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乱收费的定义及处罚标准)
商家乱收费应该打哪个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遭遇欺诈,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物价部门投诉。投诉时,需要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规的事实及有关证据。所以,大家在消费时要注意保留证据材料,如发票、消费清单、收据、刷卡记录、银行汇款记录、网上交易支付成功的页面截屏等。如果投诉医院收费问题,还可一并提供病历相关部分的复印件;投诉商品明码标价问题,可用手机拍下现场照片,以证明标价情况。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第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应当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第六条 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
第七条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
第八条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
第九条 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投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
私人物业乱收费怎么办
物业乱收费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或者将收费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促成调解协议;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投诉,或者提请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什么是乱收费?
乱收费指的是某些机构、部门、人员以不符合正式法律法规的名目进行敛财的行为,在一般意义上,此词多指的是地方政府部门的越权行为。
主要分两类:
一、教育领域的乱收费
就中小学而言,乱收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受“利益驱动”的影响,通过招收择校生,办“校中校”、补课班、乱发复习、辅导资料,各种名目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有的是为了弥补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也有的是为了交集体牟取利益。
(二),一些社会有关部门向学校乱摊派、乱罚款和搭车收费,如强行订阅报刊杂志,推销保险、校服、食品和学具等。
(三),一些基层政府违反规定,擅自立项、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如通过中小学校相学生证受教育费附加或教育集资,收取建校费、危改费、捐资助学款、代课教师工资、工友费、集资修路(桥)、超计划生育罚款、社会治安费、社会抚养费等。据部分省市教育部门统计,中小学校自身的乱收费和基层政府以及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金额,约各占乱收费金额的一半左右。近年来,一些基层政府乱收费行为有所下降,但是一些地方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依然比较突出。
二、商场超市乱收费
针对超市、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不断挤压供应商利润的行为,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
学校乱收费触犯了哪些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版)第五十六条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为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规定,以汝州为例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汝州市物价办和教体局向该市各民办中小学下发了《汝州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指出,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营利;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自主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监管;
非营利民办中小学制定或调整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汝州市物价办负责人表示,今年汝州地区中招毕业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名额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各民办学校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各学校在做好教育工作的同时也要规范其收费行为。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民办学校对贫困生有学费减免规定和其他救助办法的,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示。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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