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捐献(人体器官捐献是骗局吗)
器官捐献流程有哪些?
一、捐献器官怎么申请
1、捐献器官申请流程是:
(1)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
(2)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3)签字。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4)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
(5)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
2、法律依据: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二、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2、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3、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4、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如何捐献自己的器官
【法律分析】: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办理遗体或器官捐献登记手续的程序
1、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办理。
3、申请人领取一式两份表格后,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认真填写。
4、表格中执行人意见可以是亲属,也可以是关系密切的亲友等填写。
5、表格填写完毕后,请携带三张一寸的照片,直接到区红十字会办理登 记手续,并领取遗体捐献纪念证书及捐献卡。
到当地红十字会登记资询办理遗体捐献卡、还要带亲属去签名,临终时出示此卡垂死之人:病死,灾害,死刑这类人本人意识清晰,愿意将身体器官的某些部位捐献出来。可以提出口头申请。 正常人愿意在死亡后捐献器官,要书面申请。且要由公证处公证,费用自理。 申请完成,由民政局留底备案。
【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捐献器官需要什么手续?
一、捐献器官怎么申请
1、捐献器官申请流程是:
(1)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
(2)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3)签字。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4)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
(5)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
2、法律依据: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二、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2、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3、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4、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器官捐献在哪申请? 怎么个流程?
器官捐献在当地的红十字会申请。
流程:
1. 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
2. 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
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
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3. 签字。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4. 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
后,以最短的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
5. 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
利性使用。
PS:
(1)《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经公证处公证。
(2)《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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