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劣(伪劣的拼音)
假冒伪劣产品是指什么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定义,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 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失效、变质的;
(7) 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假冒伪劣商品有哪些危害
从三方面来论述:一是身体上的伤害,主要是针对一些伪劣食品,衣物,用具等等;二是精神上的伤害,伪劣商品让消费者气愤,常常无处申诉,浪费了许多精力和金钱;三是经济上的损失,伪劣商品都是暴利的,消费者等于花费了更多的钱买了使用价值很小的或零价值、负价值的物品。
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可以分为假冒商品和劣质商品两种类型。
假冒伪劣商品是假冒伪劣的物质产品,不包括精神产品。其特征是:具有不真实性因素和社会危害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89年转发的、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严厉惩处经销伪劣商品责任者的意见》的规定,假冒伪劣商品主要包括以下14种商品:
1.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
2.失效、变质的;
3.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
4.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5.限时使用而未加标明失效时间的;
6.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生产许可证的;
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8.无检验合格证蛭抻泄氐ノ辉市硐壑っ鞯模?BR 9.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10.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11.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而未标明的;
12.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13.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14.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伪劣产品罪如何认定
生产伪劣产品罪的认定标准: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
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什么是伪劣产品
伪劣商品是指生产和经销违反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 其质量和性能指标不能满足中国公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规定的要求,甚至不能达到标准。 生产产品。
没有检验证书或没有相关组织的许可分发证书; 产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的工业产品未标明地点)未用中文注明; 未指定时间限制; 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 没有显示许可证号和有效期。
扩展资料: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伪劣产品
如何认定假冒伪劣商品?
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被假冒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2)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6)失效、变质的;(7)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8)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1)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2)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3)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4)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5)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6)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7)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8)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假冒伪劣商品中有些虽然有使用价值,但是他们都一律不能算商品,因为他们不能像普通商品那样正常交易,或者它们没有包含社会必要劳动,它们即使含有少量劳动,但那不是一般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而是为了获取非正当利益为了不等价交易而花费的劳动,它甚至可能是产生危害的一种劳动,因此它不能得到社会承认(即使交易发生,那是因为购买者不明真相,消费者是不会买假货的),是没有价值的。没有价值的东西当然不是商品了。我们这里说的是假冒伪劣,不包括残次品。
辨别伪劣商品的办法2种
【法律分析】
1、认准商标标识
假冒伪劣商品一般都是假冒名优商品。真品商标为正规厂家印制,商标纸质好,印刷美观,文字图案清晰,色泽鲜艳、纯正、光亮,烫金精细。而假冒商标是仿印真品商标,往往纸质较低差,印刷粗糙,线条花纹模糊,套色不正,色调不分明,图案造型不协调,无防伪标记。
2、查看商品标识
假冒伪劣商品标识不是正规企业生产,外包装标识或残缺不全,或乱用乱写,或假冒优质奖标记。
3、检验商品特有标记
部分名优商品在其特定部位还有特殊标记,如凤凰牌自行车,在车把、车铃、车座、车圈等处均有特殊标记。部分名优烟、酒包装上的商品名称系用凹版印刷,用手摸有凹凸感,而假冒产品名称在包装上字体较平,无凸凹感。
4、检查商品生产厂名
一些传统名优商品,以地名命名商品名称的,往往同一种商品生产厂家很多但正宗传统名优商品只此一家。如正宗“金华火腿”,上有“浙江省食品公司制”和“金华火腿”,而虽有“金华火腿”印章,生产厂家并非“浙江省食品公司”的,多为冒牌货。
5、检查商品包装
名优产品包装用料质量好,装潢印刷规范,套印准确,图案清晰,形象逼真。伪劣商品包装粗糙,图案模糊,包装用料差。用真假商品对比,可以辨认。多数名优商品采用先进机械封口,平整光洁。而假冒伪劣商品无论是套购真品包装,还是伪造回收的包装,封口多手工操作,不平整,常有折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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