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取暖费标准(石家庄取暖费标准2021)
石家庄市退休人员2020年取暖费是多少?
石家庄市退休人员2020年取暖费是:每人1700元。
为确保广大离退休(职)人员及时享受取暖补贴,温暖过冬,我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2020年冬季取暖费,将随本人10月份养老金于本月20日起逐步发放到位,企业退休(职)人员取暖费标准为每人1700元,此次补贴共惠及我市99万企业离退休(职)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10月至12月底期间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其取暖费将随首月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退休(职)人员可通过发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青岛人社手机APP及青岛Ai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途径进行查询。
扩展资料:
审批程序和上报材料
(一)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乡镇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及工资审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康组发〔2019〕99)号文件规定的工资审批范围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后,由县财政局复核发放。
(二)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按规定填报《2020年度康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冬季取暖费审批表》、《2020年度康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冬季取暖费花名册》、《2020年度康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个人冬季取暖费审批表》。
《2020年度康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个人冬季取暖费花名册》(各一式三份),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审批。
(三)各单位上报审批材料时须报送职工个人《工资档案》。
(四)填写《花名册》人员排列顺序,在职人员必须按职务层次由高到底填写,《工资档案》排列顺序应与《花名册》人员顺序相一致;离退休人员排列顺序应与《工资发放清单》中的顺序相一致。
(五)各乡镇站所工作人员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填报,各乡镇仅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取暖费的填报(以管理的《工资档案》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我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2020年取暖费将于10月份发放
参考资料来源: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发放2020年度职工个人冬季取暖费的通知
石家庄的暖气费收费标准?
石家庄的暖气费收费标准是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元。石家庄暖气的计费面积按照住宅楼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费,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计费。地下室及住宅楼外的公摊面积不得收取采暖费。
冬季采暖期暂不用热的空置房收费,由户主提出申请,经供热企业、热交换站和居民委员会核实,采取有效措施后,按应交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
扩展资料:
《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条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供热,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指导热用户正确使用供热设施;
(二)配备相应的专业维修人员及维修设施、设备,按照供热设施、设备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定期进行维修、养护,保证供热设施正常运转;
(三)维修供热设施应避开采暖期,并提前十五日通知相关热用户;
(四)采暖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单位应提前两日通知热用户,并按约定退还停供时间的相应热费。
参考资料来源:石家庄发改委——关于市区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
取暖费收费标准2022年新政策
2022年暖气费多少钱一平方?
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不一,以下北方地区部分城市的2022年取暖费收费标准:
1、石家庄
按石价【2013】135号文执行,对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扣减10%(高层15%)的公摊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米22元;非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米31元;符合认定规定的空置房按应交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如遇价格调整,按物价局新文件执行)。
2、长春
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7.00元(建筑面积);非居民(经营性房屋和其他房屋)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31.00元(建筑面积);
非居民(经营性房屋和其他房屋)层高超过3米的,每超0.3米,热费加收5%,最高加价不超过50%。层高超过6米的与供热企业协商价格;
阁楼住宅、地下室安装采暖装置的按房屋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收取热费;阁楼、地下室面积未计入房屋产权标注的,层高超过2.20米的部位按全面积计算,不足2.20米的部位按1/2面积计算。未安装采暖装置的,暂不收费。
3、廊坊
民用供暖价格为22元/平米,非居民供暖价格为38元/平米。
4、郑州市
2022-2023供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费收费标准按照郑价工[2008]24号和郑价商函[2012]9号文件规定执行。
居民用热按面积计费的:
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套内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按0.19元/㎡·日计费。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其它用热均按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为0.28元/㎡·日。
按计量收费的实行两部制:
即:按两部制计量收费的计费方式:计量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其中,居民用热基本热价6.84元/㎡·采暖季,计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套内建筑面积计收,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计量热价0.217元/kWh,按用户用热量计收。公共建筑用热基本热价10.08元/㎡·采暖季,按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0.320元/kWh,按用热量计收。
5、济南
(1)居民供热价格为20元/㎡,非居民价格为26.40元/㎡,均按建筑面积收取(收费依据:商价字〔2014〕21号)。
(2)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17.5元/㎡收取(收费依据:商价字〔2014〕21号)。用户需持有效期内的证件前往济南市商河恒泰供热有限公司客户服务营业厅办理。
(3)中小学校、托幼园所、非盈利性老年服务项目、经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建筑面积20元/㎡收取(收费依据:商价字〔2017〕19号)。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