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债(当有人欠钱不还的时候如何追债)
怎么追债最有效
法律分析:1.按照与债务人约定的日期准时上门催要。2.为诉讼作准备,秘密收集债务人银行帐户信息,力求将所有帐户一网打尽。3.明确告诉债务人你已经掌握他的财产信息,请他给出还款日期,否则诉讼是免不了的。4.一定要注意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法律无法保护你的权益。掌握了债务人的帐户、财产信息与没有掌握这些信息的诉讼效果是截然不同的。5.如果债务人有拖、赖的企图,要不动声色秘密起诉,立案同时申请诉前保全,查封、冻结债务人有关帐户、动产、不动产,一般债务人是逃不出你的包围圈,你的债权能够顺利收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拓展资料】
追债是指非国家执法行政手段完成但经国家工商机关正式注册的专业从事商务调查及信息咨询服务的个人或集体企业进行的清帐业务。
这类企业的业务还包括婚姻调查、寻人寻骗调查、个人资信调查、特种安全保卫等。一般由曾从事过法律、工商管理、国际贸易、技术侦查等行业的精英和资深专家组成。
追债行业:
在当今社会,很多人都在提商业化,市场化的概念。商界精英四两拨千斤,成功运作资本建立商业帝国,草根阶层耳熟目染,穿梭与市场丛林斤斤计较。每个人好像都受益于市场,但社会总有光明照不到的地方。
商业帝国的根基也不能抗八级地震,庞大的资本只要出一点差错,一切都化无几有。债务问题往往会让百年企业的信誉碑轰然倒塌,旁氏骗局的危害历历在目。那么,树下成荫的小企业面对债务问题又如何解决呢?
当我们过多关注大企业巨头债务谜团时,不如多多关心中国的小企业债务,债务简单,数额不大,但对一个小企业存活却事关重要。不解决好小企业的债务问题,就不可能完善市场经济,中国大多数人就不能从市场中获利。
最近,民营教育机构与教育器材生产商之间的债务问题值得大家关注。就应一家生产教学用品的企业之托开始追债之路。民营培训学校近来扩张明显,大量需要教学器材满足教学,可是扩张得快,资本却跟不上,整体运行的资本只能拆东墙补西墙,那些教学器材货款就不能按时供给了。
其实两个企业经营都不容易,作为合法的追债公司不能采取强硬手段,这样会引起强烈反弹,专业团队还是很明智的,按程序跟民营教育机构谈判,在理解还款困难的基础上,制定几套还款方案供其选择,最后大家在拿到货款的同时,也保证了合作。
这才是成功的追债公司的做法,社会不需要用暴力解决难题。商业化的经济需要合法的专业的手段去追债,任何用恐吓,威胁的手段去追债,只会让自己失去退路。市场化的根基需要大家去好好维护,企业之间需要信任的眼光看待债务问题。
企业如何有效追债
欠债不还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债:
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该如何通过合法手段进行追债?
常用讨债方法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协商解决债务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自愿;
2、合乎法律法规规定;
3、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冤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节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五、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的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
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
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
4.须有当事人申请声.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管辖权(即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出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它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八、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迫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十、代位追偿法
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打电话如何催收欠款最有效
1.明确目标,坚定立场
催收谈话的节奏与内容应由工作人员主导,切忌被债务人引到不相关的话题,以节省谈话的时间及提高每通电话的效率。催收员要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我们要的是有效率和没有投诉的回款,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2.规范话术,操作专业
电话催收管理人员的语气与言语,基本上应采取客气、婉转、和缓与中立等态度,还应随着与债务人沟通的实际情况来调整其应用程度。
沟通表达最好简明有力、一针见血,体现出规范专业的催收态度。切勿说一些无所谓或任何威胁性语言,要知道催收部门不是黑社会。
3.尽力催收,多做分析
频繁的跟进,催收时态度要积极、要尽心,不能流水作业、虚与委蛇,更不可做假记录,因为假记录会迫使个案的催收后续判断,催收员也会受到错误的资料迫使而用错话术,引起投诉。
4.找准重点,技巧催收
提醒,是提醒债务人还款周期及还款金额的主要因素。提醒压能让债务人意识到拖欠债款的后果严重性,觉得不马上还款不行了。但切忌对债务人夸大后果,以免成为威胁和恐吓。
找准重点是工作人员的有力武器,尤其是在应对顽固恶劣的债务人的时候。
5.加强时间计划与管理
如何有效管理工作时间来提高单笔回收金额及可回收案件量,是工作人员的重要任务。催款时要尽量争取时间,在谈判过程中用尽量少的时间表达出尽量多的信息,并要求能够把信息完整地、毫无遗留的传达给对方。
催收员要尽量避免流水作业,要善于把语言组织成文字,把谈判内容简单扼要的书面记录下来。
6.角色扮演,管理情绪
角色扮演是一种理想的催收技巧演练模式。工作人员可通过扮演债务人角色来实际揣摩债务人的心理。注意债务人的情绪变化,债务人态度激烈时把语气放轻,给予缓和安抚,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债务人态度轻描淡写、赖皮的,语气必须加重,对其着重提醒,必须让其马上端正态度,清楚自己的责任,以及逃避责任的严重性后果。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