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程序(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程序)
检察院听证会的一般程序
听证会的法定程序:1、准备阶段。2、举行阶段:由主持人主持会议。3、会议结束后:根据陈述人的发言内容,及时做好归纳总结,指定听证报告,呈给上级领导,以为做出最后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法律分析】
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要求听证的,应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会:有调查取证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由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进行答辩;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和调查取证人员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做出最后陈述;由主持人征询各方面最后意见;当听证记录交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审核后签字或盖章;由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汇报听证情况,提交听证记录,执法机关应按照一般程序的规定做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听证会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听证会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
(二)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要求听证的,应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三)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
(四)举行听证会;
(五)有调查取证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
(六)由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
(七)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进行答辩;
(八)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和调查取证人员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九)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做出最后陈述;
(十)由主持人征询各方面最后意见;
(十一)当听证记录交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审核后签字或盖章;
(十二)由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汇报听证情况,提交听证记录,执法机关应按照一般程序的规定做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拓展:听证会之后多久出裁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章 执行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六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六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听证会之后的十五天之内,执法机关一般就会出具判决书,并递交给双方。在通知双方方式认参加听证会的时候,要在三天之内向双方当事人发送《听证告知书》。
听证会的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一)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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