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效力等级)
法律体系名词解释是什么?
法律体系:由本国各部门法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将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规则),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相互间具有内在联系的各部门法,这些部门法的整体就是法律体系。
其中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部门法,即法律体系的基础。它是我国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任何法律、法规都不能违反宪法。
基本特征
1、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2、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3、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4、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5、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包括被本国承认的国际法。
6、它是现行法构成的体系。
7、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是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由若干相关的法律规范构成的,因此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构成的最基本单位。
什么是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Legal System)(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
扩展资料
法律体系主要特征
第一,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第二,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第三,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第四,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另有法律体系的特征
1、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包括被本国承认的国际法。
2、它是现行法构成的体系
3、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是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由若干相关的法律规范构成的,因此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构成的最基本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名词解释?
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
从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上考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有一个。人大专门委员会、政府部门和地方都没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这些机构既没有必要更没有可能在国家法律体系之下或以外建立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
扩展资料: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者之间,不仅它们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是有区别的,而且它们的效力也是不同的。它们的效力等级由高到低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如果有超越权限或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情形的,将依法予以改变或者撤销。法律的这些规定,就是要求下位法与上位法相衔接、相协调、相配套,从而构成法律体系的有机统一整体,有效地调整社会关系,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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