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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30条释义与解读,民诉法130条规定的原文?

2022-11-16 司法

民诉法130条规定的原文?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体现了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民法典132条原文体现什么原则?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该条款是对夫妻个人财产范围的界定。第一类很好理解。第二类中因人身受到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法律规定属于个人,是因为这笔补偿是用个人的身体健康换来的,具有强烈的个人属性,所以规定为个人所有。第三类适用于夫妻感情本来不好的情况,通过明确约定为遗嘱或赠予给个人,可以避免即将离婚或者可能离婚的配偶参与这笔财产的分割。第四类也很好理解,因为没有分割的现实意义。

民诉法130条规定的原文?

民诉法第130条:

对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如何处理的规定.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告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在人民法院传票传唤之后,按时出庭,以便人民法院及时查明案情,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

被告确有不能按时到庭的事由,应当及早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提出的理由正当,确实不能到庭的,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并将延期审理的情况及时通知原告.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提出的理由不正当,可以决定不延期审理,并将不延期审理的决定通知被告.被告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应当按时出庭.如果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被告虽然到庭,但在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是指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案件和离婚案件的被告,以及其他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两次传票传唤,指人民法院送达传票,并由受送达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无正当理由,一般指没有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使被告无法到庭的特殊情况.

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项?

1.扩大遗产范围

《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合法财产。只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属于遗产,都可以被继承,包括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

2.增加遗嘱继承形式

原《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方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在此基础上,《民法典》新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新增遗嘱方式为老年人及身体行动不便的群体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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