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和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测试的试题以及答案
在生活中,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来说,法律知识是必须掌握的知识之一,那么,法律知识的考试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卷,希望对你有用!
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卷选择题
1.在我国,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A )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务院各部、委、局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这体现的是法律的( C )
A.概括性特征 B.普遍性特征
C.规范性特征 D.严谨性特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此规定属于法律规范中的( D )
A.委托性法律规范 B.命令性法律规范
C.禁止性法律规范 D.授权性法律规范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是( A )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行政解释 D.学理解释
5.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情况是( B ) A.法律权利 B.法律义务
C.法律后果 D.法律事实
6.在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中,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律监督是( C )
A.社会性的监督 B.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C.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D.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7.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是( D )
A.宪法 B.民法
C.刑法 D.行政法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 C )
A.各省、市、县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
B.各省、市、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
D.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9.决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国家机关是( D )
A.国务院 B.中央军事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下列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不设立常务委员会的是( B )
A.省人民代表大会 B.乡人民代表大会
C.县人民代表大会 D.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11.我国宪法规定,公布法律的权力属于( C )
A.国务院 B.国家主席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2.流转税是指对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所征收的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其中增值税是指( C )
A.对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B.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C.海关依照关税法律规定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D.以商品生产和劳务的各个环节的增值因素为征收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A )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14.下列有关代理行为的法律特征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 )
A.代理人必须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
B.代理人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C.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
D.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独立作出意思表示
15.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的是( B )
A.租凭法律关系 B.婚姻法律关系
C.收养法律关系 D.监护法律关系
16.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则诉讼时效( D )
A.终结 B.中止
C.中断 D.延长
17.被告人甲实施盗窃时,因被他人查觉而未得逞,仓皇逃跑。甲的行为( B )
A.是犯罪预备 B.是犯罪未遂
C.是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18.下列关于刑罚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B )
A.刑罚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
B.刑罚可适用于一切犯罪嫌疑人
C.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措施
D.刑罚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
19.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是历史的主人。这种群众史观反映到人生观上必然是( A )
A.为人民服务 B.为个人谋福利
C.人生短暂,及时行乐 D.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
20.我们应当确立的高尚的人生目的是( C )
A.享乐主义的人生目的
B.金钱拜物教的人生目的
C.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人生目的
D.为个人和全家求温饱的人生目的
21.下列对信念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C )
A.信念强调的是认识的正确性
B.信念表达的是一种真诚信服的态度
C.信念反映的是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
D.信念体现的是人们对人生目标的追求,具有合理性、科学性
22.理想和现实的统一性表现在( C )
A.理想就是现实
B.有了坚定的信念,理想就能变为现实
C.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是现实的未来
D.理想总是美好的,而现实中既有美好的一面,也有丑陋的一面
23.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样做的目的是( C )
A.反对一切形式的个人利益
B.维护个人所属的小团体或单位的特殊利益
C.在现实中追求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最大和谐发展
D.在任何情况下,只要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就必然要个人做出牺牲
24.“多少世纪以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来在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属于( C )
A.民法规则 B.生活习惯
C.社会公德 D.职业道德
25.“真正的爱情就是要把疯狂的或是近于淫荡的东西赶得远远的。”这表明了爱情的( B )
A.纯洁严肃性 B.平等互爱性
C.专一排他性 D.强烈持久性
26.一行人在过路口时迎面遇到红灯,看到近处没有车辆便径直通过。他这样做是( D )
A.节省时间之举 B.聪明灵活之举
C.可供学习之举 D.不遵守交通规则,违反社会公德之举
27.学习和掌握人际往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 D )
A.学会认知的要求 B.学会做事的要求
C.学会劳动的要求 D.学会做人的要求
28.不正确的交友方式或观念是( C )
A.君子之交淡如水 B.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
C.要想朋友好,银钱少打扰 D.对友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
29.人生幸福需要心理健康,事业的成功需要心理健康,现代社会生活更需要心理健康。心理健康指的是( D )
A.心理情绪不急不躁 B.思维正常,体格强壮
C.体质好,身体无疾病状态 D.一种持续的、积极的心理状态
30.善于在社会生活中,在自然界和文学艺术中发现、欣赏美的能力是( D )
A.创造能力 B.审美能力
C.识别能力 D.想象能力
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卷多选题
31.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之分。下列属于特别行政法的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E.《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3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职责有( )
A.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B.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监督
C.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D.代理被监护人参加民事诉讼
E.对被监护人的不法行为承担财产赔偿责任
33.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的要素包括( )
A.犯罪客体 B.犯罪对象
C.犯罪主体 D.犯罪客观方面
E.犯罪主观方面
34.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附加刑主要包括( )
A.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C.剥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D.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E.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5.人生观是人们对人生目的和人生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下列选项属于人生观范畴的有( )
A.人为什么活着
B.怎样生活才有价值
C.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如何
D.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什么
E.如何对待人生道路上的困难和矛盾
36.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下列选择是指人生的社会价值的有( )
A.个人的社会存在
B.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
C.个体的人生对于社会和他人的意义
D.作为客体的人满足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的关系
E.个人通过劳动、创造对社会和人民所做的贡献
37.下列行为符合家庭美德要求的有( )
A.某父亲长年沉溺于打麻将,从不管教子女
B.某对夫妻整天吵架呕气,丈夫甚至对妻子拳脚相加
C.某丈夫不辞劳苦,20多年精心待候卧病在床的妻子
D.某夫妇长年热情主动地照顾身边无子女的邻居大妈
E.某儿媳每逢周未都去看望不在一起生活的公婆,帮他们洗刷打扫做家务
38.下列行为符合社会公德要求的有( )
A.不随地吐痰
B.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
C.捡到财物,占为已有
D.爱护公园或路边的花草树木
E.在公共汽车上为老幼病残孕让座
39.某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时,也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有( )
A.爱岗敬业 B.诚实守信
C.办事公道 D.服务群众
E.奉献社会
40.培养人际交往的能力,需要完善性格,增强人际吸引因素。人际吸引因素主要包括( )
A.正确的人生观 B.良好的心理品质
C.高尚的品德修养 D.奢糜的生活作风
E.卓越的智慧和才能
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卷简答题
41.什么是法律制裁?法律制裁可分为哪几类?
4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43.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是什么?实现这种共同理想的意义何在?
44.“一个人要求得进步,就必须下苦功夫,郑重其事地去进行自我修养。”自我修养的途径是什么?
45.简述人际交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卷论述题
46.结合香港、澳门的回归,论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法律基础知识都考什么啊??
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如果并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属于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的,就按过失犯罪处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至于故意针对合法行为进行“反击”的,则不是假想防卫,而是故意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才使合法权益处于紧迫的被侵害或威胁之中,才使防卫行为成为保护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
关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即在一般情况下,应以不法侵害人着手实行不法侵害时为其开始(着手说),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待其着手实行后来不及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直接面临说)。但应注意的是,有些犯罪的预备行为,相对于其他犯罪而言是己经着手的实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例如,为了杀人而侵入他人住宅时,在不法侵害人开始侵入他人住宅时,就可以针对已经开始的不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进行正当防卫。
关于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我们认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是指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之中,或者说不法侵害已经不可能(继续)侵害或者威胁合法权益,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了侵害能力,不法侵害人已经自动中止了不法侵害,不法侵害人已经逃离现场,不法侵害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等等。但应注意的是,在财产性违法犯罪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例如,抢劫犯使用暴力劫得财物,抢劫罪虽已既遂,但在当场对抢劫犯予以暴力反击夺回财物的,应认为是正当防卫。
需要研究的是,安装防卫装置防卫将来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的,是否正当防卫?我们认为,行为人在安装时,虽然不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该装置发挥作用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因此,只有安装防卫装置的行为不危害公共安全,本身并不违法,在其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发挥作用时,就应认为是正当防卫。
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时,进行所谓“防卫”的,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前加害,二是事后加害。防卫不适时不是正当防卫,一般认为对这种行为应追究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事实上,防卫不适时并不限于明知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而进行“防卫”的情况,还包括对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及完全不能预见的情况,因此,对于防卫不适时,可能分三种情况处理:一是故意犯罪,即明知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而故意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侵害;二是过失犯罪,应当预见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侵害的;三是意外事件,客观上不能预见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因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三)必须具有防卫意识
现实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但正当防卫也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具有防卫意识的,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防卫认识,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志,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但是,防卫意识的重点在于防卫认识。换言之,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相对抗时,就应认为具有防卫意识。这样认识,有利于将基于兴奋、愤怒等进行的防卫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
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防卫挑拨,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给对方造成侵害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具有防卫意识,是滥用正当防卫的行为,因而是故意犯罪。由此可以看出,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不能是防卫人故意引起的不法侵害。
相互斗殴,是指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由于斗殴双方都具有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图,而没有防卫意识,故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构成要件的,成立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但是,在斗殴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因而也可能进行正当防卫:其一,在相互斗殴中,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的,前者可以出于防卫意识进行正当防卫。其二,在一般性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面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后者可以出于防卫意识进行正当防卫。
书记员考试的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哪些
书记员到底考什么?怎么考?如何在短时间内有效的进行复习?这也许是考生最关心的事了。此次考试内容为: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其中综合知识考察考生的逻辑推理、言语理解、常识判断等基本能力素质,法律基础知识考察考生的法律素养和实务。那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聊书记员考试中法律基础知识的备考要点。
一、考什么
此次书记员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但书记员法律基础知识的考试题目与司法考试的难度相比,不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相对简单,因此广大考生应找准定位进行复习。
法律基础知识除了我们熟悉的《宪法》、《民法》、《刑法》等之外,考生应多涉猎一些其他法律法规,比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继承法》、《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商标法》、《婚姻法》等。
对于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的备考,不仅需要记忆知识点,更应注重理解实体法、程序法的核心考点,培养综合应用能力。尤其是民法、刑法、行政法,考查多以案例分析题目的形式进行。因此切记死记硬背,要在充分理解、掌握的基础上进行记忆。
除此之外,还应该关注一下关于法律的热点知识,比如与法律有关的节日或纪念日。
对法律知识要有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做到不遗漏知识点、不偏离知识点,同时也要学会应对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综合应用。
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考试的题目
法律基础知识,是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同时对大学生树立正确三观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试卷,希望对你有用!
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试卷选择题
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b )
A少数服从多数 B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集体行使职权 D平等原则
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c)
A 统治阶级意志 B 阶级斗争的状况
C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D 历史传统
3、17周岁的公民刘某在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打工,所得收入足以维持个人的日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刘某( b)
A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 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4、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是( a )
A 宪法 B 民法 C 刑法 D 行政法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有权修改宪法的国家机关是(C)
A国务院 B国家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甲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讯期间,甲主动交代出曾实施过抢劫犯罪。甲交代抢劫犯罪的行为属于( a )
A 自首 B 坦白
C 立功 D 悔过
7、李小姐在成衣店加工连衣裙两条。取连衣裙时,李小姐因钱没带够,遂将手表留下,说过两天来交加工费一并取回。店主同意。成衣店对李小姐的手表享有( c )
A、抵押权 B 押权 C 留置权 D 使用权
8、在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 a)
A 国务院 B 最高人民法院 C 中央军事委员会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12岁男孩小明的父亲作为小明的代理人为小明买了一架钢琴。这在民法上称为(a ) A 法定代理 B 委托代理
C 指定代理 D 授权代
10、甲贪污了所在单位的30万元现金,后来甲到检察机关自首,退还了赃款并揭发了同案犯乙的贪污犯罪事实。根据这一线索,检察机关顺利将乙抓捕归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甲的犯罪行为( a)
A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1、王某在某服装店挑选风衣,店员向王某推荐了一款。王某试穿后觉得不合适,便脱下来要走,店主却强迫王某买下了这件风衣。店主的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d )
A 财产安全权 B 损害求偿权
C 维护尊严权 D 选择商品自主权
12、下列人身权中属于身份权的是(a )
A、继承权 B、姓名权 C、生命权 D、身体健康权
13、作家甲于2001年2月创作完成一部小说,4月与出版社协商出版事宜,5月出版社同、意出版,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甲取得该小说著作权的时间应是(d )
A 7月 B 5月 C 4月 D 2月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d ) A债权 B亲权 C所有权 D生命权
15、下列有关代理行为的法律特征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 )
A 代理人必须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
B 代理人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C 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
D 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独立作出意思表
16、关于法律的溯及力问题,我国刑法采取( d )
A 从旧原则 B 从新原则
C 从轻原则
D 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17、李某在某市闹市区有一处商业门面房,夏某曾多次与其商量转让事宜,当李某得知即将修建的平安大道将从自己房屋的位置通过,就将该房转让给夏某,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什么原则(b )
A、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B、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C、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 D、禁止滥用权利原则
18、甲被乙置于闹市街口的油锅烫伤。甲因忙于疗伤,一直未与乙协商赔偿事宜。事隔一年半,甲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乙赔偿其损失。以下说法正确(d )
A甲受伤是因为自己不慎造成的,法院不予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B该案过错责任不清,法院不予受理
C法院应依法受理,并判决乙败诉
D 法院依法不应支持甲的诉讼请求,因为已过诉讼时效
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的法定年龄为( b )
A、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B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C 男不得早于18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D 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22周岁
20、刘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2008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琪的监护人,刘琪之父每月给刘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 d )所有。
A 刘母 B 刘父 C幼儿园 D刘琪
21、在公民甲窃取公民乙钱包的犯罪中,犯罪客体是(c )
A 公民甲 B 公民乙
C 公民乙的钱包 D 公民乙对钱包的所有权
22、下列罪犯中应当从重处罚的是( a )
A、累犯 B、中止犯 C、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D、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
23、王某拾到李某丢失钱包,当李某向王某讨还时,王某拒不归还。二人由此形成的债权关系是(b )
A合同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之债
24、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b )
A 犯罪行为 B 无效民事行为
C 有效民事行为 D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5、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 d )
A 应当负责全额偿还
B 可以负责全额偿还
C 可以不负责偿还
D 应当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
26、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一般地域管辖由(b )法院管辖
A 原告住所地 B 被告住所的或经常居住地
C 原告经常居住地 D原告或被告住所地
27、某人投毒杀妻,将毒食给其妻吃下,后见其妻中毒疼痛难忍,出于怜悯而自动将其妻送往医院抢救,有效地防止了其妻死亡结果发生,此例属于( c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28、下列不是我国的附加刑是( a )
A 罚款 B 剥夺政治权利 C 没收财产 D 驱逐出境
29、中学生某甲,1993年4月5日生。2008年3月28日,他故意把一同学打成重伤,某甲对于他的这一行为( a )
A 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 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C 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D 不负刑事责任
30、在我国,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 d )
A、10年 B、15年 C、25年 D、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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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我们学习法理学时需要掌握的知识点,该知识点贯串我们学习的每一个部门法当中,为了方便考生加以理解,下面是我整理的 法律知识 :法律关系,欢迎阅读。
概念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
1.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和法律关系客体三要素构成。
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自然人、国家、法人、非法人组织。
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客体: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比如物、人身利益、精神财富、行为四种。
2.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mdash;mdash;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和现象。
根据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可以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1)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比如合同、遗嘱等。
(2)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社会事件如战争、暴乱、罢工等,自然事件如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死亡等。
例1、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其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A.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B.物、非物质性财富、人身和行为
C.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D.法律事件和法律行
解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权利义务的指向,一般包括人身利益,精神财富,物,行为。所以该题选择B选项。
例2、以下属于法律关系的是:
A 同学关系 B师生关系
C同学关系 D婚姻关系
解析: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调整形成的社会关系,在上述四个关系中只有婚姻关系是受法律调整的,所以该题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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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中,《法律基础知识》考哪些内容?
法律基础》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法理学
一.法律的一般原理: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质,法律的作用、法律的要素、法律的历史发展、法系、法治和法治国家。
二.法律的制定:法律制定的概念和原则、法律的渊源、法律的分类、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概念、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制裁、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监督。
第二部分 宪法
一.宪法概述: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分类、宪法监督保障制度。
二.中国的基本制度:国家的性质,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
三.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四.中国的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概念和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构。
第三部分 行政法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分类、行政行为的效力。
四.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复议的主体和管辖、行政复议的范围。
五.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四部分 刑法
一.刑法概述:刑法的概念和渊源、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犯罪和犯罪构成:犯罪的定义与特征、犯罪构成的要件。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刑罚: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种类、量刑、刑罚的适用和执行。
七.几种重要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第五部分 民法
一.民法概述: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主体:公民、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民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消民事行为及其后果、代理的概念和种类、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四.民事权利:物权、所有权、相邻权,债权、人身权。
五.民事责任:违约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六.民事诉讼时效
第六部分 公司法
一.公司法概述:公司的概念和类型,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章程和组织机构。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上市公司。
四、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七部分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二.著作权法:著作权的概念、作品及其种类、著作权的主体和归属、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取得和限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三.专利法: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四.商标法:商标的概念和种类、商标注册、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和终止、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商标使用的管理、商标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第八部分 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种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可变更和可撤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规则、合同履行的担保。
五.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六.合同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
第九部分 市场管理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行为的特征、种类和法律责任。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法律责任及争议解决途径。
三.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的义务,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及其解决途径。
第十部分 劳动法
一.劳动法概述: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劳动法律关系。
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订立及主要条款、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集体劳动合同。
三.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的解决机构、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原则。
第十一部分 婚姻法和继承法
一.婚姻法: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
二.继承法: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
第十二部分 诉讼法
一.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共同原则和特有原则。
二.诉讼主体: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诉讼主体。
三.诉讼证据:证据的概念和种类,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四.诉讼管辖:管辖的概念、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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