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间)
中国银行电子承兑汇票背书怎样转让?
请您使用经办人的U盾登录企业网银(PC官方版 v19.3.27.0)后,在汇票服务—电票背书—背书申请页面,选择需要背书转让的电票,在页面下方填写被背书人账号、被背书人名称、被背书人开户行名称、被背书人开户行行号信息后,点击提交,然后退出企业网银,使用授权人的U盾登录后,在汇票服务—电票授权页面对提交的背书申请进行授权。
中国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如何背书转让具体步骤:
1、当企业收到票据后,网银经办操作员可在“汇票服务”——“电票背书”——“背书申请”下,进行票据的背书(转让)操作;
2、经办人员勾选需要背书(转让)的票据,填写“被背书人”信息(账号、名称、开户行),完成后点“提交”;
3、再由授权人员登录网银进行授权操作,操作完成后将发送对方企业。
拓展资料:
一、电票与纸票的区别
其实,电票和纸票在票据权利方面没有区别,区别在于票据存在形式和流通的形式:
电票:数据电文形式;电子签章;网络传输
纸票:纸质实物票据;实体签章;人工传递
二、相对于纸票,电票有哪些优势
1、交易效率更高了
开票方面:纸票的申请必须到柜台办理,但电票不一样,企业通过网银就能申请电票的签发,时间缩短了1-2天。
收款方面:电子汇票都是以人民银行系统登记信息为准,所以无需审验票面信息,票友也无需炼就一副火眼金睛去辨别票据真假了。
背书方面:电票采用电子签章的方式,这样就能避免出现以往纸票背书的书写不规范、盖章错误、印章不清楚等问题。
2、交易成本变更低了
纸票的交易会受到地域限制,但是电票可以不出户就能完成交易。不需再承担纸票的因邮递、查票等而产生的费用,节省传递成本、查询成本、在途资金和时间成本。
3、交易风险更低
因为电票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存在,电票的信息全部存储在ECDS(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集中登记处理。
ECDS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建设的全国性商业汇票系统,具备金融级的系统安全及信息灾备保障,能保证票据安全性,彻底杜绝假票和克隆票,规避票据遗失、损坏的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流程:1、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本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标明日期即可;3、如果是委托银行收款也要背书的,背书人就应填收款银行的名称,或在背书的地方写上被背书公司的名字,然后在下面的方框里盖上公司预留银行的印鉴章即可。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 粘单 进行背书。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怎么操作
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流程:1。汇票正面收款人的日期、姓名和金额;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加盖公司财务章和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注明日期。3.如果委托银行收款,需要背书的,背书人应填写收款银行名称,在背书的地方写上被背书公司的名称,然后在下面的方框内加盖该公司预留的银行印章。通常在票据背面预先印有若干背书栏,注明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字样,并留有空白,供背书人背书时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填写。《票据法》一般不限制背书数量。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在票据上粘贴便利贴进行背书。背书由背书人签名,并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还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姓名。
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流程
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流程携带相关材料并签字即可。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转让流程如下所示:
1)持汇票者将汇票的权利转让给他人,并在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2)背书人要在汇票背书上签字盖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3)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拓展资料:
1.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付款人承兑以后成为汇票的承兑人。经购货人承兑的称“商业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的称“银行承兑汇票”。
2.承兑汇票诞生在14世纪的意大利,早期商人、银行家们,发明了一种“四人汇票”,即汇票上有四个签字人,他们分别签字负责有着不同的分工,包括:进口商、进口商银行(进行承兑担保)、出口商银行(提供交易中的实际款项)、出口商。发明之后,被广泛用于贸易结算和资金融通,不仅直接推动了贸易和金融业的发展,也为后来投资银行的票据承销和经纪业务奠定了基础。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