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率规定,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审议,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你怎么看?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审议,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你怎么看?
文|野离离
先来听一个段子,是这样讲的:男女之间有没有纯友谊?当然有,结婚之后你就会发现,原来夫妻之间的友谊可以如此纯洁。
虽然是一个笑话,但也是当今婚姻状况的一个缩影和反映。
夫妻之间不仅有纯洁的友谊,可以一个月见不上几次面,还可以有三观不和、性格不和、家暴等等。
这放以前,受害者可能还会忍,但现在不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觉醒,不想忍,也没必要忍。
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潮流,叫“离婚潮”。
这个问题最为突出的地区是深圳,有数据表示,今年4月,深圳结婚登记的有4160对,很多人经历了这场百年难遇的疫情浩劫,更加懂得珍惜身边人,迫不及待地想要与之共度余生。
但也有3514对以同样迫切的心想要离婚,如果是因为疫情影响,3月份应该要高于4月份的离婚总量,但没有,4月份极高的离婚率让相关专家更加慌了神。
这已经远远高出去年的离婚率。婚姻存续的时间越来越短,解体的时间越来越快了,怎么办?设置“离婚冷静期”。
也就是说,你第一次去离婚基本不给你离,你需要在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这次离婚申请。如果期满30天你没去,那么就视为自动撤回。
要是你再次申请,对不起,将第一遍的程序再重复一遍。
本来离婚就难,现在离婚更是难上加难。
“民法典草案拟引入离婚冷静期”一出,网友难得如此出奇一致,齐刷刷地举双手反对,几万条评论都是:不支持。
全国人大法工委不得不出来解释:这个离婚冷静期只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家暴。
即便这样,网友也还是不买账,说好的婚姻自由呢?把离婚搞得这么复杂,还有自由吗?
如果说这项规定的设置,是为了防止大家冲动离婚,那“我们是出不起复婚证的9块钱吗?”
有人说一些人是冲动离婚,离婚了后悔又复婚,这是浪费司法资源,那么,按照现在的离婚冷静期,离个婚要去几次民政局,就不浪费司法资源了吗?
离婚复婚算下来基本也就去两次,但现在离个婚是至少要去两次,如果冷静期过后没有去办理,又要重新预约,把前一个过程再循环一遍。
再者,你说家暴不适合这个项规定,那么你是如何判定这是否是因为家暴离婚的?家暴取证有多难?还有冷暴力如何取证?
无法取证那是不是就要按照这个规定来,要知道,家暴离婚即便没有这项规定,都已经非常难离了,更何况变相出了这道路障。
那么,如果因为这个所谓的冷静期遭受到财产、身体和精神方面的伤害和损失,那么谁来负责?
如果是诉讼离婚,同样也难,一般一审基本不会判离,想要再次诉讼,则需要等第一次判决书生效6个月之后才行。
也就是说,如果走诉讼离婚,再怎么着也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对于真心过不下去不幸福的婚姻而言,这不是善意的拖延,而是在早已千疮百孔的婚姻中撒上一把盐。
如果离婚都这么难,这更加会导致那些在婚姻门口张望的年轻人不敢结婚。
尤其是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心态的开放以及女性的经济独立,以后可能愿意结婚的人就更加少了,毕竟,如果结婚会拉低自己的生活质量,甚至可能会让自己陷入另一种生活的沼泽,那结婚作甚?
如果单纯地只是想要孩子,经济实力允许的话,很多女性会倾向于去海外买精生子,并且,还能根据族裔、学历、长相、身高等信息“量身定制”匹配的捐精人。
如果非婚生子也能上户口这项提议被采纳,将会有更多的人不想结婚了,对男性来讲,还可以不用支付彩礼,少了为结婚准备房子和车子的压力。
其实说到底,专家们费尽心机想要提高结婚率降低离婚率,除了对社会维稳有影响,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目的无非是想提高生育率,鼓励大家多生孩子。
既然这样,那么直接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拿出点实质性的好处来鼓励大家生孩子。
房价、教育以及医疗是导致大家不愿生的最有效的三种避孕药。
当潮水来临,最好的方法不是堵,而是疏!
就像有人说的那样:任何一种关系模式,如果只有顺畅的进入机制,没有顺畅的退出机制,都会影响人们选择进入的意愿,让人们变得谨慎。
如果真的是为了大家好,那我认为,相关人员应该多听听民声。
21年离婚率为何下降了?
2021年是民法典婚姻篇实施的第一年,民法典婚姻篇里规定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必须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等待期,到时候双方都到现场才给离婚,只要一方缺席就不准离,要想再次申请离婚必须再等一个三十天冷静期,所以要离婚的都在2020年底前都离掉了,当然客观上感觉离婚率下降了,再加上新冠疫情影响,和结婚的人数下降就更加显得离婚率下降了。
2021民法典全文改变对照?
一、民法典有哪些改动?
1、新增三大抗疫规定
监护人“失联” 民政部门兜底负责;增加紧急情况下使用公用维修资金特别程序;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
2、设置离婚冷静期
近些年来,我国离婚率比较高。有些人结婚很盲动,上午要结婚,下午就去离婚,结婚过于冲动,离婚也过于冲动。那么,有一个冷静期的规定,让双方有冷静下来考虑的机会,重新审视一下离婚是否为真实意愿。
3、性骚扰要承担赔偿责任
性骚扰是规定在人格权编的。以性骚扰被告到法院的话,会涉及侵害人格尊严问题。性骚扰是个顽疾,在各个社会都有,有些还特别严重。一是利用从属关系,二是违背被骚扰一方的意愿。
4、网店等虚拟财产可以继承
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和数据。在侵权责任编,对网络上的侵权责任也作出规定。
二、《民法典》宣告死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第四十九条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五十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第五十三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法律是在不断地变化调整当中的,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国家社会生活也在不断地变化,所以法律也是需要来做出调整,比如说新《民法典》的实施,就会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也有相关配套的司法解释对此予以解释说明。
2021年婚姻民法典规定?
2020年5月28日我国《民法典》审议通过并明确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1980年颁布于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离婚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相对而言离婚将更难!关于共同财产处理、债务处理、抚养权等均有新变化。新法将更偏重于维系婚姻关系的稳定、保障第三人合法利益等。
民法典婚姻离婚规定?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规定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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