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不动产(什么叫不动产首次登记)
不动产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
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不动产是财产划分的一种形态。
什么叫作不动产呢?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以及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如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附着在土地上的物。
1、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
2、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3、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简介
不动产是财产划分的一种形态。因不动产对人们生活影响重大,且具有耐久性、稀缺性、不可隐匿性和不可移动性等特点,故许多国家法律对其均有特殊规定。
最核心的不动产类型就是土地。而以土地为基础再进行扩展,有其他的类型。在法律上有分离说与吸收说之分。根据吸收说,房屋被土地吸收,成为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成为独立的不动产。
什么叫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按照其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不能移动的财产。不动产在移动以后将会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比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还没有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为自然或者是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与消灭,经过依法的登记,就会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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