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赦免权(外交赦免权运毒)
怎样获得外交豁免权
外交赦免权又叫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由于外交代表是外国主权国家的代表,其地位应被视作与外国的地位相当。
外交赦免权
不是的,外交赦免权是指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一国派往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临时使节还是常驻使节,除享有礼节上与各自的身份和地位相应的尊荣外,还享有其他外国人所不能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这种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统称为外交特权。在国际法文件和教科书中,“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都在使用。从严格意义上说,“外交特权”包含了“外交豁免权”,因为“外交豁免权”是“外交特权”的具体内容。
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由于外交代表是外国主权国家的代表,其地位应被视作与外国的地位相当。
根据“平等国家之间无管辖权”的国际法原则,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享有管辖豁免权。这种权利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豁免、执行豁免。如果外交代表以私人名义从事商务和其他经营活动而引起诉讼的,该外交代表不能请求获得管辖豁免。在民事行为的其他方面也是如此,比如说财产继承权等。
并且如果大使犯下的罪行可能过于严重,比如被指控谋杀,一般都会按照国家的正常法律程序进行也会与该大使的国家进行交涉,最后在作出决定。
什么是外交赦免权?
从媒体中了解,外国情报部门经常借助外交官身份从事间谍活动,即使被抓获还享有“外交豁免权”,并且很快就会获释,顶多是被驱逐出境了事。请问“外交豁免权”是怎么回事?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一国派往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临时使节还是常驻使节,除享有礼节上与各自的身份和地位相应的尊荣外,还享有其他外国人所不能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这种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统称为外交特权。在国际法文件和教科书中,“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都在使用。从严格意义上说,“外交特权”包含了“外交豁免权”,因为“外交豁免权”是“外交特权”的具体内容。
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由于外交代表是外国主权国家的代表,其地位应
被视作与外国的地位相当。
根据“平等国家之间无管辖权”的国际法原则,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享有管辖豁免权。这种权利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豁免、执行豁免。如果外交代表以私人名义从事商务和其他经营活动而引起诉讼的,该外交代表不能请求获得管辖豁免。在民事行为的其他方面也是如此,比如说财产继承权等。
外交豁免权的界限在哪里?若是在所驻国杀人放火该如何处理呢?
大家都知道外交人员在中国是有一定的外交豁免权的,外交大使来到他国进行访问,其实都有一定的特殊权利。那么外交豁免权的界限到底在哪里呢?如果是在所驻国杀人放火了,应该怎么进行处理呢?
一、外交豁免权
首先大家必须要了解什么是外交豁免权,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接受国不得对外交人员进行人身搜查或者是侮辱等各种行为,即使是触犯了接受国家法律,也应该通过外交途径来进行解决,接受国不能采取逮捕或者是扣留的方式。但是如果该人员在国家进行行凶的时候,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也可以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
二、外交豁免权的界限
使馆在他国不能够被侵犯,而且使馆在他国所使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的土地所属权不归任何人所有。接收国人员必须要经过馆长许可,才能够进入到使馆,接收国对于使馆会有特殊的保护义务,对于使馆的设备以及其他的财产不能进行搜查或者是强制执行,使馆的档案和文件不得被侵犯。当然接收国也必须要允许使馆的通讯自由,而且要为这种通信自由给予一定的保护使馆。为了通讯的需要可以采用一切恰当的办法,一般来说,外交人员享有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也享有行动和履行到自由。
三、应该移交本国进行处理
就算是发生了杀人放火的这件事情,我们的国家也没有权利对外交大使进行审理,但是可以向他的国家提出严正交涉和道德上面的强烈谴责。所以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不能扣押外国的大使,但是如果出现了威胁生命或者是严重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的时候,是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制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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