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车祸(平舆车祸最新消息2021)
京港澳高速车祸有无“疲劳驾驶”恶因?
6月29日晚,河南省驻马店汽车运输公司豫Q52298大型客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衡东段1602KM处时,冲过中央隔离带与对向行驶的豫CS6852(豫CU315挂)半挂车相撞,共造成18人死亡、14人受伤。交通运输部紧急印发警示通报,要求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这起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酿成十分惨烈的人间悲剧,其惨痛教训必须深刻记取。目前,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已介入调查,力求尽快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从事故发生时间(晚8时40分许)及现场情况初步分析,肇事车辆冲过中央隔离带与对向行驶的车辆相撞,事故很可能是驾驶员疲劳驾驶所致,或者说,疲劳驾驶很可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前各地发生的一些情节类似的交通事故,事后大多查明疲劳驾驶是罪魁之一。
据报道,此次京港澳高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车辆今年曾多次因疲劳驾驶等问题被交警曝光。1月30日河南驻马店市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官微发布消息称,经调取此前动态监控,发现驻马店市汽运公司平舆分公司下属车辆豫Q52298存在疲劳驾驶。4月28日该官微再次发布消息称,车辆豫Q52298多次疲劳驾驶,“望公司对该车进行重罚,对驾驶人和车辆承包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如果事后查明此次京港澳高速车祸的确为肇事车辆疲劳驾驶所致,那么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就此凸显出来:既然肇事车辆已多次被曝光疲劳驾驶,为何该车疲劳驾驶问题仍未得到有效遏止,最终“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进而言之,即便事后查实此次京港澳高速车祸并非由肇事车辆疲劳驾驶引发,或者查实当时驾驶员不存在疲劳驾驶的情况,也不能放过对该车此前多次被曝光的疲劳驾驶问题的进一步追查。无论此次京港澳高速车祸是否由肇事车辆疲劳驾驶引发,都必须对该车此前多次被曝光的疲劳驾驶问题进行严格调查和追究,这既是全面查清此次京港澳高速车祸原因的需要,也是依法严厉查处和下大力气治理驾驶员疲劳驾驶问题的需要。
就此次京港澳高速车祸引出的肇事车辆此前涉及疲劳驾驶问题,有关部门至少需要查清三方面内容:第一,此前被当地交警大队曝光的几次疲劳驾驶事件,涉事驾驶员是同一个人还是多人?其中是否有此次京港澳高速车祸肇事车辆的驾驶员?
第二,当地交警4月28日曝光涉事车辆多次疲劳驾驶时,要求车辆所属公司对该车进行重罚,对驾驶人和车辆承包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涉事企业是否对该车进行了重罚?进行了怎样的处罚?是否对驾驶人和车辆承包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如果涉事企业没有按要求做,现在应当受到怎样的追究?
第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12分;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6分。豫Q52298大客被交警曝光的多次疲劳驾驶,是否已达到上述处罚条件?交警部门是否依法进行了处罚?如果应当处罚而未处罚,交警部门该担何责?
大量交通事故包括重大、恶性交通事故表明,疲劳驾驶正在成为继酒驾、毒驾之后的另一个恐怖“杀手”,要求从立法和执法上加大对疲劳驾驶遏制打击力度的呼声日渐高涨。这次京港澳高速重大交通事故有无“疲劳驾驶”恶因,有待事故调查最终给出答案,但此事暴露出的疲劳驾驶问题及其巨大危害,应当引起有关职能部门和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运猪车出车祸,猪肉就地甩卖5元1斤,造成车祸的原因是什么?
运猪车出车祸,猪肉就地甩卖5元1斤,造成车祸的原因正在调查中。
在河南平舆的一处高速公路上,11月10日一辆运猪车发生了事故。车体破坏严重,车里的猪散落一地,很多的猪当场死亡或是伤残。
发生车祸的原因正在调查中,货车司机已被送往医院急救。老板赶到车祸现场后,为了减轻损失,猪肉当场5元一斤的价格销售掉。
周边很多的村民听到消息后,都来帮助老板购买猪肉。经常买菜的小伙伴应该知道,猪肉的价格其实还是很贵,5元1斤价格真的很实惠。
虽然猪还是未处理的整猪,但是几个人一起买一只,回去再分割就可以。这样人感觉有一种东北一道名菜杀猪菜。
杀猪菜就是天气刚进入冬季,乡村就开始一家家宰猪。居民今天上那家帮忙,明天去那年帮忙。热气腾腾的样子很热闹,将猪肉炖好后,放入自己腌制的酸菜,一道缠着直流口水的菜就做好了。
还记得小时候一到冬天,吃猪肉的时候都是大块大块地吃。铁锅炖了一整锅的肉,屋子里香气飘飘,屋外白雪皑皑,想想就很美。
5元1斤的猪肉,老板肯定也是很心疼。好不容易运回的猪,本想挣一笔,可天不遂人愿。不过也为老板的机智点赞,衡量的尺寸很到位,老板果然是老板。
高速上行驶一定要小心,不仅车速有限制,遇到交集的段路,车辆也会多。上高速的司机一般都需要老司机经验丰富,而且一定要控制时速,注意安全。
目前具体车祸原因还在调查中,不过现场货车的车头破坏很严重,但愿司机没有生命危险。不管怎么样出行在外注意安全,还有家人在家等着你回家。
痛心!43辆大货车相继相撞,为何会造成如此大的交通事故?
又是触目惊心的画面,我们在乎的不是43辆大货车相继相撞,而是这43辆大货车相继相撞后造成的惨重结果。现如今,伴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上车水马龙景象的背后,同时也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车祸等交通事故似乎每天都在接踵而来。题目当中提到的“43辆大货车相撞”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实在是耸人听闻,事故背后真正的隐患究竟在哪?
01车祸事件还原
本次事故发生在陕西路段,是在2020年11月24日突发的一起大型交通事故,具体路段是在G65包茂高速陕西铜川段,关庄立交桥面。事故发生原因是团雾发生三起交通事故。大家注意,是连续发生的三起交通事故,才导致了如此大型惨烈场面的造成。
根据警方第一时间提供的消息,现场43车连撞,事故中心10余辆车着火。截至2020年11月24日当天,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从网上传出来的视频可见,交通事故现场正在救援中。
本起事故发生之后,当地几乎所有部门救援人员连同市政府领导,都在第一时间驰援到了现场。陕西省政府,和陕西铜仁市政府连同当地政府部门,公安、消防、应急、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抵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从时间上来看,本起大型交通事故发生在7时03分,在不到半个小时之内,7时29分的时候,陕西咸丰路特勤站首先到达现场便迅速展开了有序的援助工作。根据记者报道,第一批救援人员到达之后,现场就已经造成了40多辆货车相撞场面,当中还有一辆34吨的甲醇槽车,车身被撞之后(并未引起甲醇泄漏),现场造成了连续十几辆车起火。
02触目惊心的背后,谁在作祟
伴随着救援工作迅速展开,当地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也有秩序的抵达了现场进行救援,2020年11月24日8时40分,在经过一个小时零十分钟的集中力量救援之后,火势得到了很大控制,如果上面提到的那辆甲醇槽车泄漏的话,那么火势极有可能会得到反弹。
关于本次大型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有待当地警方之后的官方通报。
开头我们就提到了,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团雾。团雾,被称为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那么有人或许就会说了,恰逢起雾的天气,每位司机难道不会谨慎前行吗?我在这里想要告诉大家的是,之所以这次大型事故会因团雾发生,而且历年来因团雾造成的交通事故和其他事故也屡见不鲜。
就是因为团雾本身,有些人类难以应对的特点,比如说起雾时的突发性和局部性,而且团雾不同于其他雾,团雾有浓度大的特点。所以这就极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景象,司机好端端的行驶在某一路段上,但因天气的变化,团雾随时可能突发,而且会发生在局部路段,团雾一旦产生,浓度大到足可以阻挡司机的视线。
司机在行驶车辆的过程中,一旦视野受到影响,那么伴随而来的就有可能是下一秒的车祸,如果某一路段车辆众多的话,那么就会发生以上大型惨烈的交通事故。如今恰逢秋冬季节,正是团雾高发的时令季节,在此我也只能提醒各位司机,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一定要把握行驶的速度,因为很有可能下一秒出现在你眼前的就是团雾。
03因团雾造成的其他交通事故
2017年11月15日,受大雾影响,安徽阜阳往合肥方向194-192公里处发生多点多车追尾,事故发生之后,现场有人员伤亡、多人受伤,道路无法通行。30余辆车连环相撞,有1处着火点,造成4辆车起火。
2018年11月19日,同样也是受团雾影响,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的大广高速驻马店平舆杨埠收费站南约2公里处,28辆大货车连环相撞,事故导致3人遇难。在本次交通事故报道中,记者报道,河南省共有44处团雾事故高发地段。
2018年11月12日,同样也是受团雾影响,位于山东省内的青银高速高唐境内因突发团雾,先后共有两处路段发生车辆碰撞起火燃烧事故,两处事故共涉及21辆车,造成16辆车起火燃烧。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好在受伤人员得到了及时救治,并无生命危险。
每一次突发的交通事故,都给广大司机朋友们敲响了警钟,就像我在首段提到的那样,社会的高速发展,车水马龙的背后,确实存在很多隐患,身边的交通问题一定要引起各位的重视,驾车行驶的过程,更是重中之重。
温馨提醒:广大司机人员你们好,如果在雾天行车时遇到事故或者故障,切记一定要开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防止因后方车辆刹车碰撞造成二次事故;驾乘人员一定要及时撤离现场,然后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
以数字对事件命名和以地点或人物命名,有什么区别?
一个侧重于纪念,一个侧重于事件思考。
当一个事情变成一个数字时,数字可能会使你印象深刻,这得力于年复一年的“纪念”。同时,数字具有让你忘却内容的功能。而后者以人物进行命名则更能让人们清楚记住发送的事件内容,比如“孙志刚”这三个字,你很容易想到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会激发你的感慨。但如果将孙志刚之死命名为“3·20事件”,你很快就会记不清它到底指的是一件什么事。
以事件发生的日期命名事件,几乎是一个通则。齐齐哈尔化学武器中毒事件,是以中毒日期来命名的;河南平舆县系列杀人案被命名为“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是依据案件侦破的日期来定的。沉船、矿难、火灾、车祸、杀人、爆炸等等,一个个具体的事件,就这样变成数字。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