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食品添加剂(非法食品添加剂有哪些)
国家禁止的食品添加剂有哪些
国家明文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一般称之为非法添加物。国家卫生部已多次发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有吊白块、苏丹红、王金黄、三聚氰胺、硼砂、硫氰酸钠、玫瑰红B、美术绿、碱性嫩黄、酸性橙、甲醛、工业火碱、一氧化碳、硫化钠、工业硫磺、工业染料、罂粟壳、皮革水解物、溴酸钾、过氧化苯甲酰、富马酸二甲酯、地沟油、矿物油、工业明胶、工业酒精、敌敌畏、毛发水、工业用乙酸、山梨酸、硫酸铜、硝基呋喃类药物、瘦肉精、镇静剂、工业氯化镁、氯霉素、水玻璃、孔雀石绿、乌洛托品、五氯酚钠、碱性黄、敌百虫、喹乙醇等等。
非法添加物有哪些
【法律分析】
非法添加物质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不属于传统上认为是食品原料的;二、不属于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的;三、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物质的;四、未列入我国食品添加剂;五、其他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六、可以添加到一种食品中,但对另外一种食品中视不能够添加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这类非法添加行为性质恶劣,对群众身体健康危害大,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照法律要受到刑事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至判处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是哪一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章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第四章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扩展资料
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
①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②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③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④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⑤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健康网-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问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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