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1131条解释,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样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样的?
法定继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舅舅无儿无女,得了206万拆迁补偿款,请问我享有继承权吗?
您好!
题主对舅舅的财产,没有法定继承权。
外甥并非舅舅的法定继承人。即便舅舅无儿无女,作为外甥的题主,也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直接”继承舅舅的财产。
但是,并非意味着题主不能分得舅舅财产。在如下四种情况下,题主可以分得:
遗赠若舅舅生前订立遗嘱、或通过与题主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自愿将其财产遗赠给题主,则舅舅百年之后,题主可以通过接受遗赠的方式得到其财产。
代位继承这种情况发生的前提是,万一舅舅百年,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而题主的母亲先于舅舅过世。那么,题主将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替母亲继承舅舅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细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万一舅舅百年,题主姥姥或者姥爷还健在。那么,他们将作为舅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随后姥姥或姥爷百年,他们继承的舅舅的份额,再转给题主母亲。再随后,题主作为母亲的继承人继承。这种情况,相当于舅舅的遗产“转”了三道。另外一种情况是,舅舅百年的时候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题主母亲健在。这时候,母亲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但是,母亲在没有办理继承手续的情况下过世了,那么,她的继承权将转给她的继承人,其中包括了题主。主张这种情况与上述三种情况完全独立。
若舅舅没有做出遗赠表示、没有发生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等情况,但题主对舅舅尽到主要扶养义务,则可以通过举证主张的方式适当分得。法律依据是,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对应上述加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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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样的?
你好,遗产继承在立遗嘱人生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或者遗嘱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处理。
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去一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
当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时候,第二顺序人才开始继承。
所以如果去世一方不想让自己的财产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或者想把自己的财产指定给某一个人继承,那么就要在生前订立遗嘱,如果不立遗嘱,则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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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的亲侄可以分养子家产吗?
如果侄子尽了赡养义务是能够分得遗产的,因为法律规定对于继承人以外的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话,就可以适当给他们分的一些遗产也可以立下遗嘱进行继承,民法典1131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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