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登记(初始登记证在哪里查)
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 房屋初始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通常,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后,都需要进行房屋的初始登记。那么,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房屋初始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下面,我来为您做个简单的介绍。
通常,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后,都需要进行房屋的初始登记。那么,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房屋初始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下面,我来为您做个简单的介绍。
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
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
是指新建房屋申请人,或原有但未进行过登记的房屋申请人原始取得权而进行的登记。
房屋初始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房屋权人(单位)办理房屋登记确权必须到房地产交易监理所进行申报,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按规定提交房地产登记确权的有关证件资料。
二、收件:
1、公房登记确权须提交证件:
须提交以下证件:土地使用证、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基本建设计划等。
2、统管房确权提交证件:
房屋权证、交接协议、统管文件;如被统管单位无房权证,应提交初始房地产来源证件及申报资料等(具体要求按交易所关于统管房登记确权的规定执行)。
3、私房确权须提交证件:
土地使用证、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三、初审:对提交的证件资料,工作人员认真审查证件是否齐全,有无涂改现象,表格是否按规定填写,有无空项。经审查证件齐全合格,应及时登记台帐,发给申请人“房产证件交件收据”,并予约实地复核时间。不合格的应及时申请人下达“房屋登记确权缺失通知书”或“房屋确权申报材料驳回通知书”,待证件提交齐全后再进行申报登记。
四、实地复核调查:外业人员会同测绘队人员对申请登记的房屋、占用土地等情况到实地逐一核实,认真调查四邻意见,确保无任何纠纷。实地勘丈结束后,及时绘制图表,完善资料,认真填写调查意见,并及时转交科长审查。
五、审查:科长对转来的申报证件、资料进行全面的审查;经审查合格并在科长审查栏内签署意见后。
六、审批:由所长或分管所长进行终审、签字。
七、缮证:经审批准予发证的,由内勤转发证科。
八、发证:发证时严格收费标准。核对好《房屋权证》中的每项内容,杜绝出现任何差错。
初始登记是什么意思,是指办了房产证吗
房产产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件,证明,如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护照等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权利人、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外,还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权利人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予公证如手续完备,登记机关受理登记。
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
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4、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文件要求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2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1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初始登记是什么意思 初始登记解释
1、初始登记是指在房子竣工后,开发商向房管局申报,通过审核后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也叫作确权。
2、初始登记是为业主办理房产证不可缺少的一步,如果开发商没有进行初始登记就无法办理房产证,业主本人也不能办理。
房产初始登记有哪些程序
房产初始登记具体的程序如下: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登记申请书;2、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等其它需要的材料;3、受理申请,对于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4、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首次登记和初始登记的区别
房屋初始登记也被称为‘首次登记’,是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进行的第一次不动产权利的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我国对不动产确立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只有在登记机关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之后,所有人才能拥有房屋的物权,而房屋的初始登记是指房屋的所有人第一次去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登记,把房屋的信息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在办理了初始登记之后房屋的所有人就取得了不动产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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