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被顶替(顶替退伍军人处理结果最新)
顶替退役军人安置怎样处理
冒名顶替退役军人的,如果是实施诈骗活动的,依据诈骗的数额进行量刑,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退伍军人档案丢了怎么办?
你能否确定档案在退伍后就达到过武装部?如果部队已经移交地方,并有一定的移交证明手续,那么就可以断定是武装部或者地方接收部门弄丢的。
如果是地方弄丢的,你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他们工作职责和不作为。甚至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应该怀疑有人为了将你的某些优抚指标安排给他人,而故意弄丢或者篡改你的档案,让别人冒名顶替享受了你的退伍军人待遇。这种事情在近几年查出来好几起。
近日,有媒体报道“退伍军人被冒名顶替工作23年”一事。12月2日,河南郸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当年只安排了一名叫仵瑞华的人到宜路镇政府上班,顶替一事正在调查中。
仵瑞华今年47岁,是河南周口人,1992年入伍,1995年退伍,现在老家从事装修工作。
今年10月,河南郸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布了全县退伍军人安置情况,仵瑞华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在1996年时被安置了工作。
退伍军人的档案材料被别人冒名顶替违法吗
退伍军人的档案材料被别人冒名顶替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各级国家档案馆对寄存档案的公布和利用,应当征得档案所有者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其所有者向社会公布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利益。
扩展资料:
《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5、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6、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7、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8、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档案法
男子被冒名顶替10年,官方查8年无果,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此前有媒体报道,身份信息被冒用,甚至还变成了企业高管或者成为公务员,这是一件很严重的违法行为。吉林有一男子被冒名顶替10年,官方查8年无果,据说对方在水利局工作了10年,如果不是缴纳医保,根本不知道身份被人顶替,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事件详情
47岁的吕加丰是吉林长春榆树市土桥镇人,1995年参军,1998年退伍还乡。由于是农村户口,依据政策,吕加丰是无法获得安置的。之后吕加丰开过大车、跑过出租,最后做起了食品生意。虽没大富大贵,但他感觉非常满足。
在2013年的一次偶然发现,吕加丰去交医保,意外发现自己的身份竟然是榆树市水利局职工。随后吕加丰只好向有关部投诉,有人竟然在2004年利用他的身份档案去当地的水利局上班,而且那个人竟然是同一个村的,这位冒名者生于1986年。根据年龄推算,这位“吕加丰”在9岁时就参了军,12岁退伍,18岁便进入水利局。
从2013年起,吕加丰开始举报此事,事发8年仍在调查中,如今还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在今年6月上旬的一天,吕加丰将自己的遭遇,发到了自媒体平台上,有很多网友鼓励他继续维权。因为市里承诺7天内解决问题,前提是必须把文章删除,但最后这件事不了了之。而相关部门给出的答案依旧是不清楚,而吕加丰却错过了国家对退伍军人的优惠政策。
结语
吕加丰找到吕某某的父亲,其父承认有此事,说是通过吕某某舅舅办的,为了办事花了2万元加半扇猪肉。吕加丰原来考虑如果要是对方能承认错误道个歉的话,就不追究此事了,但对方不肯道歉,吕某某甚至还想要继续用他的身份。吕加丰只好走法律途径追究此事。只是,八年过去了,这件事仍然没有个结果。
吉林一退伍军人被冒名顶替10年官方查8年无果,背后到底有何内情?
可能是本人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加上有人暗箱操作,通过更换档案的形式代替了他,加上当年负责档案的人又下落不明,所以该事一直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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