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2022 单身)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才安居政策中规定的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本科及以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于以下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哇这个好长的呢
第一条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二条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三条
(住房货币补贴的条件)
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年度新增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全面覆盖的原则,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其他家庭,在提出租赁保障性住房申请后两年,市主管部门不能提供相应保障性住房的,应当通过发放住房货币补贴向其提供住房保障。
第四条
(核减租金的条件)
对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家庭,在承租保障性住房期间,因家庭收入锐减、遭受灾害、生活条件恶化等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凭所在区政府民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向市主管部门申请租金核减。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价格和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酌情批准申请家庭缓缴、减缴或免缴租金。
市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批准缓缴或减缴租金的,缓缴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减缴租金数额不得超过应缴租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依照前款规定批准免缴租金的,应当报市政府核准。
第五条
(住房保障的标准)
市主管部门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应当保证承租或承购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百分之四十。
市主管部门发放的货币补贴,应当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承租不低于前款规定标准的住房。货币补贴的具体数额,由市主管部门根据不低于规定标准的住房的市场平均租赁价格和相应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之间的差额确定。
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2022
保障房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本地区户籍如果家庭成员有因为就学不含留学或者服兵役户籍被牵走的该成员也认为是本市户籍;
2、家庭成员之间具有合法的赡养和抚养关系;
3、对于安置军休干部、重点引进高级人才,这类人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不受经济收入规定,资产限制等条件舒服,而由政府另行规定;
4、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提出申请前两年收入都低于本市本地区最低收入,而低收入标准是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调整的;
5、家庭成员在本市不得有任何房产或者土地产权;
6、家庭财产包括现金、不动产、经营资产等等在提出申请前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而该限制金额的多少也是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规定的。
申请深圳保障房要什么条件?
深圳保障房申请的条件:
首先,你得有深圳户籍,不光你有,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必须有!
其次,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均低于市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线,目前初步确定为6.3万元/家庭年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达到这个标准就行啦。)
第三,没有房或土地。(这不是废话吗?有房有地还申请啥保障房啊?)
第四,家庭财产价值总额在提出申请前不超过规定限额。
第五,家庭成员之间有合法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最后,那些市接收的军休干部、重点引进的高级人才等,就有另外的条件限制了。(呵呵,可惜高级人才都不太愿意住保障房啊。真是心塞。)
另外,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深圳市住房保障。
无深圳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提出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如申请材料完备,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拍照,并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现场发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
取得备案回执后,申请家庭将直接纳入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名册中。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购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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