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倾销和反倾销(什么是倾销和反倾销举例)
什么是倾销与反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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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普通进口关税外,再额外征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而冲击国内市场),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特点及原因分析!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贸易出口不断增长,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日益上升。于此同时我国出口的商品也成为反倾销的主要目标。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1990年至1999年,全球共发生反倾销案件2483起,其中我国受到反倾销立案调查308起,占总数的12.4%。所以了解、研究和分析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于消除外贸障碍,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国外对华反倾销基本情况!
我国贸易出口,特别是与西方国家的双边贸易发展迅速。不少国家认为(特别是西方),中国在国际贸易中基本上处于顺差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国外相关竞争对手利用反倾销法,对我国商品做出倾销指控。
二、国外对华出口商品反倾销的特点!
1. 反倾销诉讼次数频繁;
自1979年中国产品首次被西方指控倾销以来,便屡屡遭受反倾销诉讼。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剧增。在1996-1997年仅上半年欧盟对华作出了10起反倾销调查。1999年新春伊始,欧盟又宣布对华和一些国家进口的钢丝绳和钢缆强征收惩罚性反倾销税。近来我国产品在国际上接连遭遇反倾销困扰;继9家彩电企业积极应诉欧盟倾销指控后,欧盟随后对中国节能灯作出反倾销调查;同年8月中旬,中国被美国指控倾销钢铁产品。据2000年统计,各国对华反倾销诉讼近40起。
2. 反倾销产品范围不断扩大;
近年来,只要西方国家认为有冲击国内市场,无论产品是优质还是劣质都视为倾销,产品范围涉及:
铝型材、光伏、自行车、钢卷、汽车散热器、焊接不锈钢管、光伏组件、陶瓷辊、无纺布、铝散热器、铝箔、瓷砖、无缝钢管、空心型材、石墨电极、盘条、不锈钢水槽、镀锌板、胶合板、焊缝管、钢制车轮、铝材、独轮手推车、挤压铝型材、研磨钢球、门锁、门把手、日用陶瓷、电动自行车、地砖、玻璃纤维长丝、网格布、紧固件、无缝钢铁管、聚酯短纤、蜡烛、汽车挡风玻璃、石油管材、铝制电线、铝制电缆、石油管、石英台面、钢制轮毂、面料、汽车玻璃、钢丝绳、陶瓷餐具、鞋类产品、球墨铸铁管、轧辊、陶瓷洁具、釉面瓷砖、不锈钢餐具、PVC型材、太阳镜、眼镜架、墙砖、铝制炊具、儿童单车、同轴电缆、钢制研磨球、拉链、铁铰链、服装纺织品、无缝碳钢管、PVC帆布、玻璃镜、PET薄膜、铝制预涂感光平板、螺纹铜管、耐火陶瓷过滤器、不锈钢冷轧板、合成纤维布、自行车曲轴连杆、SDS钻头、台扇、AA干电池、太阳能电池EVA塑料片、力克纤、渔网、玻璃器皿、风力发电机组铸件、散热器芯、铝散热器组件、塑料加工机械、注塑成型机、SDH光传输设备、DVD可刻录光盘、紧凑型荧光灯、铝合金轮毂、弹簧减震器、棉布、牛仔布、应急照明设备、手动料理机、手动搅拌器、洗碗机、车载空调蒸发器、车载空调冷凝器、电动熨烫机、冷却剂泵、水泵、非自吸式离心电泵、单相交流发电机、离心泵、螺杆压缩机、发动机、管配件、液体冷冻泵、滚子链、接线端子、手用螺丝刀、汽车空调蒸发器、汽车空调冷凝器、向心球轴承、螺旋钻头、厚型铜锁、挂锁、台钻、合金钢锯片、冷轧钢卷、冷轧钢板、抽油杆、钢构件、焊接大口径碳合金钢管、碳和合金钢管、镀锌钢丝、钢管桩、钢格板、床垫用弹簧组件、半导体冷热箱、碳钢焊接钢管、无缝钢制油气套管、高碳钢丝绳、热轧钢板、钢绞线、合金钢条、尼龙线、合成纤维毯、圆珠笔、聚丙烯高分子薄膜、热轧钢管、铁道轮毂、不锈钢拉制深水槽、应用级风电塔、镀铝锌板、铝制车轮、铜版纸、六角头螺丝钉、铝制高压锅、细焊丝、铝膜气球、不锈钢洗涤槽、锌合金把手、钢把手、钢缆、钢板薄片、碳钢镀锌丝网、铅笔、RG型同轴电缆、铸铁制品、耐腐蚀钢、热轧板材、厚钢板、泡沫陶瓷过滤器、冷轧不锈钢板、太阳能玻璃、有机涂层钢产品、可锻铸铁螺纹管、皮面鞋靴、不锈钢紧固件、不锈钢紧固件配件、手动叉车、手动叉车配件、电子秤、手提包、拉伸变形丝、不锈钢啤酒桶、床垫、钢轮、钢货架、钢制丙烷气瓶、铸铁污水管、大口径焊管、塑料装饰丝带、铝合金薄板、锻钢件、不锈钢法兰、硬木胶合板、碳合金钢定尺板、不锈钢板材、不锈钢带材、非晶硅织物、大型家用洗衣机、铁制机械传动件、无涂层纸、无螺栓钢制货架、碳钢合金盘条、无取向电工钢、取向电工钢、预应力钢轨用钢丝、硬木装饰胶合板、高压钢瓶、复合木地板、钻管、无缝精炼铜管材、带织边窄幅织带、编织电热毯、厨房用金属架、厨房用金属筐、环形碳素管线管、空调用截止阀、钢制螺杆、不锈钢焊接压力管、非封闭内置弹簧部件、热敏纸、钢丝衣架、薄壁矩形钢管、钢钉、复合编织袋、横格纸、金刚石锯片、艺术画布、金属镁、皱纹纸、木制卧室家具、手动搬运车、手动搬运车零件、熨衣架、熨衣架零部件、可锻铸铁管附件、滚珠轴承、铁矾合金、冷轧碳钢板、环形焊缝钢管、结构性钢梁、折叠礼品盒、热轧碳钢、定尺碳素钢板、刹车鼓、刹车盘、圆锥滚子轴承、陶瓷厨具、陶瓷洁具、陶瓷产品、陶瓷绝缘子、玻璃绝缘子、订书钉、中密度纤维板、玻璃容器、浮法玻璃、玻璃纤维棉卷、聚丙烯薄膜、手套、立式金属文件柜、碳合金钢螺杆、橱柜、浴室柜、预制钢结构、工具箱(柜)、封箱钉、薄棉纸、咔唑紫颜料、云母珠光颜料、热轧碳钢板、等等众多种类商品,特别是美国301调查条款相继将保护范围从一般商品扩大到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等,其可诉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3. 对中国制造的价格具有明显的歧视性;
一些西方国家在认定哪些产品存在倾销行为时,主观性很强。产品被作为倾销的对象,大多是在我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尤其是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例如中国生产出口到欧洲的棉坯布价格在1992年至1996年间一直在上涨,但1995年至1997年在欧洲的市场份额基本持平。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认定为倾销,其意图十分明显。即发达国家的纺织业在中低档产品上失去了竞争力,为了保护这些的国内企业,以及减少失业人数。一旦提起反倾销诉讼,则大部分情况被认定了倾销;
关于更多详情,请参考资料:反倾销 - 百度百科
什么是倾销?什么是反倾销?
1)什么是倾销?
关于执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规定,如果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在其本国内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也即以低于其正常的价值进人另一国的商业渠道,则该产品将被认为是倾销。
倾销的构成要件
一国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而使得另一国国内有竞争能力的产业受到损害的行为即为倾销。
其构成要件: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倾销通常具有以下若干特征:
第一,倾销是一种人为的低价销售措施。它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以低于有关商品在出口国的市场价格对同一商品进行差价销售。
第二,倾销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有的是为了争夺国外市场,扩大出口,但只要对进口国某一工业的建立和发展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威胁或实质性阻碍,就会招致反倾销措施的惩罚。
第三,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在政府奖励出口的政策下,生产者为获得政府出口补贴,往往以低廉价格销售产品;同时,生产者将产品以倾销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从而获得在另一国市场的竞争优势并进而消灭竞争对手,再提高价格以获取垄断高额利润。
第四,倾销的结果往往给进口方的经济或生产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特别是掠夺性倾销扰乱了进口方的市场经济秩序,给进口方经济带来毁灭性打击。
为了制止倾销而采取反倾销措施应该说是合理的,但如果反倾销措施的实施超过了其合理范围或合理程度,反倾销措施也会成为一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从而对国际贸易的扩展造成阻碍性影响。例如,武断地认定原本不存在倾销的商品为倾销商品,或无根据地夸大倾销幅度,从而无理地实施反倾销措施或不适当地提高反倾销税征收金额,这些都会阻碍正常进口贸易的进行。如美国与加拿大关于进口马铃薯征收特别倾销税的纠纷。1962年,由于气候原因,美国农产品收获季节早于加拿大,在美国马铃薯大量上市时,加拿大的马铃薯还未收获,这时美国出口到加拿大的马铃薯非常使宜,加拿大决定根据“正常价格”与出口价格的差异征收特别倾销税。美国政府认为,加拿大的征税行为是一种非关税壁垒,并向GATT申诉,要求解决加拿大对进口马铃薯征收反倾销税的问题。1963年1月2日,加拿大取消了该项税收。
2)什么是反倾销?
l、倾销的概念与倾销幅度的确定
倾销的概念是“如果一个产品经一国出口到另一国的出口价格低于在出口国正常贸易中 旨在用于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低于该产品的正常价值进入另一国商业,此产品被视为倾销。”
确定倾销幅度的原则包括:
第一,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进行公平比较,这两个价格应在同样贸易水平上进行比较,即指在出厂价水平上和尽可能接近在同一时间的销售。可根据每一条件的具体状况,对影响价格比较的各种因素于以考虑。这些因素有销售的状况和条件、捐税、贸易水平、数量、物 理特性等。
第二,货币折算依据的汇率。在进行价格比较需要进行货币折算时,应按销售日的汇率 为准,销售日是指交易合同、购买定单、确认定单或发票的日期。
第三,调查期间倾销幅度成立的基础。通常应在加权平均正常价格与全部出口交易的加 权平均价格之间比较,或者正常价值和每年交易价格之间比较。
第四,通过中间国进口商品的价格比较。如果产品不是从原产国直接进口,而是通过一个中间国进口,则对进口成员方出售产品的价格,通常与出口国可比价格进行比较,但也可以与原产国的价格进行比较。
2、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协定》规定,一成员方在采取反倾销措施之前须进行反倾销调查,其目的是查实是否存在倾销、产业损害及两者的直接因果关系。反倾销调查由进口方政府当局执行,但反倾销调查的发起须始于由进口方境内据称受损害的产业或其代表提交有关的书面请求。
书面申请应包括下列证据:倾销状况、产业受到的损害、倾销与损害之间的直接因国关系。说明证据的所需资料包括如下内容:(l)申请者的身份及申请者所代表的境内相同产品生产价值和数量;(2)有关被视为倾销产品的一套完整的说明,包括该产品所属国家的名称、出口国或原产地国的名称、已知的该产品进口商名单;(3)被诉商品在原产国或出口国国内市场出售时的价格资料,出口价格的资料,或者该产品在进口方首次向一个独立的买主转售时的价格资料;(4)被诉产品的进口数量变化资料,对国内市场相同产品价格影响以及对国内有关产业造成后续冲击的程度和资料,表明有关影响产业状况的经济因素和指数。
进口方当局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依据其提出的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决定是否发起调查。如证据缺乏准确性和充分性,不应发起调查;反之,则可发起倾销调查。但在发起调查之前,当局应通知有关出口方政府;且不妨碍已到岸商品完成清关程序。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进口方当局在没有收到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发起调查的书面申请的情况下,决定发起一项调查,只有在掌握倾销、损害和相互具有因果关系的足够证据时才能开始。
反倾销调查的终止条件:(1)在调查开始后,有关当局发觉倾销或损害的证据不足,应尽快终止调查;(2)有关当局确定倾销幅度不到正常价值的2%或倾销产品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可以忽略不计(如倾销产品的进口量在进口方国内市场上相同产品中的比重不足3%)。应 终止调查:
反倾销调查的期限:在一般情况下,反倾销调查应在其开始后的一年内结束,最长不能超过18个月。
3、证据审核
进口方政府当局决定对某种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后,应将调查内容及要求提供的信息资料通知所有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受调查的出口商或外国生产商或受调查产品的进口商或商会或同业公会(其大多数成员是该产品的生产商、出口商或进口商》出口方政府进口成员方相同产品的生产商,或商会或同业公会(其成员在进口成员方领土内在生产类似产品中占绝大多数)。
出口商或外国生产商在收到某种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调查表之后,在30天之内要予以答复,必要时可以再延长30天。
在整个反倾销调查期间,所有当事人应有充分的机会为其利益进行辩护(书面陈述、当面辩论、口头反映均可);调查当局有义务向各当事方及时提供一切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在得到有关企业和外国政府的同意后,反倾销调查可以在其他国家进行调查。
在做出最终裁决之前。反倾销调查当局应将作为最终裁定基础的各项主要事实通知所有有利害关系的当事方,并提供充分的时间,让他们为其利益而继续据理辩护。
最近,日本化纤协会在发表的《中国纺织工业动向调查》报告中指出,中国加入WTO所带来的最主要影响,是“中国内销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及对于扩大出口的期待”。
就“内销市场对外开放”而言,由于中国在加入WTO后,将逐步废除外资参与内销市场的各项障碍,外资将大举进入中国内销市场,造成中国本地企业大量淘汰,同时,外资企业亦将为中国各项产业生产管理技术的提升作出贡献。由于进口许可制将废除以及纺织品平均关税将下降,以棉花、羊毛等为原料的企业将受益。中国纺织品平均进口关税将从现行25%降至9%以下。来自韩国、中国台湾等地的人造纤维原料将大量涌入中国大陆市场,进而造成国有人造纤维企业的危机。此外,由于外资直接到中国大陆投资设厂将越来越普遍,内销市场竞争将越发激烈,这也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目前,中国最期待的是 2005年以后全球纺织品配额将撤消,加上中国在加入WTO之后,可享受最惠国待遇,在此形势下。中国纺织品外销欧美市场可望大幅增长。EU、 NAFTA、APTA等排外性区域经济协议今后的演变情况亦将为该项期待带来变量。从外资企业的立场来看中国加入WTO,最令人欣喜的是:中国的政策、法律、规定等将逐步透明化,接近全球标准(GLOBAL STANDARD),而提升其可信度。其结果将促使外资企业大幅增加其对中国的投资。中国的物资体系、金融体系、整体基础建设能否同时改善,亦是影响外资是否加速投资的主要因素。
该报告认为,中国加入WTO,对于日本纺织成衣机器产业是重大利好。事实上,中国纺织成衣工业近年来大量进口日本纺织成衣机器,而今后数年将更为蓬勃发展。当然,中国扩大纺织成衣对欧美出口的期待,如因欧美经济“区域化”而受挫的话,会将生产过剩的纺织成衣产品大量倾销日本市场,并将对日本业界产生极大损害。如何在损害造成之前加以防范,要求政府运用纺织品防卫条款(TSC)及课征反倾销税(AD),乃是日本业界现行的重要工作。
倾销与反倾销是怎么回事?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经常在电视、报纸上看到倾销、反倾销等新闻。请问,倾销与反倾销是怎么回事?
专业解答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倾销是一种可以造成某一国或地区产业损害的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其目的或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或是为了维持生产规模,或是为了赚取外汇,但通常是为了排挤乃至挤垮他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生产者,以实现垄断市场、提高价格、获取超额垄断利润。倾销是通过不正当的贸易手段在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中获取优势,并损害进口国的利益。它不仅会影响进口国的经济发展,而且扰乱了国际正常竞争秩序。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根据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倾销存在;二是损害存在;三是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这三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国际反倾销。
什么叫倾销与反倾销?
倾销是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另一国家(地区)的行为。若出口方的经济为市场经济,则可用其国内销售价、向第三方的出口价等为依据确定正常价值;若出口方的经济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则要以替代国价格、相似产品在进口国的销售价格等为依据确定被指控产品的正常价值。
反倾销是一个金融术语,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扩展资料
低价倾销的法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没有作直接而具体的规定;中国《价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有低价倾销行为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4条对“没有违法所得”情形下的处理,作了一定的补充,即,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9条又规定: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意识到《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下称《议定书》)第15条已经到期后,欧盟一直力图通过修改其相关法律,取消“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来履行其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国际条约义务,不过,他们在此过程中引入了一个新的反倾销计算方法,即新的“市场扭曲”概念和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倾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倾销
反倾销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一般是指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为防止破坏市场秩序,依法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直到其价格符合当地的价格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条
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
第三条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
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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