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怎么办才能继承)
为什么父母去世后,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子?
即使是独生子女,在父母去世后,对于继承父母房产的事情也是有规定的。我们首先说一下公有住房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这样的土地是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共有的,所以子女以及其他配偶都没有办法继承,宅基地不能算十个人的遗产。对于一些公有住房来说,我们的个人只是想有了使用权,而具体的产权是归国家和单位所有的,如果我们将共有房产改为产权房,那么独生子女就可以继承了,但是所继承的份额是可以另当别论的。
被继承人死亡后,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了配偶,父母和子女,如果父母都去世,即使是独生子女,但是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的话,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父母的财产,而这时候独生子女,他就应该和父母的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并并没有办法全部继承父母的财产,除非父母在生前立下了遗嘱,将自己名下的全部房产让自己的子女来继承,或者是其他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如果房子不是公有财产,那么,独生子女就可以直接继承父母的房产。
如果父母在遗嘱中明确地表示,房产不会留给独生子女,那么独生子女就无法继承。所以按常理来说,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政策产权房,没有遗嘱的话,可以到派出所出具相应的父母死亡及本人,没有兄弟姐妹的户口证明,那么就可以合法继承房产,证明自己的合法继承人的身份。对于现在的独生子女来说,父母的财产大部分都是一辈子努力打拼留给自己的,所以自己都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子,如果房子是别人的,那么就无法继承。
不论如何,想要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子,就一定要对房子以及法律等有清晰的了解,这样才可以明确一些问题,所以独生子女在很大的可能性下是可以继承自己父母的房子的,父母在世时,也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维护自己子女的合法利益。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主要是因为法律有明确要求,法定继承是按照亲属关系,而实行的顺位继承制度。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比如:家庭中的父亲去世,母亲、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也都健康,父亲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这样独生子女就不可能直接继承父母的所有遗产。但是如果提前写了遗嘱,就能够有权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原因是什么呢?
在大家共有的印象中,当家里面的老人去世的时候,子女都会帮忙操办丧事,而老人的遗产也自然归子女继承,如果是独生子女的话,就能把父母的房产全部拿走。但是其实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算是独生子女,也不能够全额的继承父母的房产,因为配偶才是第一继承人,而子女只不过是第二继承人而已,而且也要看老人是不是只有子女是一个继承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一个人去世的时候,这个人的配偶子女还有父母,其实都是在第一顺序内的,而子女也并不是唯一的继承人。当继承开始了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果没有明确的表示自己要放弃这份遗产的话,但是又在遗产分割之前就去世了,那么这份继承的权利才能够往后推到其他合法的继承人身上。当独生子女,家里面的父母去世,首先要看家里面的爷爷奶奶还在不在,爷爷奶奶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接着才是子女。
其实很多中国人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活着的时候都不愿意去谈去世之后的事情,但是如今的时代是不一样了,很多人去世之后,因为遗产的问题没有交代清楚,导致后人出现很多矛盾纠纷。所以独生子女的父母在活着的时候,其实可以提前去立遗嘱,这样可以避免子女去争夺遗产。父母在立好了遗嘱之后,如果发现子女对自己不好,其实也可以随时更改,这样子女才能够顺利的拿到遗产。
其实大多数父母在活着的时候都没有想过要去继承自己儿女的遗产,而且按照传统观念的话,其他的亲戚朋友一般也不会来竞争这笔遗产。当继承开始的时候,独生子女其实还是得找自己的爷爷奶奶放弃继承,这样才能够真正的拿到自己父母的遗产。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新政
2020年并未出台新的独生子女房产继承政策,事实上,在父母未订立遗嘱的情况下,独生子女本就不是房产的唯一继承人。
2020年6月网上流传的一条不实消息称“2020年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尽管已经辟谣,但人们对于独生子女继承问题的关注热度却仍旧未减。
而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看,如果父母没有遗嘱,独生子女很难百分之百继承遗产,与独生子女同为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还包括逝者的配偶和父母,他们都有继承权。若父母希望确保独生子女完全继承遗产,立遗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扩展资料:
独生子女不等于唯一法定继承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和《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以房产继承为例:若房产是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假如父亲去世后,该房产父母各拥有50%,属于父亲的那一半房产作为遗产,有四个继承人:母亲、儿子小王和爷爷、奶奶,四人分别继承父亲房产的25%;
若此后爷爷、奶奶去世,他们继承的那部分房产则会由小王父亲的兄弟姐妹(姑、伯、叔)继承。若母亲过世亦同理。此外,如果小王的母亲在其父亲死后改嫁,则小王的继父作为其母亲的配偶,也可以继承其母亲的遗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有继承权的家人过世时间顺序、家庭成员的构成和家庭是否重组过等具体因素都影响着独生子女能否完全继承父母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民法典施行后,遗产继承将发生这些变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新规来了!2021年起,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
大家把房子看得那么重,归根结底是房子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一、房子是安身立命之所。有房才有家、无房羞耻感等传统思想沿袭至今,早已根深蒂固于绝大多数国人的心灵深处;其二、房子是财富的象征,更是赚取财富的重要工具。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过去20年,全国平均房价上涨了近5倍,其中四大一线城市核心地段房价涨幅高达40余倍,买房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和“一夜暴富”、“躺赚”等画上了等号;其三、房子是一个人分享一座城市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红利的“通行证”——房子和教育、户籍、婚姻、医疗等 社会 资源深度捆绑,解决居住或许可以租房,但是孩子上学、年轻人结婚却“非买房不可”。
然而,房地产发展到今天,终于有了重大转机。国家重拳调控之下,房地产投资热情逐渐降温;经历了二三十年长盛不衰发展,房地产的底也终于摸清了——2020年4月份,央行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高达317.9万元,其中家庭资产以实物资产为主,住房占比近七成,住房拥有率达到96.0%,有两套住房的占比为31.0%。
从这份报告我们至少能获取两个关键信息:其一、中国人爱投资买房名副其实。除家庭资产中房产占比高达70%外,其实早前西南财大的调查研究数据也证实,中国人把工资收入的77%都用来买房或者还房贷了;其二、房地产在我国或早已不再是刚需。城镇居民住房拥有率96%,只是统计的商品房和保障房拥有量,如果算上小产权房及其它种类的住房,得出我国住房“严重过剩”的结论也不奇怪。
过去5年,西南财大、链家、央视等多个权威机构均发布过我国房屋的“空置率”调查报告,虽然各家的结果不一,但综合来看,我国住房的“空置率”水平不低于20%。事实上,据业内专家透露,很多远离中心城市、经济发展缓慢、无地理位置优势且人口常年外流的城市,经历过过去这一轮突飞猛进造城发展,房子甚至早已“烂大街”了。
未来城市间逐渐分化,房价也会逐渐走出两个路径,但基于城镇居民住房拥有率已经接近100%,国家三令五申房住不炒严厉打击投机炒作,再叠加未来5年我国人口将步入“负增长”通道,我们认为未来年轻人可能更多要考虑的不再是买房问题,而是房屋继承问题——马云曾经就说过,未来2个年轻人可能要从父母爷奶那里继承5套以上房产,他们要担心的不是如何挣钱买房,而是如何继承管理好这些房产。
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新规来了,2021年起,一律“这样”办
所以,早早了解清楚继承新规,对于任何人而言都不是坏事。更何况,从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新规正式实施,其中涉及的遗产继承、房屋继承等规定都有重大变化。最值得一提的就是,新规更彻底颠覆了很多人的传统认知—— 新规来了,2021年起,房产继承一律“这样”办 :按照新规,即便是独生子女,也可能“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如果父母的做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子女就算不同意诉诸法律或者去吵去闹也没用,对此,子女们一定要格外留意。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接下来进行详细解读说明:
第一、新规赋予了父母自主选择继承人的权利,独生子女也可能“不再继承”父母房产。
《民法典》新规第1133 条第3 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换言之,从2021年起,父母完全可以不把自己名下的存款、房产等遗产留给自己的子女。如果他们愿意,他们有权利把这些遗产指定留给任何人或者组织。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民法典》新规第1130条第4条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直白点说就是,如果父母在世时,子女未尽到赡养父母的责任,那么父母在分配遗产时,完全可以不给这个子女任何遗产。如果其中的某一个子女,做得不够或者远不如其他子女,还可以少分遗产。
以上两条新规,毫无疑问彻底颠覆了我们传统认知中的“父产子继”的说法。毫不客气地说,按照新规,即便是独生子女也可能“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子女中有那种大逆不道者,不仅不仅赡养父母之责,还对父母有虐待、非人道之举者,父母不仅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要求子女行使应尽的赡养义务,还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不把房产及存款等留给该子女;
第二种情况,父母生前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居住权”未到期之前子女也是无法继承的。这种新规完全是贴合现实而制定的。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老王有一儿一女,儿女也都有经济条件也都有孝心,但是他们却都不愿意以身赡养老王。所以给老王请了保姆,自老王退休一直照顾老王有十年了。老王对保姆充满感激之情,但是同时他也对子女没有什么挑剔的。但是保姆家境并不好,所以老王想把自己名下市场价值500万的房产对保姆设立居住权——保姆在世期间,都享有对这套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对于老王的子女而言,这套房子的继承权虽然在他们手上,但是因为这套房子设置了居住权,所以子女是不能强行把保姆赶走的,这等于是只继承了房屋的权证,并无实质意义。
子女们最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两种情况,一旦父母铁了心自己选择其他继承人,就意味着父母的存款、房产等遗产将全部由这位指定的继承人继承,作为子女连一分一厘都继承不到。即使子女不服气,去闹也是没用的,法律上并不会支持儿女。
第二、新规扩大了继承人“范围”,侄、甥在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在的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
2019年上海发生过一起“老人去世后,财产无合法继承人继承,最后被收归国有”的新闻。此新闻一出,便引起热议,有人觉得个人财产最大的意义就是在亲人之间传承,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收归国有。
2021年正式实施的新规,就对这一原有规定进行了更新升级,新规规定,自然人在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的情况下,可以让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代位继承。这样就大大减少了居民遗产无人继承最后被收归国有的可能性,更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
第三、继承权男女平等,女性继承地位提高。
不得不说,这条新规也很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传统认知上,父母的房产最终都是由家里的男性继承,如果是独子就全部给他,如果是多个儿子一般平均分割,女性在很多家庭是没有继承权利的,尤其是很多农村家庭,封建思想更加严重,“重男轻女”思想尤其严重,女儿都被看作是“泼出去的水”。
新规规定,未来不管继承人身份是男是女,都拥有平等继承权。这对女性继承来说,更公平了。未来不管是家里拆迁分房子、分补偿款,按照法律规定,即便是嫁出去的女儿,也有分割的权利。如果父母一如既往“偏心”只把财产留给儿子,女儿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提起诉讼,要求父母“公平对待”。
对于“继承权男女平等”,很多人并不觉得“有用”,因为女儿面对自己的父母、兄弟很难撕破脸和他们争夺家产。
第四、公证遗嘱优先被删除,还增设了录音录像、打印、口头立遗嘱方式。
从2021年起,父母分配遗产立遗嘱时,可采取的方式更多了。立遗嘱的方式由原来的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再增加了录音录像和打印两种方式。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防止老人被胁迫,立遗嘱时均要求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证明。
而且新版《民法典》还删除了“公证遗嘱优先权”。换言之,未来即便立多份遗嘱,也不用再被“公证遗嘱优先权”约束,不管遗嘱多少,都以最后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民法典》对于分配遗产还有其它两项重要规定:其一、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同样需要两个见证人在场,危急解除,口头遗嘱自动失效;其二、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尤其是合法继承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是特殊人群的时候,这种方式应用比较多。
过去这些年,伴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子女间争夺房产的案例不断涌现,更有甚者闹得鸡犬不宁对簿公堂,让别人看笑话的同时,亲人之间也结下了不可愈合的伤痕。我们认为,面对动辄几百万的房产,子女间你争我斗实属难免。但不可否认,过去的继承法规存在不足和缺陷也是家庭矛盾激化的因素之一。不过从2021年起,情况可能会有所好转,因为新实施的《民法典》新规对于继承父母房产的诸多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改进,在处理纠纷时也有了依据。
不过仍然需要提醒的是,按照新规,不尽孝的子女真的可能“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以及设立居住权的房产,子女也不再继承。也就是说,未来即便是独生子女,也应该正确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骨肉亲情和赡养父母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人生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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