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缴纳时间(房产税缴纳时间从什么时间开始)
房产税缴纳期限
一、正面回答
房产税缴纳期限如下:
1、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每年的四月、十月为房产税的缴纳期限。出租房产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的期限,按季或按月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
2、纳税人转移产权或者在扩建、改装后变更原值的,应于变更、转移或竣工后三十日内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
3、外商投资企业出租的房屋按年征收房产税,由当地地方税务机关视具体情况核定,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二、分析详情
房产税纳税时间为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利率是多少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每年什么时候交?
房产税并没有在全国范围施行征收,只是在一两个城市进行了试点。而且目前这个试点也已经停止了。在试点期间对于房产税什么时候交有以下规定:
1、房屋产权所有者将房产用于生产经营,那么从生产经营这个月起就要缴纳房产税。新房用在生产经营,从建好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2、房屋产权所有者与施工单位之间办理验收手续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3、房屋产权所有者购买的商品房,从使用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4、房屋产权所有者购置的存量房,自己办理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5、房屋产权所有者将房屋进行出租、出借,从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己建造的房屋,自己使用,出租给别人使用等,自房屋使用或者交付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计税时间
一、正面回答
房产税计税时间的方式如下: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分析详情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三、房产税的计税范围有哪些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房产税缴纳时间从什么时间开始
法律分析:房地产税自1986年10月1日开征。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按年进行征收,分期缴纳。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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