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信息
道路交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在道路上,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需要对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对方对自己赔偿的结果,也可以作为工伤赔偿的依据。在中国,伤残评定分为十个等级,几乎可以涵盖所有伤害情况。那么,这十个等级大致包括哪些呢?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评价标准:
1.在我国,残疾分为十级,即一级、二级和十级。不同的级别对应不同的情况。基本上,所有情况都包括以下内容。边肖会给你简单介绍一下每一关都包括哪些内容,从而给你一个大概的概念。
2.不同的伤残等级可以包括几个方面,如烧烫伤时的皮肤损伤程度,骨伤时的脊柱和骨骼损伤程度,神经损伤时的大脑和脊髓周围神经损伤程度,在不同的标准下不能认为是不同的伤残等级。
3.比如在一级伤残中,这些程度是最严重的,在神经损伤范围内,也是最难修复的。比如已经进入植物人状态,或者智力严重受损,达到20以下,完全不能自理,不能识别日常生活中的事物或者因神经受损而瘫痪失去自理能力。大小便失禁等等。
4.一级伤残会有一些面部损伤评估,包括眼睛损伤的程度,面部骨骼是否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等等。如果颈部受伤,需要判断吞咽功能是否受到影响。如果丢失或受到严重影响,可视为一级伤残。
5.下面每一级都介绍上一级的内容,但程度会稍微轻微一点。
6.比如二级伤残的伤害程度相对于一级伤残来说比较轻微。比如脊柱或周围神经受损,智力在34以下,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重要事情需要帮助等。这个标准相当于一级伤残,已经降低了。
7.同样,我们可以看一下,三级伤残的情况下,对智力没有明确的数字要求,只是严重受损,生活中需要人照顾,没有办法独立生活和工作等。二、如何具体评估:
1.具体认定标准请参考我国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本法律文件对此进行了详细介绍。正常情况下可以去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对第一次鉴定不满意,也可以申请第二次鉴定。
2.最终评估结果可用于向对方申请赔偿,或用于工伤津贴等。如果住院期间能对当事人进行评估,他可以随时做;如果没有,他可以等待出院,或者在他稍微好转后再进行评估。
即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员伤亡,如何评价,评价标准是什么。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标准请参考相关部门发布的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伤残划分依据为:(1)一级伤残: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二级伤残: a日常生活需要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伤残划分依据为:
(1)一级伤残: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二级伤残: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八级伤残: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 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
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 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2019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后,伤残鉴定怎么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可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如不提出申请,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这时,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选定一家具有资质的民间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延吉的延平司法鉴定中心、天平司法鉴定中心等均为具有资质的民间鉴定机构)。如果伤者15日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请求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的申请,公安机关不再受理。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般为两个:一是医院的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如何划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
我国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参照《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 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确定伤残等级,共分为10个等级。1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4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6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7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8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9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级伤残 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以上是道路交通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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