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钞车打死人(运钞车打死人烧伤超人阿宝)
运钞车撞人撞不死,难道就可以开枪打死人吗
不可以。
如果是“杀人灭口”或者是以保护运钞车为名实施杀人的,都属于故意杀人罪,并且属于情节恶劣。
《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处罚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押运钞车的工作人员在押钞路上遇到抢劫开枪杀人犯法吗?
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紧急情况下开枪将抢劫行为人打死也不违法,但在能够避免打死的情况应尽量避免。
沈阳某银行押运开枪打死人
是的
事情经过是
被害人和朋友取完钱要离开银行,而此时押运员要求被害人等工作人员把钱送到银行里面在出来.被害人不听从,然后这个押运员喊了一声别人,另外一个人上来就给脑袋一枪,但是现在事发录象没有公开 此事还在调查中!
东莞砸运钞车事件,嫌疑人最后怎么判了?
嫌疑人被当场击毙了。
2016年10月27日,在广东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环南路,一男子死在一辆运钞车旁。案发之后不久,东莞市长安镇政府曾发布通报称,10月27日12时06分许,110接报警称:在长安镇乌沙社区一辆押款车被一名男子用石头、水泥块等物砸坏玻璃。
据了解,一押款车执行押运任务路经乌沙兴三路路口附近时,被一名男子黄某(江西人)用石头、水泥块等物追砸车辆,导致车辆玻璃破损。车内押运员多次劝阻无效后,开枪射击导致其受伤倒地。黄某经120到场救治无效死亡。
据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通报,2018年2月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运钞车押运人员梁金明的行为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扩展资料:
事件疑点:
一、若因交通摩擦黄某为何追砸运钞车?
事发路段多名目击者称,黄某追砸之前,与运钞车发生过交通摩擦。对此,当地政府和押运公司的通报中只字未提。一名目击者称,运钞车撞到了黄某但没有停车,随后黄某就跟着一路追过去,在路边拿起砖头扔向运钞车。
警方当天已介入调查,但对于运钞车是否与黄某发生交通摩擦而后离开造成死者持砖砸车,警方未作出回应,只是表示“仍在进一步调查中”。也有网民提出,运钞车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押运员应报警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前来处理。
二、运钞车被追砸押运员有权开枪吗?
随着运钞车此前与黄某发生过交通摩擦的消息传开,网民和法律人士热议押运员开枪将其打死是否涉嫌使用武力过度。
对此,法律和银行专业人士解释说,押运过程中,如果遇到暴力侵袭、抢夺武器、劫持车辆等四种情形,押运人员有权开枪,非紧急情况下,应先口头或鸣枪警告。如果黄某因为与运钞车的交通摩擦追砸运钞车,可以判定并非上述的“紧急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0·27东莞追砸运钞车事件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网-东莞“追砸运钞车案”一审宣判:构成故意伤害罪
钞票押运车上的保安,拿的枪可以打死人吗
前面两枪是吓唬人的,打不死人,第三抢是实心弹,可以打死人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