁判结果的妥当性。只有合于社会正义的判决,才是正确的判决。

社会正义,有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分。形式正义,着重于程序公正。只要所适用的程序规则是公正的,具体案件的当事人之间是否实现了正义,则非所问。实质正义,则不满足于程序的公正,而是着重于在具体的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实现正义。按照现代法律思想,强调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形式正义只是手段,而实质正义才是目的,形式正义须服从于实质正义,并最终保障实质正义的实现。

因为法律有正义性,于是决定了,法律科学,既不同于自然科学,也不同于工程技术,与社会科学中的其他学科也有本质的区别,而被称为“善(正义)的艺术”。真正掌握了这套“善(实践正义)的艺术”,才称得上优秀的法律人。下面举两个法官提的问题,说明法律科学是“善(实践正义)的艺术”。

一个人选择了法学,选择以法律为业,你就选择了“公平正义”!选择了以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公平、正义作为自己行为、处世的价值目标!你应该有正义感,有是非观!你如果还是学生,你也是弱者,没有力量为人民主持正义,但至少你应该能够判断是非,判断正义与不正义!你如果担任法官,就应当断然拒绝法律外因素的干扰,使你作出的每一个判决都合情合理合法,在当事人之间实现公平正义!

法律人以实践法治为职业。这绝不是一般的职业,不是仅仅为了赚钱谋生。因此不是经营者(商人)。法律职业的神圣性在于:维护法律,维护正义!你看,西方的法官,被人民当成正义的化身,就像神职人员之被视为上帝的代表!法律人不可能是革命者,但法律人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你是法学院的毕业生,无论你将来从事何种职业,身处社会的上层还是中层,你一定不要忘记法律的正义性,法学是实践正义的艺术。不要忘记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遭遇不幸的人们。

三、正确认识和对待法学论文写作

(一)中文能力是法律人最重要的素质。此所谓中文能力,非指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文体写作能力。是指法律文体(法学论文和法律文体)的写作能力。中国的法律人是用中文进行法律思维,具有相当的中文能力是进行顺畅法律思维的基础条件。凡是水平高、能力强的法律人,无论法官、律师,其中文能力(口头、书面)都很强。法官指挥庭审,律师在庭上答辩,应当用词准确,有条有理,逻辑性强,撰写判决书、答辩状,应当文字准确,逻辑严密,富有说服力。中文能力差,语言拉杂,用词含混,缺乏条理,逻辑混乱,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二)法律文体写作与法学论文写作。法学论文要求:文字准确、逻辑严密、富有说服力。同样是一切法律文体的要求,如合同书、起诉状、公诉书、答辩状、判决书、裁决书。因此,法学论文写作能力强,法律文体写作能力就强。法学院学习中,通过法学论文(学科论文、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写作,训练、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法律文体写作能力,训练、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中文能力。

这里单说“文字准确”。古人有关于“推敲”的故事,贾岛吟诗: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用“敲”还是用“推”?翻来覆去,拿不定主意,撞了贺知章的马头,贺不加责罚,反而共同讨论。法律文体写作也有类似故事,是“敲”门而入,还是“撬”门而入?“敲门而入”,说明二人认识,女方为男方开门,不过是通奸;“撬门而入”,说明违背女方意愿,采用暴力,就是强奸,可能判死罪。现今民事裁判实践中,有类似案件,“还欠款5千元”,究竟是“已经归还了5千元欠款”,还是“仍然欠款5千元未还”。“全部货款已结清”,是全部货款“已经结算并支付完毕”,还是仅仅“结算清楚尚未支付”?

说明法律文体写作,特别要求准确,一字不当,可能铸成冤案、错案。此与文学写作不同,文学写作用词不当,不会造成冤案,而且作者可能故意采用多义词,故意追求模棱两可、语义朦胧的效果。法律文体写作,特别要求用词准确,避免歧义。这要通过法学论文的写作来训练。

(三)法律人的论辩能力与法学论文写作。法律人的职业,特别要求论辩能力(口头论辩、书面论辩)。你看民事审判的双方代理人在庭上辩论,刑事审判的辩护人与公诉人在庭上辩论,一方主张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方辩称不违约,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诉人主张构成犯罪,辩护人辩称不构成犯罪。双方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唇枪舌剑。法官在庭上听讼,就看哪一方有理,辩论逻辑性强、有说服力?答辩状、法庭辩论,当然最终靠证据。我们常说,靠证据说话,但证据自身并不会说话,而是在法庭质证时,由案件双方,辩护人与公诉人、原被告的代理人,替证据说话(辩论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证据内容和意义)。如果辩护律师中文能力很差,说话拉拉杂杂,缺乏逻辑,颠三倒四,语无伦次,用词不当,即使有充分的证据,也未必能够胜诉。法庭辩论的真正目的是说服法官,必须思路清晰,用词准确,条理性强,逻辑严密,才具有说服力,才能说服法官。法律人必须有高水平的论辩能力,掌握论辩的艺术、说服的艺术。法学院除在模拟法庭训练外,主要靠法学论文写作来训练和培养学生的论辩能力。

我们进入法学院学习的目的,在于把自己培养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有人误以为,只要把十几门课程学好了,各门课程都考试合格,成绩优良,就能够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我要告诉同学们,这样的认识并不正确。刻苦学习各门课程,掌握各个法律学科的概念体系,打下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当然很重要,这只是法律人应当具备的素质之一,更为重要的素质是,能够运用法律基础知识进行法律思维,从事法律实践,这就要求具有相当的中文能力。

我们在小学、中学阶段主要是通过语文课和作文(主要是文学文体写作),无论高考语文成绩如何,都缺乏法律人的中文能力、法律文体的中文能力。因此,要重视法学院各科论文写作、学年论文写作,特别是毕业论文写作。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法学院学生都认识到论文写作的重要意义。一些同学不重视论文写作,采取敷衍的态度,甚至从网络找两篇题目相同或类似的论文,加以裁剪拼接,应付了事,只求老师给个及格分数就行了。这些同学在法学院四年毕业,中文能力没有得到训练和提高,即使各科考试成绩优良,即使真的掌握了各门学科的法律基础知识,也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法律人。须知将来担任律师写起诉状、答辩状,担任法官撰写结案报告、判决书,担任仲裁员写裁决书,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起草合同书,都是不可能从网络下载进行拼接所能够解决的。因此,必须在法学院学习期间,重视法学论文写作,按照法学论文写作方法,自觉训练、提高法律文体写作能力。

四、自己造就自己

明确学习目标。明确原告优秀的法律人所应具备的素质,人格方面的素质和知识能力方面的素质。掌握学习方法。主动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通过主动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和训练,把自己造就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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