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人民法庭三个优化是指什么)
人民法庭是什么
1、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的需要而设立的巡回法庭,其上级法院是县一级基层人民法院。2、人民法庭的主要职责有:一、做好立案工作。依法对本庭辖区的各类民事案件进行审查立案,并将决定立案案件的当事人姓名、单位、案由、简要案情进行登记,报本院告诉立案庭对案件进行统一编号;
二、做好审判工作。依法审理本庭辖区内的第一审婚姻家庭、继承、宅基、相邻关系、劳务合同、人身损害赔偿、雇员损害赔偿、合伙内部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及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买卖、金融借款、承揽、租赁、借用、赠与、委托、担保、饮食服务等合同纠纷案件。
三、做好执行工作。依法执行本庭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书、调解书;
四、对本庭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案件依法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五、严格执行程序法、实体法和上级法院、本院的相关规定,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操作规范,不断提高立案工作、审判工作、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推进本庭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六、做好诉讼指导工作,为当事人依法、充分、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服务;
七、加强对民事、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学习,坚持集体研讨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请示汇报制度,不断提高本部门队伍的司法能力;
八、加强新形势下民事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总结新经验,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举措,推动本庭审判、执行及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坚持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力求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十、接受本院办公室、立案庭、民庭、执行庭对相关工作的指导、监督;
十一、做好本庭所承办案件统计和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
十二、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耐心解答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服判、息诉、罢访工作;
十三、按照《岗位职责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办的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十四、指导辖区村民调解组织的工作;
十五、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
十六、履行本部门的其他工作职责。
人民法庭和法院有什么区别吗?
1\概念上的不同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而法庭是为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基层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设立人民法庭。
2\机构层级的不同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庭是由各级法院设立的机构,也就是直接受理、办理各类案件的具体机构;有根据业务分工来设立,有根据管辖范围来设立。
3\受理业务的不同
法庭是具体承办案件的机构,比如:法院内设立的经济庭、民事庭、行政庭等可以看作是具体受理相对应案件的法庭;另外,有的法院管辖范围较大,为方便群众,在辖区内设立XXX法庭,相当于该法院的派出机构。
法庭与法院的关系
法院是审判机关,法庭是审判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法院是独立的法人,法庭则没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人民法庭根据地区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第四条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在基层人民法院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人民法庭作出的裁判,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裁判。
第五条上级人民法院对人民法庭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人民法庭规则
为了维护法庭安全和秩序,保障庭审活动正常进行,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公众旁听,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人民法庭职责为:
1、依法审判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
2、依法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二、人民法院分为:
1、最高人民法院;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3、专门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 第一条 遵循司法规律推进繁简分流。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规范完善不同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做到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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