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企业年检(北京工商执照网上年审)
北京市工商年检
08年当让需要年检,我们这都实行网上联合年检,不用在拿着资料到各个部门去跑了。
年检的对象;
凡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股份企业法人和领取《营业执照》的其他经营单位都应该按时参加年检;
年检的范围;
凡上一年度以前设立的企业都应该依法参见年检;
年检的时限;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有些企业在3月15日前提交年检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年检机关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报送年检材料的期限,年检机关可免予对其处罚;
如果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送报年检材料或在年检截至日期前未申报年检的,登记主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内资企业年检的内容:
企业年检的内容只要有四个方面:
一、 企业法人登记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 投资情况。年检中检查的企业投资情况,主要是指企业以股东身份向其他公司法人的投资,或以联营者的身份在联营企业法人中的出资。
三、 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企业必须如实地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和资产的运用效益情况,向有关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管理和指导。
四、 投资者出资情况。投资者出资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协议规定,准时足额投入企业的资金数额。
内资企业年检的程序:
一、企业领取、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资料
1、企业领取《年检报告书》
2、《年检报告书》的填写要求
3、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 年检报告书
(二) 营业执照副本。
(三) 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 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一)、(二)项所列文件外,还应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主管机关的公章
其他材料是指年检时,企业因某种情况,须向登记机关说明或报告的材料。
二、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 办理营业执照三、 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记或加盖年检戳记
登记主管机关对核准通过年检的企业,在其营业执照上贴当年度通过年检的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年检标识分"A级"和"B级"两种。对遵守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胃口良好的企业定为"A级",对有违反工商企业管理法规行为的企业定为"B 级"。
四、 缴纳年检费,发还营业执照
内资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报年检除应提交《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外,根据本地年检机关的要求,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 发起人、股东、出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1、 发起人、股东、出资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登记专用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说明是否已通过上年度年检;
2、 发起人、股东、出资人是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其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登记主管机关在必要时,可要求企业附带复印真实有效证明;
3、 企业法人设立的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应当提交所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登记专用章。
二、 前置审批的重新认证材料
在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以及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重要领域的企业设立或者经营项目,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都规定了登记注册前置审批制度。前置审批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许可证,二是批准文件办理营业执照
三、 住所、经营场所继续租赁协议
对于租赁期限已满但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申报年检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的继续租赁协议。
四、 公司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应当提交验资报告。登记机关要求进行验资的其他企业,也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北京市工商局企业年检
1.法人企业申报年检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知;
②年检报告书;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电子文本审计报告。营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解散清算决议;营业期限未满提前终止经营或因其他原因进行特别清算的,需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不再提交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2.非法人企业申报年检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知;
②年检报告书;
③营业执照副本(无副本的提交正本);
④加盖公章的隶属企业2009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隶属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外国(地区)企业承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外国银行分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3.代表机构年报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年度报告书;
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电子版本);
③加盖公章的登记证复印件;
代表机构设立时涉及前置许可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设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代表机构,无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提示:通过年报的代表机构请及时更换为新《登记证》
北京工商年检网站是那个
你好:
1、 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2、 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
3、 申报方式在网上申报。
企业年报流程 》》》》》
网上年报步骤一:百度一下 【看下图↓↓】
网上年报步骤二:进入后选择城市“北京”【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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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年报步骤五: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录系统【看下图↓↓】
网上年报步骤六:选择要报的年份【看下图↓↓】
网上年报步骤七:开始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看下图↓↓】
后面按照提示一步一步填写即可!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注: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营业执照每年都要年检吗?
个体工商户离不开的就是营业执照,所有的经营行为都需要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除了办理,每年还要按时的年检,北京对于北京市工商局营业执照的年检是非常严格的,必须按照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检。
一、营业执照的年检的流程
1、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2、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
3、申报方式在网上申报。 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流程:
4、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5、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6、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7、进入后登录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8、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录系统。
9、选择要报的年。
10、开始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11、然后填写网站信息。
12、填写股东信息。
13、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14、按照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即可。
二、未按时年报会有的后果
(一)企业逾期不报送公示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逾期不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二)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查询。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注: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如果你是小规模, 利润总额=全年收入*3% 利润表上全年销售税金;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利润总额-利润表上全年销售税金 明细表上未交税金全年总额。
如果你想修改里面的信息,可以在打印出来之前进行修改就行了。
个体工商户进行年报可以选择自己在网上送报,或者在登记机关填写纸质年报材料。网上送报需登录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网gsxt.saic.gov.cn/选择自己所在省份,第一次送报需要进行联络员备案(相当于注册),然后登陆按提示填报即可。
这也是大家每年必须做的一件事。但随着年检流程的简化,大家年检的效率也都有所提高,但是年检的制度仍然是非常严格的,大家还是要按时遵守年检的制度,防止因没有按时年检,工商营业执照超期使用给自己带来麻烦,也可能会受到一定处罚的。
如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年审?
工商执照年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51号)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年度检验的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便于工作衔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非公司企业进行年度检验的时间也相应由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调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企业年检时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企业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企业的土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住所是否一致。
企业在注定代表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后,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是否一致;
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企业法人设立后,发起人、股东和出资人是否有抽逃出资的行为;
企业类型或者经济性质发生变化,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是否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或者经营期限是古到期;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是否发生变化;11、企业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的行为;
企业成立后是否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连续6月以上。
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参考资料:
营业执照年审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
凡2005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在北京市工商局及各区县分局(含专业分局)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均需到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申报年检。
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参加年检。
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法人企业、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经营范围中载明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后应附报告出具单位已经参加2005年度工商企业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解散清算决议;营业期限未届满提前终止经营或因其他原因进行特别清算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清算企业只需提交上述第1、2项所列材料及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备案书。
(二)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外资分支机构无副本的提交正本);
3、加盖企业印章的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隶属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经营范围中载明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三)外国(地区)企业承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外国银行分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无副本的提交正本);
3、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复印件。
二:个体工商
户年检
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其它文件、证件。
收费标准::
年度检验费50元
办理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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