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行清算(公司自行清算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30日内)
公司自行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
公司自行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是这样的:
1、公司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组成清算组;
2、清算组成立之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对债权进行登记;
3、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有剩余财产的,应当对股东进行分配;
4、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然后申请注销登记;
5、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为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公司立即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自行清算的程序和内容
一、正面回答
公司自行清算的程序和内容包括: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算即可。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二、分析
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了结公司债权、债务;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三、公司非破产的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解算以后,清算组接管公司以前,公司的一切财产均由董事会负责保管。当清算组成立以后,公司董事会应将公司全部财产及账簿交由清算组接管,由其开始进行清算活动。
具体的程序如下:
1、接管公司;
2、清理公司财产;
3、接管公司债务;
4、设立清算帐户;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为了解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
9、清偿债务;
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1、制定清算方案;
1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13、提交清算报告;
14、办理注销登记;
15、追加分配。
公司自行清算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清算的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自由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此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通常适用于两合公司、无限公司。
法定清算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对公司财产的清算有顺序规定,法定清算结束,公司法人资格依程序消灭。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均是法定清算。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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