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业(期货从业资格证报考条件)
期货从业考试通过率多少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在30%左右
中国期货业协会有五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两次“期货投资分析”考试。考生通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后的资格证书是长期有效的
通过对期货法律与监管制度的学习,使考生了解和掌握期货市场的基础法律知识、主要法律制度和监管制度等,增强其法律观念、守法合规和自律意识,提高执业水平。
对于法律嘛,我就看了两天,要高度集中注意力,才能把那些数字记下。我基本是每看完一章,做配套那本练习做一章,准确率都有90%以上。
错的马上核对教材。方便记住。因为没时间复习,我就只这样过一遍,去参加考试时候反而思路更清晰,就是那种新鲜出炉的感觉,所以蛮好考的。
期货行业的就业前景和发展前景如何?
期货经纪人是一个比较辛苦的工作,是通过对市场开发及业务的拓展,为公司寻找客户、吸纳资金,并要兼顾公司及客户账户的盈利,压力非常大,只有考取期货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才能进入这个行业。作为一个合格的期货经纪人需要熟练掌握期货的业务知识,并有一定的操作能力,通过市场行情准确的分析、判断,达到赚钱的目的。
一、期货市场和行业在监管体制改革上,主要是推进期货市场手续费、套期保值、套利、保证金、持仓限额等改革,提升市场效率。在产品创新方面,贴近“三农”的需求,开发更多针对农业和农民的证券期货产品,开发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产品;在业务创新方面,证监会支持期货公司业务创新,推进境外经纪业务和客户资产管理试点,推进专业化期货投资基金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发行上市。随着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期货行业将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期。
二、期货交易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融资融券是杠杆交易,当不利的市场条件出现时,股价指数的微小变化可能会导致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当价格剧烈波动时,甚至可能因资金不足而被迫平仓,损失惨重。
2、操作风险。交易系统技术故障或投资者操作失误可能造成损失。
3、强制清算风险。期货交易实行各级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日常结算制度。
4、交付风险。期货合约是有期限的,合约到期时,所有未平仓合约都必须以实物交割。未准备好交割的客户应在合约到期前及时平仓,避免承担交割责任。
综上所述,期货经纪人的工作是要承担风险的,必须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洞察市场变化的能力。
期货从业资格证
期货从业资格证是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证。
期货从业资格证考试是期货从业准入性质的入门考试,属于全国性的职业资格考试,由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通过期货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可取得协会颁发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期货从业资格的作用
1、可以从事期货方面的工作:日常工作内容包括期货交易、期货结算以及期货咨询等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工作岗位为主。部分人群工作突出的情况下,还可以成为期货高级管理人才。
2、可以升职加薪:为了鼓励期货从业者参加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部分企业会给予一定的升职加薪政策。
3、可获得技能补贴以及落户积分:因为期货从业本身就属于专业技能类的考核,所以可以获得相应的技能补贴,技能补贴的费用可以参考当地公告。除此之外还可以获得落户积分,在我国的上海、北京以及广州等经济发达的城市,获得期货从业资格证书的人群可以获得5分的加分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期货从业资格证
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期货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期货业务的机构聘用期货业从业人员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从事期货业务的机构包括:
(一)期货交易所;
(二)期货经纪公司;
(三)期货交易厅;
(四)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
(五)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期货业从业人员包括:
(一)期货交易所理事长、副理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期货经纪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期货交易所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和从事交易、结算、交割、财务、稽查等期货交易所业务的专业人员;
(四)期货交易厅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事期货交易厅业务的专业人员;
(五)期货经纪公司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和从事客户开发、开户、执行委托、结算等期货经纪业务的专业人员和出市代表;
(六)从事期货业务的机构中为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分析、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中从事期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八)在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公司中从事期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九)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厅、期货经纪公司中的电脑管理人员;
(十)中国证监会认为需要进行资格确认的其他期货业从业人员。第五条 期货业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业务,必须按照本办法取得《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第六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负责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的授予及管理。
中国证监会派驻各地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进行管理。第二章 从业资格的取得第七条 申请取得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必须通过中国证监会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下列人员取得《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可以免于资格考试:
(一)期货交易所理事长、副理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在期货或者相关业务管理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的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需要规定《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种类。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统一制定考试大纲并负责组织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第十条 申请参加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者高中毕业并从事两年以上期货业务或3年以上其他金融业务,或者4年以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与期货业务相关的工作经历;
(四)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申请登记表》;
(二)个人身份证明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无严重违法记录证明;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十条报考条件的,将申请人名单报送中国证监会。第十三条 参加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用。第十四条 对通过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申请人,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登记,颁发《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第三章 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十五条 期货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执业行为规范: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得有操纵期货交易价格、欺诈客户和内幕交易的行为;
(二)遵守期货交易所有关规则和期货经纪公司的规章制度;
(三)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四)自觉避免与客户的利益冲突,当无法避免时,应当确保客户得到公平对待;
(五)不得协助或者协同他人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六)服从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
(七)遵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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