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侵权 >>

怎样合理避个人所得税(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的技巧有哪些?)

2022-11-09 侵权

合理避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避税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时,应以实际、合法、有效的发票据实列支实报实销,以免误认为补贴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税的效果。2、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税可节税。发放年终奖要找到一个恰到好外的临界点。如果将“第13个月工资”当作年终奖发放,则要把具体的金额除以12个月,这样的话,可以大大减少缴税额度。此种情况也有例外,如果(年终奖/12)和〔(年终奖+双薪)/12〕两者不处于同一税率档的,可能筹划失败。“年底双薪”与“年终奖”在计税方式上有明显区别。后者可以将奖金平摊到全年各月后再计税。一般情况下,“年终奖”的计税额会比“年底双薪”少一些,员工收入越高,这一差异越明显,但“年终奖”在一年内最多只能计发一次。3、巧用公积金避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4、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5、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如何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

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相关的补贴、津贴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来发,对于该部分个人所得,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发放工资等收入的日期可以依法合理地进行约定,依法计入下一个纳税年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怎样合理避个人所得税(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的技巧有哪些?)

个税合理规避方法

个税合理规避方法

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在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同时,人们还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进行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一。

   避免交纳个人所得税: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限额)。

(二)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发布了《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通知规定,个人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助钱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单位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其次,个人直接通过单位、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单位、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单位、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较后,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单位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三)对于地震“特殊党费”

国税发[2008]60号文件规定,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合理可行的。

三、理财可选择的避税产品的种类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不断推出了新的理财产品。其中很多理财产品不仅收益比储蓄高,而且不用纳税。比如投资基金、购买国债、买保险、教育储蓄等,不一而足。众多的理财产品无疑给工薪阶层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慎重思考再选择便可做到:不仅能避税,而且合理分散了资产,还增加了收益的稳定性和抗风险性,这是现代人理财的智慧之举。

(一)教育储蓄的免税和优惠利率

储蓄存款在很多工薪阶层的全部流动资产中占到的份额多达80%,但是加上征收利息、银行收费等使存款利率压缩到很低的水平,本来就很少的利息扣掉5%的税金后所剩无几,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实在不划算。面对储蓄存款利息收入高达两成的税收成本,利率优惠幅度在25%以上的教育储蓄将是工薪阶层很好的理财法宝。

(二)选择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债券投资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国债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我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即国库券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2007年12月,1年期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年利率为3.66%;10年期记账式特别国债(八期)的票面年利率为4.41%;3月期的第十九期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利率为3.38%,均收益较好。选择投资免征20%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和国债既遵守了税法的条款,实现了避税,还从中赚取了部分好处,因此,购买国债对大部分工薪阶层实为一个很好的避税增收渠道。

(三)选择正确的保险项目获得税收优惠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民在购买保险时可享受三大税收优惠:1.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2.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3.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利用暂时免征税收优惠,积极利用国家给予的时间差避税

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目前对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中较少的几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之一。纳税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股票或者基金进行买卖,通过低买高卖获得差价收入,间接实现避税。但因为许多纳税人不是专业金融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所以采用此种方式时需向行家里手请教,适时学习相关知识,谨慎行事。

五、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用现在比较通用的说法叫作税式支出或税收支出,是政府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通过一些制度上的安排,给予某些特定纳税人以特殊的税收政策。比如,免除其应缴纳的全部或者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等。一般而言,税收优惠的形式有:税收豁免、免征额、起征点、税收扣除、优惠退税、加速折旧、优惠税率、盈亏相抵、税收饶让、延期纳税等。这种在税法中规定用以减轻某些特定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规定,就是税收优惠政策。

   六、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避税

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时,应以实际、合法、有效的发票据实列支实报实销,以免误认为补贴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税的效果。

   七、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

税法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无疑为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方法。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优惠政策的规定,纳税人可以以牺牲一部分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作为代价,要求单位发放年终奖金,实现避税。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而言,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八、通过企业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实现避税

企业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的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部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企业个人双受益。

   九、利用级差、扣除项目测算,合理纳税筹划,争取利润最大化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分级次减除必要费用,每次收入不足4 000.00元的,必要费用为800.00元;超过4 000.00元的,必要费用为每次收入额×(1-20%)。在取得相应业务后,可根据收入额合理筹划,订立相关合同,争取利润较大化。

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2008北京奥运的召开,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各个阶层个人收入的提高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与其他阶层相比,工薪阶层个人收入相对较低,但其却是个税的纳税大户。考虑到我国社会现状和贫富分化逐渐拉大的趋势等社会不和谐因素,寻求合理避税途径,不仅有利于为数众多的工薪阶层及其他社会各阶层的稳定和发展,而且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也起着积极作用。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也就是说:只要你取得的上述收入,无论何种核算、货币形式,(包括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有价证券或实物)只要税务机关去核对,那你就得缴纳。个税的标准不是特别高,如果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企业就其代扣代缴的行为就会付出代价,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因小失大。

;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12种方法,建议收藏转发

增加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条款是新个税法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说明国家对高净值人群的避税手段进行强化征管。在如此严峻的征管形势下,我们应当如何应对反避税条款?如何合理避税?

1

新个税法中反避税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新个税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2

如何应对反避税条款?

(一)重新进行税务筹划

通过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合理安排投资架构,科学安排个人回报和投资经营回报的比例,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是彻底规避税务风险的选择。

(二)把“壳”变“实”

也就是把用来“避税”的“壳公司”转化成实际经营的公司,变不合理商业目的安排为合理商业目的安排,不仅能继续控制税务成本,同时从商业目的上讲,延长了产业链条,增强整体核心竞争力,这实际也是税务筹划的一部分。

(三)境外避税转为境内

(四)通过合法渠道争取个人合法权益

国家在制定政策时,不可能兼顾到所有人利益,但政策又是不断完善的,通过合法渠道影响政策不断完善,使个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也是不错的选择。

3

5种避税高风险的情形

1、“工资拆分”

这种简单粗暴的工资拆分方式是实务中特别多企业在采用的。

以下这两种方式是比较常见的:

一、一个企业里所有员工工资都一样,这是一个明显不合常理的现象。

二、关于员工提供的发票种类及金额,基本上都是交通、餐饮这类票据,会导致这部分费用畸形大,远远超过企业正常经营中对相关类型费用需求的比例。

虽然拆分工资属于偷逃个税的操作,纳税人应为员工个人,但《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可以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并不会因为少交的是个税,企业就不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故意不用银行发工资,仍用现金发放

现在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

公司基本户都有,员工也不少,公司也不在偏远山区。你们还在苦苦地用现金发工资,正常吗?

据不完全统计,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企业,不申报个税、少申报的情况基本都存在。

3、补贴不申报个税

总有部分企业没有把员工的饭补、话费补贴、房补、交通补贴、生日礼金合并工资进行纳税申报。

4、大量员工零申报

如果你们公司和同地区同行业相比,工资在3500以下,明显偏低的话,大量员工零申报,那你们已经是高风险企业了。等待公司的就是税务稽查!

5、虚设员工,代发工资

很多企业还会虚设员工,找“李某”代发工资,来拆分高收入员工的工资,但是这种没有考勤记录,没有简历的李某怎么能逃过税务人员的法眼呢?

4

合理避税的12种方法

1、合理利用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补助、通信费的发放

税法规定:以现金形式或随工资一起发放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误餐费补助,视同工资薪金所得,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发票的,属于企业的正常经营费,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减。

2、职工离职税法优惠

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税;

3、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报销

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4、发票冲抵

若为不实开支则不建议使用

5、大笔收入分次拿

某高校教师业余在一家企业兼职做项目,项目完成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整。假设他不填专项扣除的话,如果一次性申报纳税,则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30000 20%=240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24000 30%-2000=5200元

而如果与企业协商,分两个月支付两次,则每次预扣预缴额=(15000-15000 20%)=12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12000 20%-0=2400元,总计纳税额为4800元。两者相比,节约400元。

可见,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

6、提高福利降工资

例:深圳某高新区一公司聘用高管,计划支付年薪是120万,但经过咨询税务师事务所,与高管达成协议,将年薪降低为80万,同时给高管提供一套现房和一辆车供使用。此外,鉴于该公司员工以技术性员工居多、聘用合同期相对较长等特点,又适当降低员工名义工资,同时为员工提供宿舍以及将缴纳的公积金、养老保险等金额适当提高,从而提高员工福利。粗略计算,该公司高管因此起码少缴40%的个税。

增加薪金收入能满足消费需求,但由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工资薪金带给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就逐步减少。因此想办法降低名义收入,把个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必需的福利待遇,这样既满足了消费需求,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7、劳务报酬工资化

现行税法规定: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于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所适用的税率不同,因此利用税率的差异,是进行纳税筹划的又一有效途径。一般情况是,收入较少的情况下,工资所得税负比劳务报酬的税负低。这时,尽可能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以降低税负。 

8、高工资月分部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份

某公司业务员,平常工资一般5000——8000左右,6月份是业务旺季提成收入高,合计工资收入30000元,如果将部分工资分摊到6个月,每月拿12000元,最后一个月10000元,

收入很不稳定的人尤其适用这种办法,叫削峰平谷。

9、提高三险一金的额度

如果你的收入高不等钱用,完全可以将社保、公积金等标准提高到最高限度,当然公司所缴额度也相应提高了,这个可以和公司协商。社保交多了以后退休工资自然会高,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都计到个人账户,各地还有取现机制,所以提高住房公积金是较好的避税办法。

10.利用好专项附加扣除

6项附加扣除,就是3家1老1小1己。3项与家庭相关: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1项与老人相关:赡养老人。1项与小孩相关:子女教育。1项与自己相关:继续教育。

具体的免税额度及适用条件,大家已了如指掌,重点说一下可分摊额度的项目如何合理分摊。

1.赡养老人,2000元/月免税额度。如共同赡养人有2名,按照规定,必须选择每人每月1000元免税额度平均分摊。如共同赡养人大于2名,按照规定,可均摊、约定分摊或老人指定分摊。

2.子女教育(含子女本科以下学历的继续教育),每个子女1000元/月免税额度。选择由夫妻一方全额享受或双方各自每月500元免税额度。

3.大病医疗,当年累计自付部分超过1.5w后,在8w内的据实金额。选择由夫妻一方全额享受免税额度。

4.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月免税额度。选择由夫妻一方全额享受免税额度。

5.住房租金,800-1500元/月免税额度。选择由夫妻一方全额享受免税额度。

以上可以分摊额度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夫妻、或大于2个共同赡养人之间分摊时,遵循同样的最优化分摊原则。即:通过判断分摊人全年总收入所在税率档的高低,来决定分摊方式。

例:小王和小红是夫妻,小王扣除社保缴费后,年度收入合计为15万元,小红扣除社保缴费后,年度收入合计为9万元。双方父母未满60周岁,有一子女在读幼儿园,一套房在还贷款利息。合计免税额度为2000元/月。减去6万/年免征额后,小王个税税率在3%-10%之间,小红个税税率为3%。很明显,子女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的额度都应全额分配给小王,可节税2.4w 0.1=2400元。如分配给小红,只能节税2.4w 0.03=720元。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涉及分摊时,一定要对照税率表,分析分摊人税率区间的差异,把尽可能多的额度让给税率档次高者。

11.避开“年终奖雷区”

每名纳税人,每年享有一次年终奖计税机会,即用年终奖总额除以12个月的商数去匹配税率区间,再用速算法得出年终奖应缴纳的个税。在每个税档的临界值处,会存在“年终奖雷区”,简单来说就是多发1元钱,却要多缴纳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个税。

例:小陈发放年终奖36000元,小贺发放年终奖36001元。小陈缴纳个税36000 0.03=1080元,小贺缴纳个税=36001 0.1-210=3390.1,小贺看似多发1元钱,实际却多缴税2310.1元。这就是“年终奖雷区”。

12、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而这种政策往往力度很大。如下步骤:

一、高薪人士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与原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将原本的劳动关系转化为合作服务关系。

二、原公司通过服务费的名义将原本的薪资支付给个人独资企业。

三、个人独资企业收到费用后,为原公司开具服务费发票,让原工资作为进项发票抵冲成本。

四、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通过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将5%-35%超额累进税率进行核定征收,最高个税税率为3.5%。

经过这种方式,就可以将45%个人所得税,避税为3.5%个人所得税与3%增值税,如果年薪为100万,只需缴纳6.8万的综合税即可。

合理避税是合法的,通过合理避税可以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减轻个人或家庭财政负担。所以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得当的“操作”,合理合规的避税!

2022年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12种方法,一定要知晓

重要消息!2022年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12种方法,一定要知晓!

个人所得税包含了很多的税种,个人所得税也是必须要交税的。在合理节约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也是要注意方法。

个人所得税分为三种,交税比例也不同,具体是哪些呢?

一是:个人经营所得,按照5%-35%,进行交税;

二是:个人劳动报酬,按照20%-40%,进行交税;

三是:个人薪金所得,按照3%-45%,进行交税;

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都希望可以少缴一些税费,因为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直接关系到自己能够拿得多少,直白点说,就是少缴一定税,就可以拿得更多了。

2022年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12种方法,一定要知晓!可以很多的达到节税效果哦!

第一种方法:子女的教育

答:在孩子教育上,可以每月缴纳1000元的教育费,夫妻双方平摊每人各占50%,1000元的教育费用,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方法:学历或者是职业资格

答:如有参加学历或者是职业资格的相关培训,那么这些费用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种方法:大病医疗

答:得了大病医疗超过了1.5万元的部分,每年6万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第四种方法:首套房的利息

答:首套房的利息,在每月额度不超过1000元的情况下,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最长时间不超20年,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第五种方法:房租租金

答:房租租金:一是,在直辖市或者省会城市等,每月1500元;二是,人口规模大于100万的情况下,每月1100元;三是,人口规模小于100万的情况下,每月800元;这三种,都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种方法:赡养老人

答:父母满60岁以上的,每月支出2000元的赡养费,子女可以进行均摊,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每月支出2000元的赡养费,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种方法:出差补贴

答:出差补贴和误餐费,在不超过200元的情况下,不计入工资、奖金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种方法:离职补偿金

答:在职工离职的时候,所领取的经济补偿金在不超过,原来在职的时候,工年平均工资3倍之内,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种方法:通讯费

答:每人每月通讯费在不超过300元的标准时,不计入工资和奖金,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的时候,用补贴或者是企业形式放发给员工,应该要计入当月的工资和奖金,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种方法:高温费

答:企业在职工夏季时,发放的高温补贴或者是食物,按报销的形式,可以不用计税,和工资一起发放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种方法:分摊法

答:如果说,在职员工某个月的工资比较高,可以分摊到其他的月份,合理的降低了当月的税率,这种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种方法:提高公积金额度

答:五险一金,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收入比较高的时候,不着急用钱的情况下,可以提高公积金的缴纳标准,和公司协商,多出的部分自己缴纳。

总结:对于工薪阶层的我们来说,个人所得税的支出多少情况,和我们有着很大的关系,想要节税,一定要选择合理的节税方法。税筹疑难,请关注公众号,节税露露,留言了解。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私生子怎么上户口(私生孑怎么上户口)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的施行日期是哪一天(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施行日期是哪一天)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怎样合理避个人所得税(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的技巧有哪些?)

合理避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避税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