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取暖费标准(石家庄取暖费标准2020)
石家庄的暖气费收费标准?
石家庄的暖气费收费标准是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元。石家庄暖气的计费面积按照住宅楼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费,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计费。地下室及住宅楼外的公摊面积不得收取采暖费。
冬季采暖期暂不用热的空置房收费,由户主提出申请,经供热企业、热交换站和居民委员会核实,采取有效措施后,按应交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
扩展资料:
《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条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供热,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指导热用户正确使用供热设施;
(二)配备相应的专业维修人员及维修设施、设备,按照供热设施、设备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定期进行维修、养护,保证供热设施正常运转;
(三)维修供热设施应避开采暖期,并提前十五日通知相关热用户;
(四)采暖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单位应提前两日通知热用户,并按约定退还停供时间的相应热费。
参考资料来源:石家庄发改委——关于市区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
石家庄市退休人员2020年取暖费是多少?
石家庄市退休人员2020年取暖费是:每人1700元。
为确保广大离退休(职)人员及时享受取暖补贴,温暖过冬,我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2020年冬季取暖费,将随本人10月份养老金于本月20日起逐步发放到位,企业退休(职)人员取暖费标准为每人1700元,此次补贴共惠及我市99万企业离退休(职)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10月至12月底期间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其取暖费将随首月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退休(职)人员可通过发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青岛人社手机APP及青岛Ai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途径进行查询。
扩展资料:
审批程序和上报材料
(一)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乡镇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及工资审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康组发〔2019〕99)号文件规定的工资审批范围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后,由县财政局复核发放。
(二)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按规定填报《2020年度康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冬季取暖费审批表》、《2020年度康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冬季取暖费花名册》、《2020年度康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个人冬季取暖费审批表》。
《2020年度康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个人冬季取暖费花名册》(各一式三份),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审批。
(三)各单位上报审批材料时须报送职工个人《工资档案》。
(四)填写《花名册》人员排列顺序,在职人员必须按职务层次由高到底填写,《工资档案》排列顺序应与《花名册》人员顺序相一致;离退休人员排列顺序应与《工资发放清单》中的顺序相一致。
(五)各乡镇站所工作人员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填报,各乡镇仅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取暖费的填报(以管理的《工资档案》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我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2020年取暖费将于10月份发放
参考资料来源: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发放2020年度职工个人冬季取暖费的通知
2022年暖气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1、暖气费按照用热量进行缴纳收费
现在的新型小区采暖多数都是可以进行分户控制的,所以一热计量表作为收费依据,只要观察热计量表的数值就可以对家庭应缴的暖气费进行计算。由于地区的经济不同,所以对于热价标准都是有高低之差的。如果您的家庭是可以进行分户控制的,想要知道您家的暖气费用是多少,就按照这个计算方式:暖气费=热价x建筑面积+计量热价标准x热量。
按照这样的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用户可以根据家里的实际情况关闭或者开启暖气,不仅可以减少暖气的热量流失,还能省下不少的暖气费用。
2、按照家庭的房子面积进行收费
这是最普遍的暖气费收费方式,一般都是根据季度或者直接按年收费,即暖气费=建筑面积x供暖单价。这样的取暖方式就意味着家庭的面积越大,所需缴纳的暖气费就会越高。
这样的方式虽然简单明了,但是其中的不合理,也是很多用户质疑的。比如开发商的商品房的使用面积往往都包含了公摊面积,但是用户仍需要按照房产证的面积缴纳,所以就会大大提高家庭的暖气费用。
北京采暖费收费标准:
北京采暖费收费标准
3、空置的房间也需缴纳一定的暖气费
很多家庭家中的暖气并未开始,或者房间空置未使用,但是仍需按照规定缴纳暖气费。一方面供暖是个整体系统,小区所有业主需承担维护费用。另一方面,供暖的暖气具有传导性,所以用户如果停暖,也需要按照流程缴纳部分费用。
石家庄取暖费收费标准2022年
取暖费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收费标准,各城市不一样,由于各地气候不一样,取暖期长短不一样。具体要以当地实行的政策为准。
举例说明:
甘肃省庆阳市发布关于庆阳市2021至2022年度采暖季供热收费标准、时间公告:
一、收费标准
本采暖季供热价格标准继续按庆市发改〔2018〕285号文件执行,居民供热价格标准为24元/平方米,居民缴纳20元/平方米,政府对居民按4元/平方米直接补贴至供热单位,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3元/平方米,居民和非居民供热价格均按照建筑面积收取。
二、收费时间从2021年10月9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
三、缴费方式及流程
根据工作需要,为了给广大热用户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我公司对原有各客户服务中心和收费网点进行了变更(缴费流程、合作银行网点、客户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一)关注甘肃震建热力客户服务号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
(二)通过微信—生活缴费—供暖费进行线上缴费
(三)通过支付宝—生活缴费—新增缴费—暖气费进行线上缴费
(四)通过我公司的合作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兰州银行)在西峰城区服务网点进行现金、刷卡缴费
(五)通过震建热力公司收费大厅进行现金、刷卡缴纳历年欠费或本年度采暖
(六)通过基层客户服务中心进行pos机刷卡缴纳历年欠费或本年度采暖费
四、电子发票业务
从本采暖季开始,供热发票采用电子发票,用户通过各种渠道缴费成功后,统一在甘肃震建热力客户服务号“电子发票”服务项目中申请开具(开票流程:“甘肃震建热力客户服务号”—业务办理—服务大厅—电子发票—填写开票信息—开具发票),自行下载打印,我公司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打印业务。
租户可凭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在各客户服务中心打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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