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北京公租房申请)
北京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想要在北京公租房,那么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等。
公共租赁房是什么?
1.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3.2017年12月,公租房入选2017年民生热词榜。
4.截至2018年6月底,北京市已启动公租房分配(含市场租房补贴)1.26万套(户),其中实物房源约1万套,新增市场租房补贴发放2600户。完成全年政府实事任务分配公租房1.5万套(户)的84%。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的家庭,5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2018年11月29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完成799套配租。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1、在北京有稳定工作和收入并且期限满一年的外省市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
2、符合“三房”轮候家庭条件的人员,可向有关机构进行公租房申请。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家庭人口数量在三个人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十万以下的家庭或者家庭人数超过四口人且年收入低于十三万的家庭。
北京有哪些公租房
北京 的 公租房 有哪些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京籍
2022年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必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且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得在禁限目录范围内;
2、要求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3、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已办理居住证。申请公租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5周岁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2022年北京公租房申请材料是什么: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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