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为:申请人需要年满十八周岁,并且还要在主城区内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还要有支付租金的能力。符合当地政府的收入限制,家庭人均的住房建筑面积在十三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必须是大中专院校和职业学校毕业后就业的,并且在主城区内没有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但是如果直系亲属在主城区有住房补贴能力的,是不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重庆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重庆公租房申请方法如下:
1、首先审核重庆公租房配租:首先审查自己条件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相关政策。
2、接受受理: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于重庆公租房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3、经过初审:自重庆公租房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通过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合格的重庆公租房人员将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关理由。
5、出示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重庆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重庆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人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一定的租金支付能力;3、如果是单身人士,其月收入不高于两千元,而如果已经成立家庭,那么家庭收入不高于三千元;4、在申请公租房所在地没有具有住房自主能力的直系亲属;5、在申请前没有承租过其他公租房。具体的申请流程为:首先向申请点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其次是申请单受理,成果则进行公示并且等待摇号,最后进行摇号配租并且签订合同。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第十九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为:申请人需要年满十八周岁,并且还要在主城区内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还要有支付租金的能力。符合当地政府的收入限制,家庭人均的住房建筑面积在十三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必须是大中专院校和职业学校毕业后就业的,并且在主城区内没有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但是如果直系亲属在主城区有住房补贴能力的,是不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为:年满18周岁,在本市工作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的无住房人员、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租房。
重庆公租房基本申请材料为:
1、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收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5、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扩展资料:
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为: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两级审核,一次公示”的原则执行。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政务服务网—公租房申请人资格审查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准备材料
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申请流程: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总申请时长大概在半年左右。
【法律依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两级审核,一次公示”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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