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政策解读(单独二胎政策执行方案)

2022-11-12 法律法规

山东“单独两孩”生育新政策解读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都包含哪些内容?山东单独二孩政策如何解读?以下由法律快车我为您介绍官方对生育条例修改的解读。

一孩生育实行免费登记

问:如何办理一孩生育服务?

答:《新条例》实施后,育龄夫妇生育第一个子女,取消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办理,实行一孩生育免费登记。

问:实行一孩生育登记有何意义?

答:一孩生育登记是再生育审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的依据。

问:一孩登记对象的范围有哪些?

答: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具体包括:(一)夫妻双方均为我省户籍或一方为我省户籍的人口,属于我省计划生育管理的人员;(二)夫妻双方均为外省户籍,且在我省长期居住的流动人口,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和《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登记。

登记材料须准备齐全

问:如何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办理登记时提供哪些材料?

答:育龄夫妇生育第一个子女,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三个月内,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园区)计生办进行登记。办理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结婚证;

4、一孩《出生医学证明》;

5、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居住证》等。

单独“两孩”非“二胎”

问:单独二孩政策是指什么?答: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夫妻,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经批准后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一方为独生子女;

2、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

3、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

问:为什么叫“单独两孩”而不是“单独二胎”?

答:此次单独两孩政策,之所以称“两孩”而非“二胎”,是强调生育的“数量”而非“胎次”,“单独两孩”更为准确。如果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不能适用单独两孩政策。

计划生育工作不放松

问:单独二孩政策是否意味着计划生育工作要放松了?

答:单独二孩政策的出台不意味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放松,而是中央结合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时俱进作出的战略部署,符合群众的意愿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现行生育政策是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符合国情、省情,是完全正确的。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变,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毫不放松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优质服务,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和特殊困难家庭的特别扶助。同时,对于违法生育特别是多孩违法生育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保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符合条件夫妻勿扎堆生育

问:符合条件的夫妻如何理性安排生育?

答:山东计划生育工作起步早、效果好,独生子女数量多,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全省未来3-5年内出生人口将会有所增加,生育水平会出现一定幅度的升高,也会给卫生、教育等配套公共服务带来压力等等。建议符合条件的夫妻在安排生育时,应根据家庭、经济、工作、身体、子女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避开生育高峰,理性生育,防止扎堆生育。

问:符合条件的夫妻应如何科学准备怀孕?

答:在生育新政策下,很多单独夫妻急切想要二孩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想要优生优育是急不得的,要做好备孕准备,保持乐观的心态,放松心情。前期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关注自身生育力健康,选择一家专业的医院进行生育力评估。可从年龄、病史、职业、饮食、居住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查体和评估,看是否适合怀孕及生育;在专业机构和人士的指导下,制定科学的孕育计划,从而做到优生优育,为家庭添一个健康的宝宝。

已怀孕或生育夫妇需补证

问:关于单独夫妇在省人大《修改决定》正式生效前已经怀孕或生育的如何处理?

答:以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时间为节点。11月12日至《修改决定》正式生效之间,单独夫妇已怀孕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经批评教育后,补办《生育证》。

问: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办理《生育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夫妻双方户口本(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近期2寸合影照片3张,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2、父母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婚育情况证明》。

3、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另外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被收养的唯一子女,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子女证》或合法收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曾有兄弟姐妹但均于未生育子女前死亡的,由注销户籍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并提供其母亲户籍地(信息管理地)所在单位(村、居)出具的死亡子女未生育子女的证明。其兄弟姐妹死亡前未落户的应提供乡、村两级确认的证明。

生二胎新政策2014

2013年11月份,国家通过“单独二胎”新政策,即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单独生二胎。2014年开始,全国已有部分省市开放单独二胎政策。

其实生二胎新政策是在原本的二胎政策上进行的调整或补充,现在各个地区都渐渐开始推行适合自己区域的生二胎新政策。生二胎新政策主要体现在放宽生二胎的条件与申请生二胎的条件上。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二胎政策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各地为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相应地制定了各实施条例,所以,目前在全国各地施行的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现在有19个省规定,在农村,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允许再生一个孩子。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5省区的农村,实行的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西藏等部分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允许生育两个以上的孩子。内蒙古自治区,汉族公民,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蒙古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单独二胎政策解读(单独二胎政策执行方案)

单独二胎新政策解读

解析单独二胎新政

启动单独二胎的意义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人口众多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是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5~1.6,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人口总量虽然保持持续增长,但惯性趋弱。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将减少约800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本世纪30年代中期将达到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7提高到1/4。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近20年来一直在高位徘徊,仍高达117.7。

三是家庭规模持续缩减。“六普”数据显示,全国户均3.1人,较“五普”减少0.34人,与上世纪80年代初户均4.43人比较,下降1.33人。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独居老人的比例提高,家庭的传统功能有所弱化。

四是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1980年,******《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指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当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

一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单独二胎适宜人群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单独二胎的启动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生育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我委将做好调研指导工作。

七种情况可生第二胎

修订草案规定,在七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通过申请并经审批后可安排再生一胎:

1、经地级以上市病疾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或第一胎双胞胎均为残疾儿的;

2、再婚夫妻一方依法生育两个以内(含依法收养)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属残疾儿的;

4、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5、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作业、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6、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7、婚前双方均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安排生育一个子女。(备注:为预防某些没有达到生育愿望的不法分子通过人为致残婴儿来获得许可,修订草案增加规定,对于故意致婴儿死亡或残疾的夫妻,将不再安排生育。)

2018年国家最新二胎政策有哪些

2013年11月15日,中央公布消息,决定放开“单独二胎”,即一方独生子女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而各个地方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修订办二胎准生证的流程。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生二胎新政策:是放开“单独两孩”不是“单独二胎”“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15日发布的《改革决定》,宣布了这一人口与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而卫计委相关人士明确指出,其实按照严格意义上来说,此次的新政应该简称为“单独两孩”更为准确。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2、办二胎准生证的流程因为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不同,办理流程可能会稍有差别。大致一般的流程。准备、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还有近期孕检说明和特殊情况证明等,携带这些材料到男方 户籍所在地 区居委会领取《再生育申请表》一式四份。要将申请表送交单位,让单位加具意见。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加具意见。(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街道计生机构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果同意,社区委员会将申请人《服务证》移送街道计生机构办理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服务证》送还申请人。反之,将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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